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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价11号文报价模板(军品审计11号文和18号文的区别)

时间:2023-08-12 作者:舒萍 360 360


18号文报价和四号文报价区别

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2011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即“国发[2011]4号”文件(以下简称新十八号文),这是对国发[2000]18号文件政策延续的新文件,新18号文将着重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R&D)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及政策落实共计八个方面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新“十八号文”与原“十八号文”对比

新“十八号”文是2000年“十八号”文的升华,即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例如在增值税方面,“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以及集成电路行业的“两免两减半”等政策将继续执行;又在政策支持方面,进行了细化,例如,在集成电路方面的财税政策方面,涉及集成电路的单项支持政策就达到了6条,可以预测,未来10年,集成电路将成为国家的重点发展方向;其次,在新“十八号”文中,加大了对企业进行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在原“十八号”文中,研究开发只是在各项支持政策中略有提及,而新“十八号”文将研究开发作为独立的政策列出,这一举措将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的研发及自主创新能力。

总体来看,新“十八号”文表现为支持政策的细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也更具灵活性,其针对性更强、更具体,是在原“十八号”文发展十年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促进我国软件与集成电路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新“18号文”和原“18号文”主要政策对比

主要政策

原“18号文”

新“18号文”

对比

财税政策

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基本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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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新增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基本没有变化

投融资政策

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投入

鼓励软件企业加强技术开发综合能力建设。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

由资金面支持过渡到政策面的支持

为软件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为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

保证了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人才政策

国家教育部门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软件人才培养规模,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软件人才培养基地。

按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有关要求,加快软件与集成电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落实好相关政策

人才国际化发展,符合产业发展需要

扩大软件专业招生规模,多层次培养软件人才。当前要尽快扩大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高级软件人才的培养规模,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软件学院;理工科院校的非计算机专业应设置软件应用课程,培养复合型人才。

培养国际化、复合型、实用性人才

人才培养开始注重质量的提升

实施全球化人才战略,吸引国内外软件技术人员在国内创办软件企业。

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吸引人才方面更具多样性

研究开发政策

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中国高端软件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发展。

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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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软件企业大力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完善相关标准,提升软件研发能力,提高软件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增强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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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政策

积极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

软件外包市场前景广阔

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及企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发展。逐步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推广符合安全要求的软件产品。

安全产品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软件正版化进程加速

政策落实

凡在我国增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军品审计11号文和18号文的区别

军品审计11号文和18号文的区别在于文件编发序号排列,形成时间不同。

军品审计11号文指的是《关于军队审计工作的规定》,其发文序号为11,于2016年12月31日发布,生效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该规定适用于军队审计工作,旨在规范军队审计工作,加强军队审计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军品审计18号文指的是《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国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其发文序号为18,于2018年1月14日发布,生效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该政策适用于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旨在促进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总之,军品审计11号文和18号文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不同。前者是对军队审计工作的规定,后者则是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政策。

军品定价议价11号文全文怎么查询

在《军品定价议价规则》里进行查询。

根据《“十三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军品定价逐渐从“单一模式”向“多种模式”、“事后定价”向“事前控制”转变。军品定价机制将由当前的成本加成5%,改革为采购价加成5%。

标签: 审价 军品 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