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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旧泥房翻新装修,2016年9月桂林市办房产过户去哪办理

时间:2023-09-11 作者:辰纶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桂林市旧泥房翻新装修的问题,以及和2016年9月桂林市办房产过户去哪办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2016年9月桂林市办房产过户去哪办理

桂林市办房产过户是在桂林市房管局办理的:

A:桂林市七星区房管局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6号

B:桂林市临桂区房管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电话:0773-5592225

C:桂林市市直机关房管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临桂路23号

电话:0773-2848448

D:荔浦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桂林市荔浦县荔塔路附近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四、参考资料:人民网http://house.people.com.cn/n/2014/1122/c164220-26073938.html

广西省桂林市二手房交易税

税费参考如下:

查档20元

公证费成交价*0.3%

营业税:成交价*5.6%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免征。

2、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额征收。

3、非普通住宅满5年,差额征收。

4、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全征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1%

1、普通住宅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2、非住宅(无年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

3、转让受赠住房一律按差额的20%征收。

4、直系赠与,看老证,满5年免征。

契税:

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若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2、成交价*1.5%,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3%征收。

3、成交价*3%,(144平米以上含144平米)

土地收益金:

成交价*0.5%,房改房征收。

土地增值税: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增值额”*30%征收。

印花税:成交价*0.05%

1、住宅类,暂免。

2、赠与,非住宅,征收(双方各0.05%)。

转让手续费:

1、面积*2.5元/平方米,已购公房(房改房、直管公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

2、面积*6元/平方米,商品房。

3、面积*8元/平方米,别墅及非住宅。

产权转移登记费:

1、80元/本,住宅及配套车库

2、550元/本,非住宅及不配套车库。

3、10元/本,共有权证。

贴花税:5元/件。

比如房价40万剩5.6%=22400.00元这样计算。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黄钦局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计划财务科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伍建民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局行政工作、局组织人事工作。

宋石柱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局信访工作,分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科(挂行政审批办公室),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房地产协会工作。

刘开成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科,第一、二、三、四房产管理处,及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

周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局产权产籍管理科,市房地产交易所(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局属国有企业工作。负责处理局历史遗留问题和局属国有企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

王立成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和局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刘自所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局市场和法制监察科,市白蚁防治所工作。联系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工作。

黎仁春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住房保障科,保障性住房建设科;负责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周国祝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组织人事和宣传教育工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新农村建设对口支援联系点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局档案馆,市房屋安全鉴定处。

李秧生调研员

协助王立成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张洪伟调研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对原廉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竣工的进行验收收尾工作;协助局党组成员黎仁春同志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

冯旭东副调研员

协助局党组成员黎仁春同志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整栋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买私人的新房子也属于二手房,程序是:

1.业主,客户和经纪方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客户交定金与业主,业主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与经纪方进行查档

2。由评估公司对成交物业进行评估(客户做按揭)

3。客户存首期款到银行监管,同时申请按揭

4。两个工作日后,银行出承诺书,(承贷款的金额)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6。30个自然后,出新房产证,客户领新证,由银行自动打款给业主(首期款)

7。2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做抵压手续

8。15个自然日后,银行到国土局领取抵押件

9。两个工作日后,银行放全款给业主(打入业主指定账户)

大概费用: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1.5-2.5%(买方缴纳)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

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5-5%(买方缴纳)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6元/平方米(买方出)

证件工本费:5元(买方出)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已购公房:

1,成本价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

其他税费同商品房

营业税如可以确定,同商品房办法征收,如不能确定,按成交价的1%征收

2,标准价房:

补齐成本价: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买方缴纳)

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上

OK,关于桂林市旧泥房翻新装修和2016年9月桂林市办房产过户去哪办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