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及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3-09-07
作者: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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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抵押注销怎么办理
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的流程是:
1、在贷款还清以后,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以及注销抵押申请表等,到房管局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经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在柜台当场办理注销手续。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产抵押需要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如何办理房屋抵押注销手续及需要哪些材料
注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及注销步骤如下:
(一)还完贷款之后,房主可以直接去您所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这种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还有就是钱了,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二)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这个原则上不要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有些地方会收取相应的工本费,这是规定允许的。
(三)还清贷款以后,房产局也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抵押登记
如何注销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规定的是10天以内办理完毕。《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第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第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第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第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房屋抵押注销手续如何办
办理房屋抵押注销登记的流程是:
1、贷款人需要结清贷款:贷款人结清贷款后,需要带上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到公积金中心出具关于解除房屋抵押的通知;
2、领取他项权证:借款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以及解押手续到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解押通知单。
3、办理解押手续:借款人需要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到原来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押手续。
4、办理完解押手续后注意要及时拿回房产证,有的抵押贷款的房主以及拿到房产证,也需要带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房产解押需要多久?
房产证解押需要一周左右。个人贷款还清后应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他项权利证明办理结清手续,银行在1至3个工作日内出具还款证明等资料,凭结清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房地产局在3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房产证的解押。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三)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四)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