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 与修理的区别
修缮与修理的区别:指代不同、出处不同、语法不同
一、指代不同
1、修缮:维护(建筑物)。修理、修补(武器装备或建筑物等)。
2、修理:对已损坏的东西给予加工,以便恢复原来的形状或作用,修剪。
二、出处不同
1、修缮:巴金《杨林同志》:“房子稍微修缮了一下,里面有地坑,房外有木廊。”
2、修理:曹禺《日出》第二幕:“上次修理房子的工钱,你扣下了么?”
三、语法不同
1、修缮: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状语。
2、修理: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
翻修与翻建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建筑:1、翻建一般适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2、翻修可以在任何建筑上进行。二、政策:1、翻修的政策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三、地基:1、翻建是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房屋,但是也可以重新打地基。2、翻修是不改变房屋的地基,只是在房子的表面进行修缮。四、规模:1、翻建相当于重新修建房屋,规模稍大,包括了地基建设、墙面修筑、粉刷刮白、室内装饰等所有的过程。2、翻修只是对于房屋表面的修缮和维护。例如重新刮白、室内设计等。五、原因:1、翻建的原因大部分是经济导致的,当经济收入足以支持重新修建房屋时,就会对原住宅进行翻建,甚至是扩建。2、翻修一般是由于房屋居住时间过长,导致墙面脱落、地板老化、装修落后等,才对房屋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房屋维修或房屋修缮有什么区别
维修是比较大的修整,修缮是小修。
房屋维修范围包括:
房屋维修是指影响到入住安全,如房屋主体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因损坏影响住用安全,需要拆换加固的;整幢楼屋面因损坏影响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温层的;外檐面层脱落、保温层损坏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影响安全和正常使用。
房屋修缮:不影响入住安全,如整栋门共用部位楼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因破损影响正常使用,需要修缮。
扩展资料:
城市房屋维修修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房屋的修缮管理。公有住宅向个人出售后的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本规定所称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房屋产权证的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城市房屋的修缮,应当根据地区和季节的特点,与抗震加固、白蚁防治、抗洪、防风、防霉等相结合。对于文物保护建筑、古建筑和优秀近代建筑等有保护价值房屋的修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的修缮,还应当参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房屋修缮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修缮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房屋修缮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督促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城市房屋修缮规定-百度百科
翻建与翻修的区别及政策
区别:建筑、政策、地基、规模、原因不同。
一、建筑
1、翻建一般适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2、翻修可以在任何建筑上进行。
二、政策
1、翻修的政策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1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
三、地基
1、翻建是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房屋,但是也可以重新打地基。
2、翻修是不改变房屋的地基,只是在房子的表面进行修缮。
四、规模
1、翻建相当于重新修建房屋,规模稍大,包括了地基建设、墙面修筑、粉刷刮白、室内装饰等所有的过程。
2、翻修只是对于房屋表面的修缮和维护。例如重新刮白、室内设计等。
五、原因
1、翻建的原因大部分是经济导致的,当经济收入足以支持重新修建房屋时,就会对原住宅进行翻建,甚至是扩建。
2、翻修一般是由于房屋居住时间过长,导致墙面脱落、地板老化、装修落后等,才对房屋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