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条件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夜间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而且,两次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24小时。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指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二、许可证申请程序审批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申报提交的材料:1.《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4.重点工程概况及相关批文其中,续办项目承建单位可不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二)受理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理由。(三)审查经办部门依法对施工情况及周围环境情况进行核查。三、审批权限及原则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有关经开区环保局及市环保局有关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实施审批,一个工程每月审批不得超过6天。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廉(公)租房等市级重点工程和特殊区域根据其工程、工艺需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同一开发项目的不同施工企业应由项目业主协调统一进行连续施工作业。对同一区县组团式开发项目或邻近的几个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原则上应当对其夜间施工时间、周期及频次进行统一审批。对涉及多个区县的同一开发项目,施工单位应分别到所涉区县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各区县环保局在审批此类夜间施工手续时,应当统一夜间施工时间、周期及频次。对属地性质不明或所涉区县施工体量较小的,涉及区县可自行协商确定管辖权。商议未果的,由市环保局指定施工体量较大的区县环保部门管辖。被指定管辖的区县环保部门除履行夜间施工审批职责外,还应履行日常监察、信访投诉处理、排污收费等环境监管职责。因为夜间施工不符合大多人的正常作息时间,由于环境问题噪音问题夜间施工申请不可能一经申请能维持很长时间。由上可得,仅48个小时,超过时间还得在24个小时后再经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也是严格按照严格遵行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建设审批服务区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县行政审批局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依法进行现场踏勘。
第三步:审查通过,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到审批窗口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未通过审查的,说明理由,退还申请资料。
第四步:资料归档。
所需材料:
1、夜间施工书面申请;
2、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手续;
3、施工进度计划表、现场连续施工具体时间和工程量;
4、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5、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出具的商品混凝土供应量证明材料。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夜间施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夜间施工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2、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噪音扰民应如何处理
1、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控制音量或采取别的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社会生活噪声,如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设备影响别人的,在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者在夜间休息时间进行突击装修影响别人生活的,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如果是施工现场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业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监督;
4、如果是零售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扬声器也使用高分贝,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扬声器。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
(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因生产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2、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类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有分别由市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夜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1、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小时,并不是长期有效;
2、两次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24小时。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是指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申报提交的材料:
1、《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4、重点工程概况及相关批文。
其中,续办项目承建单位可不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建设施工合同复印件。
接件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符合审批条件后签收,移交经办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由接件部门直接通知申请单位,书面告知理由。
同一开发项目的不同施工企业应由项目业主协调统一进行连续施工作业。
对同一区县组团式开发项目或邻近的几个工地夜间施工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原则上应当对其夜间施工时间、周期及频次进行统一审批。
对涉及多个区县的同一开发项目,施工单位应分别到所涉区县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各区县环保局在审批此类夜间施工手续时,应当统一夜间施工时间、周期及频次。对属地性质不明或所涉区县施工体量较小的,涉及区县可自行协商确定管辖权。商议未果的,由市环保局指定施工体量较大的区县环保部门管辖。被指定管辖的区县环保部门除履行夜间施工审批职责外,还应履行日常监察、信访投诉处理、排污收费等环境监管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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