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房屋翻修修缮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翻建与翻修的区别及政策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修缮.翻修.翻建这三者如何定义
翻修是房屋修缮,不牵涉改变建筑结构。翻建是拆除原有建筑,重新建房。可依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翻修旧房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以下手续: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最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特殊的情况如果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一、你的旧房翻修,如果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翻修,不会再占用另外的土地,那么就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土地证了,因为你原来就有土地证了;
1、如果你以前没有任何的手续,那么在装修之前,就要先办理土地证,然后依次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2、其中土地证在土地局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去办理手续的生活就要带上户口本、老房子的照片,土地使用资格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审批,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交D级房屋危险程度报告书
3、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开发商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
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翻建与翻修的区别及政策
区别:建筑、政策、地基、规模、原因不同。
一、建筑
1、翻建一般适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2、翻修可以在任何建筑上进行。
二、政策
1、翻修的政策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1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
三、地基
1、翻建是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房屋,但是也可以重新打地基。
2、翻修是不改变房屋的地基,只是在房子的表面进行修缮。
四、规模
1、翻建相当于重新修建房屋,规模稍大,包括了地基建设、墙面修筑、粉刷刮白、室内装饰等所有的过程。
2、翻修只是对于房屋表面的修缮和维护。例如重新刮白、室内设计等。
五、原因
1、翻建的原因大部分是经济导致的,当经济收入足以支持重新修建房屋时,就会对原住宅进行翻建,甚至是扩建。
2、翻修一般是由于房屋居住时间过长,导致墙面脱落、地板老化、装修落后等,才对房屋进行维修。
翻修与翻建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建筑:1、翻建一般适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2、翻修可以在任何建筑上进行。二、政策:1、翻修的政策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批。三、地基:1、翻建是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设房屋,但是也可以重新打地基。2、翻修是不改变房屋的地基,只是在房子的表面进行修缮。四、规模:1、翻建相当于重新修建房屋,规模稍大,包括了地基建设、墙面修筑、粉刷刮白、室内装饰等所有的过程。2、翻修只是对于房屋表面的修缮和维护。例如重新刮白、室内设计等。五、原因:1、翻建的原因大部分是经济导致的,当经济收入足以支持重新修建房屋时,就会对原住宅进行翻建,甚至是扩建。2、翻修一般是由于房屋居住时间过长,导致墙面脱落、地板老化、装修落后等,才对房屋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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