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缮转固定资产的条件,房屋维修多少金额必须入固定资产
时间:2023-08-19
作者: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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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修缮的费用如何计入固定资产,有没有相关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第六条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房屋维修多少金额必须入固定资产
一般是维修支出大于账面余额的50%,或者延长了使用寿命两年以上计入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新准则下,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一般要看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也就是,是否能够带来“增量收益”,如果能,就资本化,一般是维修支出大于账面余额的50%,或者延长了使用寿命两年以上,或者是改善了固定资产性能等等,符合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就可以资本化。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计入固定资产吗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计入要看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属于你们单位,则看金额是否达到股东资产原值的比例(大修:达到50%;改良达到20%);如果不属于你们单位,则进行分期摊销。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中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接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拓展资料:
1、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得超过10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九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房屋的修缮能计入固定资产吗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改建扩建支出,可以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如果是纯粹的维修,就不可以。
法律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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