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安徽农村房屋建设设计图二层半 90*100
东信山庄别墅设计图农村二层半别墅设计图
图纸类型:设计图
层数:二层半
屋顶形式:坡屋顶
图纸比例:1:100
建筑高度:10米
本套图纸独栋别墅各层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各节点详图,共5张图纸。
设计功能:地下室为车库和储藏室;一层为二房二厅二卫、储藏室、厨房;二层为三室一书房三卫。你可以去鲁文网找这种图
房产测绘架空层幢共的外半墙怎么处理
房屋面积测绘标准规则
在最新房产测量规范的《房屋面积测绘规范》中房产测量规范,汇总了各类型的房屋面积测绘如何计算的问题。包括阳台、空中花园、花台、飘窗、公共通道、走廊、斜面建筑等类型均有计算规范。
房屋面积测绘:阳台
1不封闭阳台的上盖房产测量规范,位于不封闭阳台所在层起两层以外的视为无上盖:上盖镂空的视为无上盖;飘窗、空调位、花池等底板不视为有效上盖。
2封闭阳台的上盖均为有效上盖。
3未完全被有效上盖遮盖的不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内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用玻璃、钢(铁)栏等作为不封闭阳台围护结构的形式及其边长计算范围,如图2、图3所示。
房屋面积测绘:斜面建筑
斜面建筑的建筑面积以层高大于2.20m的区域范围在楼面上的水平投影计算。如图,投影边长X可按公式(2)计算。
房屋面积测绘:剪力墙与柱
剪力墙与柱面积计算的区分如下:
a)剪力墙与柱按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或矩形柱计算;
b)单向尺寸小于等于1.50m的按柱计算,大于1.50m的按墙计算。
剪力墙与柱面积计算的区分如图所示。
房屋面积测绘:不同材质组合的围护体
1同一面外墙,上部是玻璃下部是墙体的组合形式的围护,其墙体厚度按以下确定:
1)当下部墙体高度小于或等于0.80m的视上部的玻璃为主要围护物,边长测量至玻璃(含玻璃厚度),玻璃厚度不需作扣除外半墙的处理;
2)当下部墙体高度大于0.80m的,视墙体为主要围护物,边长测量至墙体外缘,并按墙体厚度作扣除外半墙的处理。
2有1列项所述形式的房屋内部共有墙的墙中线绘制方法可参照处理。墙与玻璃组合围护的边长计算范围如图所示;
3以玻璃作为填充墙性质外墙的,无论是否有玻璃肋,均视为无墙厚,无需作扣除外半墙处理。
房屋面积测绘:架空层范围部分外墙段
1架空层计算建筑面积时,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架空层视为无外墙;如有部分外墙段的架空层,从架空层定性整体考虑,其外墙段不作扣除外半墙处理,如图的外墙段(1)所示;位于架空层,但不属于架空层性质的公设(图示电房),其外墙需作扣除外半墙的处理,如图的外墙段(2)所示;
2房屋局部架空部分参照架空层,架空部分视为无外墙。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
房产测量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3、房产面积测算
3·1一般规定
3·1·1房产面积测算房产测量规范的内容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房产测量规范,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房产测量规范,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房产测量规范,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面积测算的要求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
3·2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3·2·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房产测量规范;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只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a)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b)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c)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h)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3.2.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2.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武昌律师网页链接
房地产测量规范
各地房管处都有这方面的规范。各地的可能不一致房产测量规范,请注意!
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7-01-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测算依据
为加强房产测量规范我市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面积测算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国家测绘局《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产面积测算。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房屋面积的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即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等的测算。
第二章一般规则
第四条房屋测量的基本原则
房屋以幢为单位进行测量,测量点位可以是分隔墙、柱、或界钉等界址点。
第五条计算房屋面积的基本条件
结构牢固;具备有上盖(不包含檐口);有围护结构或柱;层高2.20米以上。
第六条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的面积。
第七条房屋面积测算的精度要求
房屋面积测算的精度,按《房产测量规范》二级精度的标准执行房产测量规范:
限差:0.04√s+0.002s
中误差:0.02√s+0.001s
式中:s为房屋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房屋边长丈量以米为单位,丈量结果取位至0.01米。房屋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结果取位至0.01平方米。
第八条测量工具
房屋测量应使用相对误差小于1/800的仪器和工具。
第九条房屋总层数与所在层次
房屋层高全部在2.20米以上的层面计算层数。自然层数是指按规划核准的室内地坪±0以上的层数,±0以下为地下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自然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所在层次是指产权人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层次。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设备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第三章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第十条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二)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转换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其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
(三)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四)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管道井、通风井、提物井、垃圾道等均计入房屋自然层建筑面积。房屋主墙体外的管道井、通风井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五)各种类型的楼梯,按其对应的空间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六)房屋天面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
(七)斜面结构房屋及平顶房屋,按其净高在2.1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八)挑楼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九)嵌入主墙体内的设备部位,按主墙体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全封闭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房屋主墙体投影范围内的走廊、架空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房屋主墙体外,与房屋相连的封闭走廊、门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三)房屋间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十五)幕墙等作为房屋围护结构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十六)有柱或围护结构、不完全封闭的车库、仓储等专用房屋。
(十七)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其净高在2.10米以上的部位。
(十八)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沉降缝,能正常利用的部位。
(十九)落地窗其净高在2.10米以上的部位。
(二十)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净高在2.10米以上的部位。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与围护结构相接处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一)房屋外墙外侧的保温隔热层。
(二十二)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房屋主墙体外,与房屋相连有上盖和柱、不封闭的走廊、门廊,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二)独立柱、单排柱的建筑物,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阳台(无论是否封闭)、有围护结构未封闭的走廊、挑廊,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四)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上盖与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重叠部分面积的一半计算
(五)不封闭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六)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层高在2.20米以下的房屋。
(二)突出房屋墙面的柱、梁等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
(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四)房屋的天面、挑台、露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水箱。
(五)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骑楼、过街楼下的底层。
(六)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七)活动房屋、临时房屋。
(八)独立烟囱、水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九)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沉降缝。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
(十一)本层无顶盖或顶盖不能完全覆盖的阳台、走廊、挑廊。
(十二)飘窗。
(十三)设计上与阳台相连且位置、尺寸明确的设备部位。
(十四)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楼梯下方空间。
(十五)屋面上有顶盖但无围护结构的观景建筑设施。
(十六)其它有与以上情况类似的,参照执行。
第四章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与分摊
第十三条共有面积分摊应遵循的原则
共有面积按相关单元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当事人之间就共有共用部位的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共有面积按比例分摊的计算公式
δSi=K?Si
∑δSi
K=———
∑Si
式中:K—为共有面积的分摊系数(取位至小数点后6位数);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δSi—为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平方米;
∑δSi—为需要分摊的共有面积总和,平方米;
∑Si—为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总和,平方米。
第十五条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一)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套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等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二)房屋的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柱),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指套内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相邻套型间贯通的类似阳台的部位,按套间分隔墙划分后计入各相关套内面积。
第十六条可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共用部位
位于幢内且只为本幢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可计入分摊面积。其中电梯井及机房、楼梯间、管道井、通风井、垃圾道、公共门厅、公共过道、变电室(配电房)、设备层(间)、水泵房、水箱间、消防监控室、消防楼梯(通道)、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锅炉房、冷冻机房、空调机房、卫生间、开水间、电表间、信报间、值班警卫室、管理用房等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与共有部位之间的分隔墙、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分摊面积。
第十七条不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共用部位
(一)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自行车库。
(二)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底层架空层。
(三)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避难层(间)。
(四)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为多幢或小区共用的设备用房。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按规定或约定应当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
(六)规划配建总量15%的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七)为裙房上塔楼服务的室外楼梯。
(八)建在幢外为本幢服务的配套设施用房。
(九)只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等,其位于垂直穿越其他功能区的范围。
(十)商业、办公用房的底层房屋外不封闭的廊道、门廊。
(十一)规划设计为层高2.20米以下的架空层中的楼梯间、门厅等共用部位。
(十二)开发建设单位承诺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
(十三)其它类似以上情况的共有共用部位。
第十八条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附属房屋
(一)可以销售的专用车库、车位。
(二)规划部门核准的经营性用房。
(三)幼儿园、学校、会所(馆)、社区服务用房、医院、农贸市场。
(四)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五)其它类似以上情况的附属房屋。
第十九条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类别
(一)幢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是指幢内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建筑面积。
(二)功能区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是指幢内专为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建筑面积。
(三)层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
是指房屋各层次内,为本层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建筑面积。
第二十条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一)幢内各单元有不同设计功能的,可按功能分别设立分摊系数。
(二)单身公寓按层设计具有层分摊的共有共用部位时,按层设立分摊系数。
(三)设计为连家店的住宅楼,按住宅楼的计算方法计算建筑面积。
第二十一条多功能综合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首先根据设计功能,将多功能综合楼中计入房屋分摊面积的共有建筑面积,按幢、功能区、层划分为三个分摊类别,然后按此三个类别依次分摊。同一功能区内可根据设计使用状况的不同,分别设立分摊系数。
第二十二条多功能综合楼功能区划分依据
多功能综合楼的功能区划分以规划设计为依据,其共有共用部位的使用功能以规划核准标注为准。
第二十三条地下室相通的多幢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地下室相通地面上独立的两幢以上房屋,以规划室内地坪±0划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部分分幢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地下层单独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地下层内为地上部分服务的共用部位不予分摊。
第二十四条斜面结构房屋的共用面积分摊
设计为斜屋面结构的房屋,其室内净高在2.10米以上部位为套内面积,该面积参与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
第二十五条地下室车位的面积计算与分摊
地下室车位按套内面积计算,只参与楼梯间、外墙体一半及为全楼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分摊。
第二十六条参与分摊共用面积的其他部位
一幢房屋内的地下室、避难层(间)、架空层、人防地下室、自行车库、停车场(库)、会所(馆)、物业管理用房以及设计中未标明用途的各独立单元等作为套内面积,参与共用面积的分摊。
为多幢服务的变配电所(房)、生活水池、消防水池、水泵房等设备用房作为套内面积,只参与外墙体投影面积一半的分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八条各县的房屋面积测算,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施行前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及其他各类已批准建设的房屋仍按原规则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则由南京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自建房面宽6米进深10米,如何设计才比较合理
本项目位于广东肇庆。购买图纸后,业主参加了百城计划,委托我们修改图纸,提出了四卧一书房的日常生活需求。由于原图纸的设计水平非常有限,设计师根据业主的实际需要,考虑到生活的方便和舒适,对平面布置进行了很大的改动。宅基地东侧与邻房相邻,不能采光通风。北边是空地,南边是村道,西边是森林。该建筑朝南,入口位于南侧。由于面积有限,设计师没有设计一楼的卧室,放弃了传统的玄关空间,只布置了厨房空间和客厅,巧妙地利用楼梯下的空间设计了一个较小的公共门卫。一楼总体规划在满足业主日常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开放空间和方便使用。
二楼的客厅布局和一楼的客厅差不多。南侧一半的悬挂空间设计为开放式阳台,另一半室内空间设计为书桌,丰富了客厅功能。二楼布局和一楼布局的区别是公共卫生位置改为西侧,北侧设计一间卧室。设计师把三楼的主要空间都设计成了卧室。考虑到主卧的便利性,设计师将书房、私人浴室、开放式阳台融入主卧空间,设计成大套房。设计师把四楼整个南部设计成大面积露台。考虑到南方的气候,在露台和内部的连接处也设计了一个凉亭,作为一个凉爽的空间。
整个建筑是欧式风格,但南立面融入了一些现代风格元素。比如阳台、露台的栏杆是用简单的现代风格的材料做成的;二层和三层的悬挑也采用了一定的现代风格手法。别墅外墙以白色真石漆为主,搭配棕紫色外墙瓷砖,层次分明,设计感十足,多窗多台,观赏效果好。别墅图纸号:JF20049,主要空白参考造价:39-47万,建筑面积:93.83平方米,建筑面积:365平方米,开间6.06米,深度15.26米,异形柱框架结构,高度14.6米。
对于6米以下的房间,如果像传统的楼梯布局一样成对运行,基本上不能布置其他空间。但如果用这种5.3米宽的户型楼梯进行长短跑的话,会沿着深度方向和客厅放在一起。宽度1.2米左右的楼梯就足够了,客厅宽度4米以上,完全满足使用要求。农村自建房确实有很多地方是独栋别墅,两边都有窗户,前后采光,面积很大。正厅老人客厅朝南。农村地区可以建更多的房子,尤其是在城市附近,大部分是排屋。也就是说两边不能开窗,宽度比较小。宽度6.6米的房间有两个以上,宽度低于6米的房间相当多。宽度小于6米,强烈建议楼梯长短跑,或单独跑,沿深度方向跑,在节能处节省更多空间。
...前后采光,一楼是门面,四层楼,二楼需要三室一厅一厨一卫
宽6米3长25米的房屋怎么建,前后采光,一楼是门面,四层楼,二楼需要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回答是:因地形而规划设计,不能拘泥于某些风水教义,造成地形浪费。注意南北向开窗通风、采光,尽可能避开东、西晒,主要是东、西开窗,太阳直接晒进房屋不可取。
在地形允许的情况下,房屋的方向要谨尊大自然的规则,南北向最好,冬暖夏凉,是自然选择的最优风水。大门的方位以出入方便为最佳。如果不合出入方便的原则,就是最合风水规范的某些原理,也只是空门,以落空看。什么叫落空,现实就是无实用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