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装修改造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老房子装修注意事项:1、隐蔽作品不容忽视。原来的老房子基本上都是用铝线,现在装修一定要带空调设备,用这些线路全部更新,所有的照明线用2.5铜线,这样会比较安全。2,你要做水路和水路,改造这两个字的忠告都变了。这第一次出现,第二个厨房、卫生间可以节省很多地方。老房子装修是防水的,在第一时间,开发商保证房屋不漏水,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但两次装修你一定会把它,把伤害过,所以二手房装修防水一定要做。3,尽量不要扩大天花板。许多老房子没有天花板,所以业主在装修两个赶时髦,有两个很好的机会做房子装修,一个大的天花板。据设计师介绍,我目前的标准层高的住宅有2.8米高,是2.6米,如果做了一个大的天花板,会使房间的低、低的室内灯光会受到影响,因此人们的心理压力。因此不适合普通住宅的天花板。如果条件允许,你可以做一个小的空心天花板,美观实用,而且不过时。
我想知道02年上海市闵行区私房拆迁政策,能否告知
一、动迁安置
(一)闵行区动迁安置的3种类型及执行政策情况
1.老镇改造动迁安置
老镇改造包括老闵行的城区、各镇的镇区范围内的地块改造,这些地块大部分为国有土地。我区自1997年启动“一线四点”老镇动迁改造规划以来,老闵行区地区和颛桥、北桥、马桥、莘庄、七宝、梅陇等镇的老镇改造速度很快,城区、镇区面貌大为改善。老镇改造执行的拆迁政策,各镇、各开发单位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一是老闵行区地区及北桥、马桥等镇严格执行市政府的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即市政府1991年4号令、1993年38号令和200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及区政府同步配套的城镇房屋拆迁政策等;二有七宝、梅陇、莘庄、颛桥等镇及莘庄工业区执行区政府(1993)40号文,这一政策比市政府的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略宽。
2.征地动迁安置
闵行区由于地处城郊结合部,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农村城市化速度非常快。1987年以来,全区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市政建设中共征用集体土地累计超过17万亩,其中市属项目征地约2.5万亩、区属项目征地约14.5万亩。大量征地必然涉及农民私房动迁。由于市政府在2001年以前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政策,而市政府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民私房拆迁又不适用,因此,为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区政府于1993年制定40号文《关于印发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包括《闵行区房地产开发中农村私房拆迁的实施办法》,征地拆迁基本上按这一政策操作。
3.旧村宅改造动迁安置
旧村宅改造动迁安置不同于上述两种类型,所涉及的土地是建设单位在办理征地手续后,成块好用且建设成本低的土地成片开发后,留下的难以开发或开发成本较高的农村宅基地。这些农村宅基地部分是已带征成为国有性质的土地,部分是难以征用的包含农民住宅的企业在内的集体土地,部分是外环线等骨干道路两侧的绿化用地,全区涉及100多个农村村宅。根据上年市政府郊区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城市化,闵行区实施以虹桥、莘庄、七宝、梅陇等4镇和龙柏街道共73平方公里集中城市化地区的旧村宅改造计划,计划4年时间消除“城中村”。今年是实施旧村宅改造的第二年。全区列入集中城市化地区旧村宅改造的宅基地共191块,涉及11438户家庭、9950亩土地、230万平方米建筑。其中扣除房产公司已征未拆的宅基地和外环线绿带内的宅基地外,全区实际列入改造的宅基地120块,动迁6446户家庭、宅基地面积6012.2亩、房屋总建筑面积134.32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有30%的宅基地属于绿化、市政控制及工业用地,改造难度非常大。区政府成立村宅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房地局牵头负责,四镇一街道和区有关部门配合。经过调研,上年完成“三表一图”制作,即宅基地改造地块情况表、宅基地改造工作现状图。区政府同时配套有关旧村宅改造的优惠政策,即对旧村宅改造涉及由区收取的所有的土地出让金、房产开发税费全部返回到镇、街道。2002年,经区政府审定、市房地局批准列入开发的共有38块宅基地,涉及71个生产队、3801户人家、旧房面积78.2万平方米,均占应改造计划的30%以上。38幅地块中有7幅为国有土地、31幅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以13批次全部经市房地局批转为国有土地。
2002年初,市政府出台《关于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根据这一政策以及前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区政府出台闵府发(2002)8号文《关于闵行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办法》、9号文《关于闵行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市场价补偿安置中区域划分及价格补贴标准实施办法》。各镇、街道分别拟定或正在拟定旧村宅改造实施办法。
(二)动迁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关于闵行区房地产开发中农村私房拆迁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采取拆私还私、拆私还公两种方式。
(2)拆私还私的计算:一是住房面积,按政策规定应安置人口在3人以下(含3人),原建筑面积人均40平方米以上的,人均可安排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4人以上的(含4人),人均可安排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独生子女可照顾20平方米。二是互换房屋的差价,人均建筑面积在24平方米以内,且不超过被拆旧房建筑面积的,由安置户承担新房成本价1/3;人均24平方米以上且在被拆旧房建筑面积以内的,承担新房成本价。三是旧房面积多于新房面积的,由征地单位对安置户给予多余面积的奖励。奖励标准规定一个乡镇一个标准,按当时当地商品房售价规定了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700元/平方米三个标准。
(3)拆私还公不论原私房面积大小,原则上按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分配,独生子女可照顾4~6平方米。
(4)被拆农民私房的估价,统一按市建委、物价局颁发的沪建研(1992)1281号文《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房屋估价暂行标准的批复》执行。私房拆迁中涉及的过渡费等也按照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2.《关于闵行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1)计算办法:被拆房屋补偿标准=(被拆房屋建筑安置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补拆房屋建筑面积。
其中:价格补贴=(补拆房屋建筑安置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补贴系数。
(2)补贴标准:同区城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根据不同地段确定,全区共分6个档次,最高的为外环线以内的虹桥、梅陇、龙柏部分地区1944元/平方米,最低的为浦江镇638元/平方米。补贴系数为25%。
3.《关于闵行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市场价补偿安置中区域划分及价格补贴标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1)计算办法:被拆迁房屋补偿标准=同区域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价格补贴。
价格补贴的计算:如被拆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价格补贴为最低补偿单价的25%(25%为本区补贴系数);如被拆房屋的市场评估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价格补贴为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2倍减去被拆房屋市场评估单价后的25%。
(2)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全区共分为6个档次,最高的为外环线以内的虹桥、梅陇、龙柏部分地区2400元/平方米,最低的为浦江镇1100元/平方米。价格补贴每平方米低于200元的按200元计算。
(三)四镇一街道旧村宅改造中实际执行的政策
由于市、区两级政府新颁布的动迁安置政策与原来的动迁安置政策有根本的区别,即新政策是按实际有证建筑面积计算动迁补贴的(俗称砖头),而老政策是按人均标准建筑面积计算动迁补贴的(俗称人头),而我区列入村宅改造的四镇一街道的农民私房建造早已冻结,有许多农民实际私房面积少于规定的面积。为体现公平性,四镇一街道将普遍采取新老拆迁政策相结合的办法。
1.补偿办法,有两种模式:
一是“人头、砖头”相结合安置的模式。即根据区政府8号文,结合原实行的人均安置面积,实行实际有证面积和按人均安置的标准面积相结合的办法,即实际有证建筑面积超过认定面积的,按实际有证面积进行计算;实际有证建筑面积不足认定面积有,按认定面积计算,不足认定面积的私房重置价格补贴相应扣除。认定面积以3口之家为例,七宝、梅陇、龙柏等为40平方米/人,独生子女增加20平方米;虹桥为135平方米/户。
二是以“人头”为主的安置模式。主要是莘庄镇,即结合原实施的拆迁安置政策(原规定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个人出资570元/平方米,超过规定面积的不作为安置面积,按低于市场价200元/平方米的价格由动迁户结算),按人均40平方米、独生子女增加20平方米作为标准安置面积,在标准面积以内的,动迁户按成本价1/3出资,超过标准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动迁户按成本价出资,超过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结算。由于政策尚处于酝酿阶段,故动迁户具体出资多少尚未确定。
2.安置方式
一是以房换房安置方式,在改造地块上直接建造动迁安置公寓,让动迁户直接搬入安置公寓内,以减少直接的货币支出。二是现金安置方式,对动迁户不需要以动迁房安置的,或镇、街道不规划建设动迁安置房的,直接以现金方式安置。
3.动迁成本
根据不同地段、不同补贴标准、不同安置面积,以及不同附着物和其他补贴,农民动迁房安置成本是不同的。根据各镇、街道拟采取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测算,平均每户补偿总额最高的为梅陇镇环线以内的动迁户,近70万元;最低的为虹桥镇和梅陇镇环线以外的动迁户,50多万元。
二、征地劳动力安置
(一)征地工基本情况
1.征地工管理情况
全区自1987年以来共涉及征地17万亩多,安置征地工12万人。其中市属项目征地应安置近3万人、区属项目征地应安置约9万人,实际安置约8万多人。剔除十几年中因区划调整划至外区和已办理退休及死亡的,目前,纳入区里管理的有6.06万人,其中吸劳人员3.37万人、养老人员2.33万人。在征地吸劳人员中,由区各有关公司吸劳的有4300多人,占12.1%,共余2.93万人由各镇安置,占88%以上。征地养老人员中有12741人由区征地养老所养老,其余养老人员由各镇及金城房产公司、春申房产公司等单位养老。
2.征地工就业及福利情况
近两年,我区重视征地工就业,仅上年全区就解决近4000个征地工的就业。由于征地工私房出租比较多,征地工生活相对较富,许多征地工存在不愿就业或不愿从事低档次、低收入的工作,加上征地工文化技能素质普遍较低,许多征地工高不成低不就,处于待岗状态。包括部分新办“农转非”手续的征地工在内,目前全区还有9243名征地工待岗,占管理在册征地工总数的27%。其中,由区属单位安置的有2968人(仅施达公司就占2300人)待岗、镇安置的有6275人待岗。对待岗征地工,我区规定安置单位发放生活费补贴,标准按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即每月290元发放,对自主就业的停发或少发生活费补贴。由于各镇、各单位经济实力有差异,故待岗征地工的生活费发放有高有低,最高的每月达350元(上房公司),最低的仅100元,一般为290元。
征地工的社会保障由安置单位解决。目前,全区管理在册的征地工中,有88%以上的征地工已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其余12%不到的征地工参加农保。而1997年底,我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征地工仅占20%左右。说明区、镇两级为解决征地工社会保障投入了大量资金,按每一征地工15年的投保期合计2万元计算,累计投入的资金超过4亿元。
3.征地养老人员的福利情况
我区征地养老人员的退休补贴根据上海市统一标准,上年为386元,今年4月1日起调整为408元。征地养老人员的医药费在2001年之前采取实报实销的办法,由于制度上的缺陷,造成征地养老人员的医药费报销失控,有的征地工每月报销的医药费超过养老补贴。上年实行新的医药费报销办法后,各安置单位负担的征地养老人员医药费大为减少,2002年第四季平均每人每月负担的医药费为168.31元,比原来减少一半多。新的医药费报销办法参照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同样实行账户基数、自负段报销标准,只是在相应标准和负担比例上有所减少。
(二)征地吸劳、养老安置政策
1993年出台40号文关于《闵行区房地产开发中农村劳动力安置的实施办法》,这一办法与1994年市政府62号令基本一致,因此,自62号令出台后,闵行区严格按照这一政策规范操作。由于前几年闵行区开发速度较快、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与其他区县相比较高,62号令规定的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已很难适应我区实际,因此,在市政府新的征地安置办法出台之前(目前市政府仅在浦东新区试点),近两年我区根据实际需要,由征地双方协商,适当提高吸劳、养老安置补偿标准。具体为,按上年全市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每一征地工集体与个人合计缴费率×12月×15年,如上年全市月社会平均工资为1480元,集体与个人缴费率为46.5%,征地安置补偿标准至少需6.7万元,如再加上征地工自谋出路应给予的2年生活费(标准由各区自定,本区为每月800元,两年合计2万元),各征地单位安置补偿标准至少达8.7万元。鉴于此,我区目前征地安置基本参照62号令,标准比62号令翻了一番,其中,沪闵路以北如大古美地区7万~8万元,沪闵路以南约6万元。征地养老人员的补偿标准根据全市统一标准,即男9万多元、女11万多元。
(三)当前征地安置中存在的问题
征地劳动力安置历来是我区征地开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前几年,由于补偿标准偏低和安置工作的不到位,征地工上访现象比较多,近两年,我区加大征地工安置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征地工就业和社会保障,维护征地工切身利益,因而征地工上访现象比过去明显减少。但是,从全区征地安置工作看,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项目征而未用影响老百姓利益的问题
我区在90年代初土地被大量征用,之后几年征而未用的土地很多,有的土地至今未用。土地征而未用将直接影响征地工社会保障,如部分征地工由于“农转非”手续办得晚,15年的养老金补缴不上,因而享受不到上海市城镇职工最低退休金标准。
2.部分自谋出路征地工的后顾之忧难以解决的问题
按62号令之前的安置政策,征地工自谋出路补偿费为1万元,按62号令规定,征地工自谋出路补偿费为1.5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由于自谋出路人员的社会保险由自己缴纳,因而部分自谋出路人员根本没有缴社会保险,特别是1994年之前上海市还没有实行养老制度,大部分1994年之前自谋出路人员没有缴纳养老金。目前,全区未缴纳养老金的自谋出路征地工超过1000人。
三、集体用地安置
1.集体用地及集体用地后的农民安置情况
我区在开发建设中除征地外,还存在大量集体使用土地情况。1987年以来,我区集体使用土地累计超过5万亩,集体用地中应安置劳动力约2.5万人,其中95%的劳动力基本上由各镇安置在各类企业就业。集体用地涉及的养老人员近8000人,目前已全部养老。由于各镇经济实力不同,集体用地养老农民的退休补贴标准有高有低,最高的比照征地养老人员标准,最低的每月150元左右。
2.集体用地安置政策
为解决因集体用地而失去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我区于1999年制定《关于集体土地使用及其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集体用地后由各用地单位实行劳动力安置、养老保险和经济补偿等方式。其中,一是劳动力安置,按被用地单位的土劳比例协商安置,也可采取经济补偿加劳动力安置的办法,其中自谋出路的安置费用为2万元。二是养老保险,参照当地镇、村企业养老标准办理用地农业人员养老手续。三是经济补偿,采用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按市有关征地补偿标准的50%执行,采用每年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不低于600元。目前,我区集体用地的实际补偿水平每亩在1500元左右,也有许多集体用地项目的补偿金额每亩超过2000元。
2003年9月19日
(区委区政府研究室)
40平米旧房巧翻新改造的注意要点有哪些
如果你住在房子里很长一段时间,你必须整体翻新,为自己创造一个新的环境,享受舒适的生活。而对于40平米旧房巧翻新和翻新的情况,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现在让我们来看看,40平米旧房巧翻新改造的注意要点有哪些。
?40平米旧房巧翻新改造的注意要点
1、客厅,窗户,要增加屋子的照明,以及墙面家具的设计,增加存储空间;
2、厨房,客厅设计室,节省空间,又由明显空间隔开;
40平米旧房巧翻新,老房子的户型都是比较小的,功能分布不合理,要有一些设计技巧
3、在浴室里,使用黑色瓷砖和白色瓷砖营造强烈的风格,并使用玻璃门进行干和湿的分离。
4、建筑结构不可以改乱改,不少老房子,设计,灯光的现象不合理,特别是砖的结构,如果为了扩大空间,墙壁拆卸,将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5、老房子有屋顶装修之前,如果业主想从天花板上转型的过程中做改善外观,是很不错的,但它的小屋顶,它有美观实用性。如果有一个大屋顶,没有必要安装它,一些旧房子不适合大型屋顶。
6、老房子翻新前的旧家具没有必要进行彻底翻新,这会浪费很多钱。有些家具表面看起来有点陈旧,但质量非常好,所以你可以在家具表面涂上一层油漆,就像新的一样。如果它是一件有质量问题的家具,它只能更换了。
以上就是对40平米旧房巧翻新改造的注意要点有哪些的介绍,旧房改造翻新家庭,以及老房子的改造必须要注意什么,有很多的老房子改造的,需要注意的地方,装修之前,是装修的你喜欢的效果。
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城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
城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
1既有住宅用能及节能改造现状分析1.1我国城市既有住宅用能现状分析我国城市既有住宅量大、面广,因绝大多数都没有采取节能措施,能耗高、性能差,浪费严重。表1所示为我国北京与哈尔滨两城市住宅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与德国EnEv2004标准的比较。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我国北方采暖地区住宅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是德国的3~4倍,意味着以北京80年代保温水平计算,在同样室温条件下,北京住宅建筑的采暖负荷大致是德国的3~4倍。在1995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出台以后,各项指标有所改善,但是在窗户的节能效果上差距依然较为明显。1.2与国外城市住宅节能改造工作的差距发达国家除对新建筑实行较高节能标准外,也非常重视旧房改造工作,如德国EnEv2006节能规范对旧房改造做了明确规定:当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面积超过25%以上进行改造时,必须满足新规范要求,改造后其整体能耗不超过同等新建建筑最高允许能耗的40%[2]。德国政府为此设立专门的基金,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住宅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增加建筑外保温设施,更换高效门窗,替换高能耗的采暖设施,以期实现提高建筑舒适度、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环境污染三大目标。同欧洲国家相比较,我国旧房节能改造工作差距较大,目前的旧房改造只是在北京等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开展。1.3我国城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艰巨性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城乡共有建筑400亿m2,95%是非节能建筑,其中居住建筑数量巨大,改造任务艰巨。按照国家节能中长期计划的要求,制定了相对1980年建筑用能水平节能30%、50%到65%三步走的计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成为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建筑节能的实施重点,计划到2010年大城市要改造25%,中等城市改造15%,小城市改造10%[3]。2城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建筑节能既包括新能源(如太阳能、地热)的利用、废水回收再利用等主动节能措施,也包括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热阻以减少热交换损失,从而达到节能目的等被动节能措施。考虑到国情,在城市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中,改善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气候差异较大,因此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结构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进行现场检测和能耗调研、分析热工性能、诊断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保持最大限度不破坏原有结构,不改变原有功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同时应尽量使施工方法简单,施工规模适当,改造周期短,对人们生活工作干扰最少。2.1我国采暖地区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重点主要针对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改造,目的是降低传热系数,减少冷风渗透,从而减少冬季采暖期的室内外热交换损失,降低热负荷。主要体现在建筑墙体节能改造、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建筑屋面节能改造等主要方面。2.1.1建筑墙体节能改造墙体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主体,其所用材料的保温性能直接影响建筑的耗热量。以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既有住宅为例,外墙做法多为370厚粘土砖墙加两面粉刷,其热阻由内外表面换热阻和墙体本身热阻组成,热阻值约为0.66m2.K/W,传热系数约为1.52W/(m2.K),不能满足节能标准。对其进行节能改造可以采用聚苯板外保温,也可采用保温砂浆外保温做法。前者节能效果好,但施工工艺复杂,在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易出现渗水和粘结不牢等问题,不宜采用;后者采用30厚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或EPS保温砂浆外粉刷,可以增大外墙热阻至1.16m2.K/W,传热系数降为0.86W/(m2.K),使外墙的节能率提高40%以上,且施工方便,防水性能佳,价格低廉,特别适合既有住宅外墙节能改造。2.1.2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外门窗是建筑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也是最薄弱部位,其热损失是墙体的5~6倍,其中传热损失约为1/3,冷风渗透约为1/3。在城市住宅改造中,如果因条件限制不能对墙体和其他部位进行有效改造,则应将门窗的改造作为突破口,因为更换门窗的工程量相对较小。可采用钢塑、铝塑、木塑等复合型门窗替换原有普通钢门窗、铝合金门窗,避免金属窗框产生的热桥;玻璃可设置双层玻璃甚至三层玻璃,并积极采用中空玻璃、镀膜玻璃等新材料以增加其绝热性能。还应加强门窗密封处理,如门窗框与墙间的缝隙可用毛毡、聚乙烯泡沫材料、密封膏等密封;窗扇与玻璃之间可用各种弹性压条密封;采用平开窗取代推拉窗等,以提高住宅门窗的气密性,减少冷空气渗透。2.1.3建筑屋面节能改造屋顶也是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目前主要有3种改造方式:一是绿色屋顶,在屋顶无土种植绿色植物,提高屋面隔热能力,因其隔热效果优于保温效果,且旧屋顶本身极易渗漏,故在采暖区应慎用。二是在屋面加作保温层,首先具体分析屋面的防水层状况,决定是否重做防水层,然后用憎水保温材料,如挤塑聚苯板作保温层,类似于倒置式屋面做法,既可防止保温层内部出现冷凝水,又可极大增加屋面热阻,且施工方便。第三种方式是加建坡屋顶,即平改坡。在建筑结构允许的情况下,在现有旧住宅的平屋顶上增设坡屋面,利用空气间层改善屋面的热工性能,达到节能目的,还可以改善建筑外观。后两种做法在我国采暖地区的屋面节能改造中值得推广。2.1.4建筑敞口部位节能改造建筑敞口部位如阳台、楼梯间、屋面上人孔等,因冷风渗透作用,热量损失也比较大。在住宅改造中,可以用节能材料将阳台封闭起来,结合门厅将楼梯间改造出门斗,对屋顶上人孔进行封闭处理等改造措施,形成温度阻尼区,阻止冷风的直接渗透,能收到良好的节能效果。2.2我国夏季防热地区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我国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规定,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以夏季防热为主。其住宅节能改造不同于采暖地区,因为该地区住宅主要依靠对流型的房间空调器调节室内温度,建筑物保温的目的是夏季降低内壁面温度、冬季提高内壁面温度、避免结露,从而提高舒适性。因此此类地区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将提高围护结构热阻放在次要地位,重点是在阳光直射的洞口加设遮阳,以减少夏季通过窗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降低夏季空调的能耗。为此在进行门窗改造的同时应采用轻钢百叶、铝合金百叶等遮阳效果好、造价不高、美观并便于改造的活动外遮阳,提高洞口遮阳系数。另外应利用绿色屋顶、平改坡、通风屋顶等技术改造屋面,提高隔热性能。3推进我国城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保障措施3.1保障稳定的资金来源据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说:十一五’期间,建设节能建筑的总面积累计要超过21.6亿m2,目前我国将有130亿m2的已建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如果按照每平方米改造费用以100~200元计算,130亿m2的节能改造费用将达2万亿元[4]。巨量的资金需求是制约城市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大规模推广的主要因素,但同时巨大的投资使项目实施也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为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国外的经验是为了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通常制定经济扶持政策:有的由当地政府出面组织,成区成片进行;有的由房主出资,国家给予补贴、低息贷款等资助措施。尽管我国住宅已商品化,个人是住宅的产权所有者,但政府补贴、多方筹集还应该是住宅节能改造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应建立由产权单位、业主、财政(包括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区县财政)分担的筹资机制,针对不同的产权、不同建筑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给予全额支付、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的财政支持政策,保证节能改造有稳定的资金来源。3.2建立有效的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建筑能耗的检测、统计、审计和披露制度,尤其重视建立建筑能耗的后期跟踪和披露制度,将建筑寿命周期内的能耗统计和披露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应该尽快制定一套公正规范的建筑节能检测手段,实现对建筑的节能现场检测,将建筑能耗变成看得见、算得清的明白账。这对推动建筑节能落实、税收等政策激励制度的制定都有积极意义。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