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门面房租赁合同免费装修期的一些知识点,和装修期算在租赁合同期内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了有转让费和装修费吗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关于转让费并没有规定,装修费是否退还,一般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法律规定分不同情况处理: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到期后能够拆除的,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赔偿。若是出租人未同意装修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店面房岀租承诺送一个月装修期合同怎么写
那你只要把对应承诺送一个月装修期这句话的描述写在合同里面就行,比方说:甲方承诺送出一个月装修期给乙方,甲方就是店面出租的人,乙方就是你自己这一方。
装修期算在租赁合同期内吗
装修期是算在租赁合同期内。一般的,租赁期是以租赁合同签订的日期为起始日期的。装修期应当计算在租赁期内,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不低于三年,如果是租赁房屋的装修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摊销.经营租入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发生的装修费用,税法的摊销年限是在剩余租期内摊销。
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租赁合同到期装修补偿
法律分析: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出租人不补偿。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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