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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下浮含税单价怎么算,工程报价单中的人工单价是怎么算得

时间:2023-08-16 作者:岩寒 73 73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报价单下浮含税单价怎么算和工程报价单中的人工单价是怎么算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报价单下浮含税单价怎么算以及工程报价单中的人工单价是怎么算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报价单中的人工单价是怎么算得

工程报价单中的人工单价的计算:

平均工资单价=国内工人工资单价×国内工人工日占总工日的百分比+当地工人工资单价×当地工人工日占总工日的百分比

简介:

人工单价是指国内派出的工人和工程所在国招募的工人每个工作日的平均工资。一般来说,在分别计算这两类工人的工资单价后,再考虑功效和其他一些有关因素以及人数,加权平均即可算出平均工资单价。

1.国内工人工资单价的计算

我国出国工人工资单价一般按下式计算:

工人日工资=一名工人出国期间的费用÷(工作年数×年工作日)

出国期间的费用一般由下列费用组成。

(1)国外岗位工资及派出工人企业收取的管理费。

(2)置装费,指出国人员服装及购置生活用品的费用。

(3)差旅费,包括从出发地到海关的往返旅费和从海关到工程所在地的国际往返差旅费。

(4)国外零用费及艰苦地区补贴。

(5)人身意外保险费和税金。

(6)伙食费,指工人在工程所在国的主副食和水果饮料等费用。一般按规定的食品数量标准,以当地价格计算。

(7)奖金和加班工资。

(8)劳保福利费,指职工在国外的保健津贴费,如洗澡、理发、防暑、降温、医卫、水电费等,按当地具体条件确定。

(9)预涨工资。对于工期较长的投标工程,还应考虑工资上涨的因素,每年的上涨率一般可按5%~10%估计。

总价包干是什么意思样本是怎么样的

总价包干是目前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种建筑市场承发包方式。不过很多外行的朋友表示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意思。下面是我整理的总价包干的介绍,欢迎阅读。

总价包干的介绍

是指在甲方发给乙方施工图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报价,乙方报价包含了甲方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工程量,在没有重大设计或者材料变更的前提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简单的说就是乙方在报价过程中,必须要把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上的工程量算全,不能漏报,如有漏报或者少报,不好意思,甲方不会给乙方签署任何费用追加,俗称一口价。在最后结算时,除非是甲方变更设计或者变更材料所造成的,所有追加签证都没有。

总价包干的意思

一种为总价包干,也称为一口价,固定合同价;另一种是单价包干。这两种形式的目的是建设单位为了简化管理程序,便于控制成本和结算。通俗点讲就是全部费用包括在内,为这个商品或服务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干价书面语叫固定合同价,意思就是你提供的报价涵盖凡是业主提供的文件,包括报价范围、报价图纸以及报价文件、报价相关的邮件等所包含的工程总量,在没有业主出具重大变更的情况下,你的报价不会变更,不会增加和减少。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漏报、多报都不会发生合同金额的变更。但是业主变动设计方案、图纸时,你们还是有权进行索赔。报价关键就是要把图纸、报价相关的文件吃透,不能少报、漏报。包干价利于业主比总价,对业主而言相对轻松,没有合同追加等,业主都喜欢用这种方式。但是由于目前中标往往是比总价,所以怎么报价并不重要。结算就更轻松了,如果业主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如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品牌变更的话,就是合同价,如果有以上的情况,就是根据现场业主签的工程量或者变更文件为依据进行结算。

总价包干方式与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区别

没区别。总价包干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可变总价合同。总价包干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你应该知道的。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就是总价包干。

总价包干的详解

总价包死的合同还意味着单价与单价之间的平衡互调,有偏高的费用也有偏低的费用,如果因为没有发生现场验收而扣除相关费用,那么,现场发生费用当时没有计价的内容是否也可以在增加呢,此问题值得考虑的,最后导致推翻总价进行按实结算的局面发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招标时候措施费的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都给予了计算并在投标书内计取了这笔费用;工程结算时,未进行考评及未获得安全文明工地,考评费及奖励费应该予以扣除。招标时候措施费的基本费,考评费、奖励费在投标书内没有计取,固定总价就不包括这笔费用,不应该扣除这笔费用。

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的比较

一、工程计价方式

A、清单计价包括:1、实体工程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清单综合单价)*实体工程量(永久性);

(清单综合单价:包括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风险费、利润、税金等。)

2、非实体工程费: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税金。总价=实体工程费+非实体工程费

B、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计价法:总价=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实体工程量(永久性);

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综合管理、风险费、利润、税金;非实体工程的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注:非实体工程费

1、措施费:环境保护、安全文明、临时设施、二次搬运、脚手架等

2、其它工程费:A、建设单位:甲供设备材料费、分包工程费、暂列工程;B、施工单位:第三方检测费、深化设计费、总分包配合服务费(协调、配合)、甲供设备材料保管费

3、规费:与政府的接入费、办证费、保险费等

二、选择

1、清单综合单价比较明细、清楚;包干单价(全费用单价)含混、不清容易产生分歧。

2、如果有变更,则增加费用的可能性更大,而实体工程量(或费)的增(减)并不与非实体工程量(或费)成正比;量(或费)增加得越多,反而量(或费)应增加得比例更小,这就有可能多计费。

3、清单综合单价作为积累资料更方便、分析更容易、加强管理、评标有利于横向比较;包干单价不好分离。

因此,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

建议:1、采用实体工程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使用)*实体工程量(永久性)+非实体工程费总价包干使用的办法。

2、实体工程的清单综合单价包干使用,并确定调整办法、承担的风险范围(建议:正负5%,如果超出正负5%范围才可以调整;市场涨跌很大的设备、材料类型的确定)。

3、非实体工程费:措施费、其它工程费、规费等,在本合同范围内(含变更)各总价包干使用;在本合同范围外的签证按造价比分摊增加。

4、以上2条可以作为非政府工程(非国家投资,自筹资金)招标条件的强制规定,如果投单位接受就投,不接受就放弃。

合同包干价分为两种:一种为总价包干,也称为一口价,固定合同价;另一种是单价包干。这两种形式的目的是建设单位为了简化管理程序,便于控制成本和结算。什么是总价包干?总价包干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发标是提供给投标单位施工图纸和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范围内依据施工图纸进行预算和报价。建设单位或者总包单位在比总价的基础上选择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和业主签署总价包干合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在没有业主出具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包括材料型号,品牌,质地等)的情况下,最终结算价格就是合同价格,不会有任何追加签证。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施工单位,你中标后,发现你们在报价过程中漏报,少报,不好意思,业主是不会为你做任何追加,损失全部由你们公司承担。什么是单价包干?顾名思义就是在合同没有执行完毕之前,业主的追加,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合同范围以外的部分均按合同报价的单价为准,数量按事计算。合同包干价的优势和不足。优势:

一,方便控制成本。很明显固定价格后,施工单位追加很难找到依据,方便业主控制成本;

二,利于决算。三,防止业主人员参与营私舞弊。开口合同所有工程量需要业主主管确认,留下很多营私舞弊空间,包干合同有效的防止这一现象。不足:

一,要求报价审核人员要有足够的能力。如果审核人员经验不足,往往找不到报价的漏项,会给将来的施工造成不利的影响。二,施工过程的管理变得相对困难。为什么?施工单位也是独立核算单位,对利润的追求很正常。但是在投标过程中,业主评标的依据往往是总价合同价,不关心你报价的子项,造成漏报,少报。但是施工单位对漏报,少报部分又不能不做,自己利益没有保障,能免产生情绪。另外有很多报价单位,为了中标,故意少报漏报,造成业主判断失误,给项目操作造成困难。总之,所有的报价都要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否则在项目执行中肯定遇到麻烦。

固定总价合同能否进行开口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又称之为“闭口合同”或“包干合同”,是一种最为常见的施工合同形式。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设计变更、建筑质量标准提高、建材价格波动、工期延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实际的施工量增减等因素,如果按照固定总价结算会造成利益失衡,各地法院指导意见如何平衡双方利益?

《江苏高院意见》规定,一般情况下约定了固定价结算的按固定价结算,但由于工程量变化或者质量标准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的,应该以实际的工程量来结算。合同履行过程中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不按固定总价结算。这里“重大变化”的标准是什么?该意见并没有具体规定。

《浙江高院解答》规定了从约定的原则,没有约定、总价包干范围明确的,可相应调整工程价款;总价包干范围约定不明的,主张调整的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山东高院纪要》也规定了从约定的原则,这里的约定包括工程款的计价标准和办法。对所谓“大包干”合同,如果没有出现合同约定以外的情况,如设计变更、施工变动等,一方当事人反悔申请通过鉴定确定工程款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

《广东高院意见》规定,当事人约定工程款实行固定价,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比约定的工程范围有所增减的,可在确认固定价的基础上,参照合同约定对增减部分进行结算,再根据结算结果相应增减总价款。不应撇开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重新结算。《广东高院规定》规定,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

《深圳中院意见》规定,在固定总价若干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固定总价包干范围约定不明,如发包人不能证明该增加的工程量已包括在包干范围内的,应计入合同价款。发包人以固定单价包干形式,招标而签订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后,发生工程量争议的,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包干总价。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后,工程发生重大变化或固定总价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的,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据实计价。

《重庆高院意见》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中当事人约定按固定价结算,或者总价包干,或者单价包干的,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完工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结算工程款。如果承包人中途退出,工程未完工,承包人主张按定额计算工程款,而发包人要求按定额计算工程款后比照包干价下浮一定比例的,应予支持。

《广东高院意见》规定,当事人约定工程款实行固定价,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比约定的工程范围有所增减的,可在确认固定价的基础上,参照合同约定对增减部分进行结算,再根据结算结果相应增减总价款。不应撇开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重新结算。《广东高院规定》规定,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

《深圳中院意见》规定,在固定总价若干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固定总价包干范围约定不明,如发包人不能证明该增加的工程量已包括在包干范围内的,应计入合同价款。发包人以固定单价包干形式,招标而签订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后,发生工程量争议的,以实际工程量计算包干总价。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后,工程发生重大变化或固定总价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的,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据实计价。

有关道路工程的承包合同范文怎么写

承包合同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应当写清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写清承包项目的内容;3、写清合同履行的期限和具体要求;4、写清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5、写清违约责任等。

有关道路工程的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所有空填全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位于上海市奉贤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1.8质量标准:合格。

1.9工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职务:

3.1.2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material);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material);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上海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上海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__)641号,沪价费(20__)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5.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material)肆套。竣工资料(material)包括文字资料(material)、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material)。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11.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道路工程的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对业主的所有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___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共____个日历天。

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_____计算,按天累计。

4、如遇不可抗力影响,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5、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6、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不得延长工期和要求增加费用,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对不可抗力的解释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质量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__________。

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

3、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

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高空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乙方应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7、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8、在施工期间,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按甲方提供的服装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价款

1、本工程价款暂定为_______人民币元整。

2、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3、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4、本工程结算由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计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图纸及工程资料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地质水文资料和地下管线图等工程资料套,并进行设计交底。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由乙方自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归档资料样本及归档资料编制要求。

3、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套,竣工原图由方提供。编制要求按上海市建委、市档案局,市政局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满足合同标段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费用由乙方自理。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为本分包合同造价的_____%,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提交每推迟一个月扣除保证金____%,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4、乙方竣工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材料供应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甲方在提供甲供材料前,乙方应出具乙方单位收料确认章和收料责任人的书面证明。

2、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应派收料责任人接料、清点、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收料责任人在送料单位送料单据上签认规格、数量并加盖收料章,乙方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保管职责。乙方必须在原材料接收后,在甲方试验工程师的协调下,对原材料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所发生的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料计划及数量须按甲方要求每月日按时上报,该计划及数量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按已审核的计划及数量供料。

4、按图示数量超用部分的甲供料,如供料当月的市场价高于合同甲供料单价,超用部分按供料当月的市场价在结算时扣除;反之则按甲供料单价在结算时扣除。

5、上述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可由乙方供应,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洽谈确定。但所选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并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且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产品防伪标志、复试报告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1、乙方同意以下列第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1、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____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2、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_____%计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的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4、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工程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第九条: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月度工程进度款隔月支付。乙方每月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核定后的工作量作为付款依据。

2、月度实际付款计算公式为:甲方审核工作量×(1-下浮率____%)-履约保证金____%-安全文明施工抵押金____%-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金____%-竣工资料编制保证金____%-甲供材料-甲方其他代付款和各类罚款。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后预留工程保修金____%,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天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4、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任命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2、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3、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4、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任命_____同志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代表);另委派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同志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同志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同志负责施工技术,同志负责预结算工作。

2、上述乙方代表行使乙方的全部权力和职责;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书面资料,均以视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及索偿

1、甲方有权发出指示要求作出设计变更或修改,乙方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或修改。如甲方要求的变更或修改迟后而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须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14天内书面呈交甲方审核,逾期提出或迟交的索偿将不获考虑。

2、索偿的计算资料必须包括套用单价的详细分析,如有关项目与原合同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则按原合同单价计算;若出现索偿项目在原合同内无相关项目单价套用时,则该索偿项目的单价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原则计算。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按《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上海市颁发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2、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分部、分项验收要求,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质量评定表等内容、以及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

3、严格执行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即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所有合同工程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经整改后评定仍未通过的延误,均视为工期延误。

5、保修期限: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年。

6、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维修。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书后7天内派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保修期限内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或业主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___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向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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