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真实的山东农村,是一番怎样的景象
虽然我们山东是个农业大省,但是并不代表我们的其他产业不发达,并不代表我们的农村还是你们印象中那么落后又贫困的。
1、山东农村很少二层楼,大部分都是一层独院。
山东农村很少盖二层楼,大部分都是平房,又叫瓦房。我从胶东跑到鲁西南,一路走来,农村基本都是平房。与周边的河南、河北的农村相比,这点儿有明显的不同。当然这不是说山东农村贫穷,盖不起二层楼。经过我的了解,这恰恰是山东特有的生活方式和民俗文化。
其实,大部分农村都盖平房,即便是现在翻新重建,也是盖一层的平房(瓦房),这跟山东冬天比较冷有关系,为了取暖方便,保持热量不丧失,所以采用平房建筑,再加上土炕,是很好的越冬方式。
2、山东农家院子,家家都有小门楼、影壁墙
山东农家院还有个特点,就是家家户户基本都有小门楼、影壁墙。小门楼的造型基本相同,主要由门楣、屋面、脊饰等部分组成,结构比较简单、朴素。
影壁墙上都有些寓意吉祥的图案或文字,同时,也起到一种使外界难以窥视院内活动的隔离作用。这个从风水和实用角度,代表了中国农村传统的环境设计文化,流传至今。
3、农村仍保留赶集风俗。
活了几十年,没去赶集过。但到山东后,特别是走进农村,许多镇村都保留赶集风俗。按农历出行,有的地方是逢一和逢六,有的地方是逢三和逢八,诸如此类,一个镇能有几处赶集的地点。并且有几个村合并在一处赶集。赶集通常都是半天集,中午就收摊了。
山东农村基本上实现了路路通、村村通、户户通!目前正在推行户户改厕让农村变得清洁卫生,可以说,大街小巷清洁卫生,每天都有保洁员打扫街道。
总之,随着国家的富裕,惠农力度的加大,山东的农村天更蓝,水更清,人更幸福!希望大家到山东来,好客山东欢迎你!
山东农村的房子什么样
进门就是一个宽敞的院子,宽敞到可以当停车场,哈哈!院子很干净,婆婆天天打扫!影壁是山东农村的标配,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有!
角落里有一个狗窝和一个小花园!这几天工作太忙,没时间打扫花园,所以看起来有点乱!
房子的样子,一栋两层的普通农村房子!
客厅很宽敞,农村的房子装修没有城市的精致。如果比装修更豪华,我愿意跪拜。
老婆,这房子盖了20多年了,但是因为保养的好,墙壁可以说是一尘不染!家里装修虽不豪华,但温馨舒适,家庭和睦美好。我觉得比住别墅舒服!
到处都干净整洁。谁说山东农村就一定乱?不仅我家干净,整个村子我还没发现哪个家这么脏!
这是电视柜,没有电视!因为我家两个孩子都上小学了,我和老公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关了电视,孩子的学习最重要!
为什么山东农村的房子都是连在一起的
规划需要,占地少,拉近邻里距离,而且还省建筑材料。不然哪里会有胡同这一说法。农村公共生活都在社区,不过真正去活动的人不是很多,大多数人农忙闲下来就会出去打工。
山东宅基地标准面积是多少
山东宅基地面积标准: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三)山地丘岭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132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和山坡荒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为:
1、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六平方米;
2、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
3、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地上的,每户面积一百三十二平方米;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
一、宅基地继承法最新规定
农村宅基地新规定为《民法典》,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宅基地出让购买吗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福利,宅基地的土地权仍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土地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和出售。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该转让出售被视为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公民个人并没有宅基地的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若有一下情况: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事实上是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对于农村宅基地转移,如何确定生效,除了登记之外,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在双方当事人能够保证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尤其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