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泰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公布,具体包含哪些小区
我无法获取实时信息,因此无法提供 2022 年泰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具体内容。建议您查阅泰安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部门的最新公告。
2、2022年泰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公布,具体包含哪些小区
2022年泰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公布
涉及的小区如下:泰山区 新城街道:怡园小区、振兴家园一期、振兴家园二期、常青树一期、常青树二期、金城花园、兴华小区、泰华小区
中泰街道:建设路小区、胜利小区、北关小区、泰兴小区、新华小区、东关小区、南关小区、锦绣家园
泰山街道:滨河小区、云石小区、万科四季花园、金苹果小区、盛泰花园、北湖社区、新湖社区
岱宗街道:岱阳小区、岱宗盛世家园、景阳小区、平安小区、安阳小区、安居小区、新泰花园、三泰小区
岱岳区 安徽路街道:东苑小区、民生小区、铁道新村
红门街道:红门后街小区、红门商住一体小区、红门汽车小区、军政小区、百乐小区
龙泉街道:药山后街小区、南泉社区、北泉社区、仙泉社区
井泉街道:井泉西路小区、井泉东路小区、黄河新村小区、黄河花园小区、泰山路小区、纬一路小区、纬二路小区、纬三路小区、长春小区、黄河小区
新泰市 祝阳街道:东湖花园小区、西湖花园小区、新湖花园小区、迎宾小区
新汶街道:胜利小区、东胜小区、西胜小区、祥顺小区、新城小区、胜利家园小区
肥城市 肥城街道:兰城社区、兰苑社区、石油小区、朝阳小区、邮电小区
石横街道:石横社区、石横花园小区、桃园小区、玉兰小区、天鹅小区
宁阳县 宁阳街道:长青小区、世纪花园小区、新城小区
辛店街道:新兴小区、宏丰小区、向阳小区
东平县 东平街道:金科小区、银州小区、世纪花园小区、北城小区
接山街道:接山小区
汶上县 汶上街道:文化新村小区、锦绣家园小区、阳光小区、明珠小区
3、泰安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泰安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泰安市建成年代较早、失养缺管、配套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安全隐患多的城镇老旧小区。
第二章 改造目标第三条 改造目标是: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为核心,通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环境整治美化、安全隐患消除等措施,提升老旧小区宜居水平,打造安全、舒适、绿色的现代化社区。
第三章 改造范围第四条 改造范围包括:
(一)建成年代超过20年的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楼;
(二)居住环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的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楼;
(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规定的其他类型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楼。
第四章 改造内容第五条 改造内容包括:
(一)基础设施完善: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信等市政管网改造升级,道路改造,停车位建设,绿化亮化提升等;
(二)公共服务提升:包括幼儿园、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改造,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等;
(三)环境整治美化:包括小区外立面改造,屋面防水修缮,阳台整治,绿化景观打造,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等;
(四)安全隐患消除:包括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抗震加固,楼房保温,电梯更新,燃气管线改造等。
第五章 改造方式第六条 采取多种改造方式,包括:
(一)单体改造:对单个老旧小区或单体楼栋进行改造。
(二)成片改造:对相邻的多个老旧小区或楼栋进行整体改造。
(三)综合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其他项目有机结合。
第六章 改造资金第七条 改造资金来源包括:
(一)政府财政资金;
(二)居民筹集资金;
(三)社会资本投入;
(四)其他合法资金渠道。
第八条 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用于:
(一)基础设施改造;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安全隐患消除;
(四)其他列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的项目。
第九条 居民筹集资金主要用于:
(一)楼宇外立面改造;
(二)屋面防水修缮;
(三)电梯更新等涉及居民生活便利性的项目。
第十条 社会资本投入主要用于:
(一)公共服务设施运营;
(二)物业服务提升;
(三)居民增值服务等。
第七章 改造程序第十一条 改造程序包括:
(一)前期准备:编制改造计划,征求居民意见,筹集改造资金等;
(二)实施改造:组织施工,监管质量,验收合格等;
(三)后续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改造成果发挥效益等。
第八章 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成立泰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研究、目标考核等。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改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为民生工程重点推进。
第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规划编制、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等工作。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资金的统筹管理和发放。
第十六条 城管部门负责改造过程中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章 居民参与第十七条 坚持居民主体地位,广泛发动居民参与改造过程。
第十八条 建立居民议事机制,征求居民对改造内容、方案、资金等方面的意见。
第十九条 设立居民监督小组,参与改造工程过程监督,确保改造质量和效益。
第十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改造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改造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改造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后续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4、2021年泰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2021年泰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目标: 改造老旧小区150个,惠及居民约15万人。
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改造范围: 建成年代较早、房屋破损严重、基础设施落后、居住环境恶劣的住宅小区。
改造内容:一、基础设施改造 外墙保温、屋顶防水、管道更换、线路改造。
增设消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设施。
修缮路面、绿化、亮化和休闲健身设施。
二、配套设施完善 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机构。
设置智慧社区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管理。
增设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
三、环境整治 清理垃圾、修缮绿化、整治违章搭建。
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和管理。
改善社区文化氛围,打造宜居环境。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补助 省级财政配套 市级财政配套 社会资本参与实施步骤: 2021年3月底前,完成改造小区征求意见和方案编制。
2021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项目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工程建设和验收。
保障措施: 加强宣传动员,取得居民广泛支持。
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
实行分包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资金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