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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房子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办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都是需要“商用”房产或者商住房产才行的。但是有些地方允许“住改商”政策,也就通过一些手续,把住宅性质的房子拿来办营业执照。
1、在你当地允许“住改商”的情况下,可以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向他们咨询“住改商”所需要的手续或者材料。
住改商”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出具业委会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
2、如果你那里已经禁止了“住改商”,那么就没办法办营业执照了。具体情况,请你咨询当地工商局,因为不是全国各地的工商局都允许住改商政策的,因为这只是一项临时性质的地方政策。
扩展资料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住宅邻居间公共平台怎样划分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平分的,实际生活中,同一幢房子往往由多户共同拥有。如果要单独计算某一户的建筑面积,首先必须调查清楚整幢建筑的产权究竟是如何划分的,重点是其中的公共部分是如何划分的。二手房的某些结构是不可能、不应该划分得清楚的,只能实行“共有”原则,人人都有份,但没有谁能说出哪。
实际生活中,同一幢往往由多户共同拥有。如果要单独计算某一户的建筑面积,首先必须调查清楚整幢建筑的产权究竟是如何划分的,重点是其中的公共部分是如何划分的。
二手房的某些结构是不可能、不应该划分得清楚的,只能实行“共有”原则,人人都有份,但没有谁能说出哪一部分是他的。例如;房屋的屋顶、梁、柱、楼板;原设计建造的外墙以及属于整幢房屋的设施,例如电梯、屋顶水箱、泵房等,怎么能够想象将这些东西分割给每家每户呢?当然,如果竟然有协议分割清楚了,那就按协议划分处理。
此外,还有二手房的门厅、走廊、通道。楼梯等部位,如果有协议,就按协议办;如果没有协议,大家谁也说不清楚,那就是大家共有。
如果几家几户合用某些部件,例如合用灶间、卫生间、箱子间、壁橱等,那么产权就由这几户共有。
你说的这个区域,明显是两家共有,所以只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就找开发商协调解决,再解决不了就得去法院起诉了。
从你叙述来看,你也知道你独占是不占理的,假如对方不让步,那就只能分割处理了。至于以前业主怎么许诺的,都没有法理依据。
商铺楼顶平台的使用权归谁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归全体业主所有。楼顶空间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所以属于业主共有。
1.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因为建筑物属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有,与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商无权处置。可以想象,开发商不能将一个没有顶层楼板的建筑物出卖给全体区分所有权人,那么也就不能将楼顶空间归属于自己所有,也不能通过约定将楼顶空间归属于顶层住宅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
2.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上,顶层楼板都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那么,顶层楼板以上的楼顶空间,当然更属于区分所有人所共有,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支配。
即使是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这个约定也不能对抗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因此,开发商和顶层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空间归属于该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的,一律无效。
3.能够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对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而言,具有重要的价值。
首先,楼顶空间关系到建筑物的防雨、寿命和安全,关乎到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利益。其次,建设楼顶空间,可以使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增加活动空间,充分利用楼顶空间丰富区分所有权人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再次,楼顶空间的开发利用,具有丰富的内涵,例如利用楼顶空间作广告等,就是很好的开发利用,其所得利益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
这些利益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息息相关,不可任人予以侵害。对于这样的重大利益,必须由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定。如果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定楼顶空间可以交给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其实和其他我们关注的公寓公用设施权责问题一样,楼顶空间的权属问题的核心仍然在于是否将其计入公摊面积。
楼顶空间计入公摊面积,而由区分所有权人支付价金的,就必然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享有互有权;凡是没有将楼顶空间计入公摊面积,其他区分所有权人没有支付价金而仅仅由楼顶空间的使用权人支付价金的,就是权利人就享有互有权或者专有使用权。
楼顶空间的问题比较特殊,因为它涉及到建筑物的综合利用和修缮、管理,应当归属于共用部分,不应归属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专有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商品住宅房平台是否能随便摆放物品
不知道你说的平台是在你家还是顶楼的平台
如果是你家的平台你购买后享有使用权,所以是可以摆放的。
如果是公共使用的平台那不能随便摆放物品,原因是公共区域是大家的场所,不能影响大家的使用。
住宅平台是否可以使用和商品住宅房平台是否能随便摆放物品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