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40年农村旧房如何翻新和旧房翻新装修顺序是怎么样的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40年农村旧房如何翻新以及旧房翻新装修顺序是怎么样的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旧房翻新装修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它需要有序的计划和一些智慧的预见。
1.策划和预算估算
首先,你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装修计划,包括你想要做的所有改动和升级。仔细考虑你的预算,确定你能够承担的最大花费。这将有助于你控制装修成本并避免超支。预算应包括设计费用、装修材料费用、劳动力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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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设计与选材
考虑雇佣一位专业的室内设计师,他们可以帮助你规划合理的室内布局和风格,并提供合适的材料选择。在选材方面,你应该考虑质量、风格和价格。要充分了解材料的特点和用途,以确保你的装修持久耐用。
3.拆除与改造
在开始正式装修之前,你可能需要进行一些拆除和改造工作。这可能包括拆除旧墙壁、拆除老旧地板或拆除过时的设施等。确保你雇佣经验丰富的专业工人,以确保拆除和改造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4.基础设施改造
对于旧房翻新来说,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非常重要。这包括水电路和通风系统等。如果有必要,你可能需要重新布线、更换管道和修复通风设备。
5.墙壁和地板
接下来是修补墙壁和安装地板。对于墙壁,你可以选择粉刷、贴壁纸或装饰石膏板等。在选择地板时,你可以考虑实木地板、瓷砖、地板砖或地毯等不同的选项。
6.厨房和卫生间
厨房和卫生间是家居装修的重点区域。在这些区域,你可能需要更新厨房电器、更换橱柜、安装新的水槽和瓷砖等。确保你选用耐用和易于清洁的材料,以提高使用寿命。
7.室内装饰
装修完成后,你可以开始考虑室内装饰细节。这包括选择合适的家具、窗帘、灯具、饰品等。根据你的预算和个人喜好,选择适合你家风格的装饰品。
预算组成部分和价格范围:
-设计费用:约占总费用的10-15%。
-装修材料费用:约占总费用的40-50%。
-劳动力费用:约占总费用的30-40%。
总费用估计:根据不同地区和房屋规模,总费用可能在10万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这个预估仅供参考,最终费用将取决于你的具体需求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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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有钱了基本上都会选择在城市里面买房子,毕竟如今城市里的房价越来越高,很少有人会回农村盖房子的,但是现在还是有不少人选择回农村盖房子,有如下的原因。
首先便是家里有老人的一般会选择在家里盖一个新的房子,在农村很多的房子都是盖了很长的时间,对于房间的安全性能有些欠缺,所以改一个新的房子是对父母的孝心吧,盖一个新的房子给父母住,父母自己住的也挺安心,而且孩子回去看看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没有住的地方,这一点是出于好的一方面。
其次便是现在农村都在拆迁,然后集中住到一起,重新盖一个小区居住,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拆迁就一定会有拆迁款的,家里房子多的拆迁的时候不仅要配一套房子还要赔偿一大笔拆迁款,少的几十万,多的上百上千万,所以现在很多的农村的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选择回家盖房子,等到拆迁的时候能够赔偿一大笔资金。不仅如此,城市有一些人看到了这个机会就选择到农村购买别人盖好的房子,留在以后拆迁使用。
现在很多人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就回了老家在老家盖房子的,不管是出于孝心还是出于利益,回家盖房子都是个人的选择,我家里人今年在老家盖房子的原因正是出于以上两种想法的缘故,现在很多的人盖房子也是因为这两种想法的缘故,只能说是绝大多数人想法。
总之一句话,如果有人的话,你审批宅基地一两天就下来,没有人的话你审批一年也下不来。现在宅基地的申请特别复杂,如果没有关系的话真的比较困难,村里面的人就不好通过就不要说城镇里的那些不熟悉的人,不过有些地方占耕地也有,现在越来越少了,自从土地确权以后几乎不能占用耕地了。
准备:
①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表
②个人用地申请书(包括用地面积、宅基地建造图纸)
③一户一宅证明(村小组、村委盖章)
④土地来源证明、村代表、或者是绝大多数的村民同意签字(必须要盖章有效)
⑤使用承诺书
⑥本村户口本、户主的身份证信息(原件复印件都要准备)
⑦宗地图(必须要涵盖有坐标)
土地来源证明
XXX
兹有某村村民小组或者是绝大多数的村民同意,现准备办理农村宅基地的手续,用地面积X平方米。(东南西北方向要标明,例如上面那个宗地图),上述这些材料已经经过本村村民或村代表同意。
村代表签名:
特此说明
村小组盖章
年月日
一户一宅证明
XX
兹由某村委或村民小组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的手续,经过我村村代表等调查,该村民的情况属实,而且属于一宅一户用地符合农村申请的各种条件,因此给予申请
其他的就是一些承诺书,以及农村用地的申请书等。现在农村的土地一般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会因为某个人口的增多而分配宅基地,如果你家里面有宅基地,不能重新申请宅基地,面积实在不够的话可以重新加多,在原有的面积上扩增,但是不会分配新的宅基地。
以下的一些条件不重新分配
①一户多宅:当然一户多宅我们是不给你拆除的,但是如果他有塌方的危险,而且有一户已经拆除,是不允许再重新建。如果是危房的话修修补补可以,但是不能重新拆建,如果放弃其他宅基地,保留一处宅基地可以重新建房。
②不具备本村户口:如果连农村的户口都没有,那就更不要谈宅基地了。只有农村的人才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如果不是本村的,即使是农村的宅基地也不能在其他村享有。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条件,有一些重新分配宅基地的。需要考虑到为村里面尽过义务、和村里面的人来来往往有密切关系。如果一些10来年都不来村里,突然想要分配处理的宅基地这个也是不允许的。而且农村里的人可以到城市里面买房,但是农村的宅基地也可以保留。
最近几年,各地新农村建设搞得风风火火,农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越来越好,很多人都想方设法把户口迁回农村,由于个别将户口迁回农村的人在农村没有土地,没有宅基地,光是一个空户口挂在农村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新农村建设的补助一般有通村通组路及窜户路的硬化补助、危房改造补助、旧房翻新补助、灶台建设补助、厕所改造补助、院坝硬化补助。
非新农村建设的有困难补助、农业补助、购买农资器具补助、农业养殖补助等。
从以上补助形式看,新农村建设补助每个项目都离不开宅基地,在农村没有房子没有宅基地,新农村建设想补助你都没办法补助。
1、未结婚成家、没有经济收入来源、无房无宅基地的五保户,国家可以免费为其修建房子居住,我有一个堂哥45岁没找到老婆,国家确实修了小栋房子给他住。
2、结婚成家,家庭人口多,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的特困户,可以申请低保补助。
3、重度残疾人无经济生活来,子女生活条件差,无建房能力的,可以申请一定建房补助。
农村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的人比较多,像我们那里就非常多,但是他们也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现在你只要有关系在农村里面照样可以申请到宅基地。没有关系的话你天天去申请你也申请不到,现在农村的宅基地申请着越来越困难,可谓是难上加难。为什么现在难以申请呢?
现在对于农村申请宅基地有什么要求呢?大家可以看一看以下几个要求你符合哪一个?
①必须要有农村本集体户口:也就是说你是农村的户口,而且还是本集体的,城镇户口不可以申请。
②在农村有承包地:在农村还必须要承包地,也就是说你那个地不能荒废,而且你要自己种植,当然你可以承包出去。(这个在某些地方不是硬性条件)
③与农村有密切交往:与农村的人有密切交往,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你与农村的人有联系,必须还要为农村做贡献。承担所承担的责任,上面在农村有承包地就属于做贡献,如果你虽然有承包地,但是十来年了,你不与农村的人来往,你也不能在农村申请宅基地。
当然有些地方还有其他的一些硬性条件,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其实上面的有些条件你根本达不到,有农村户口与农村人有密切来往,他们用这一点直接就可以叫你否定,你没有农村的宅基地,你住在哪里呢?又如何和别人交往呢?
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新农村有补偿,但是,你的补偿款比有宅基地房子的农民少。
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比较局限,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把旧房子拆掉,然后统一建房屋住楼方,同时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交通娱乐等设施。让农村环境更加整洁。同时,树立农村文明文化,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也提高农民素质。而且,农民依然还享有农村土地权益。
一般新农村建设,政府会划出一个地方集中起好房子,然后再以低价卖给农民,由于,政府拆了农民的自建房,所以会给予一些赔偿。而没有自建房的农民,则没有自建房赔偿款。但是,如果是征用到农村集体土地,则这些赔偿款是分给村里所有农民的。
有些则是按户口本数量给钱,一个户口本赔偿多少钱,统一一个地方和规定建筑面积,让农民自己建房子,然后政府完善村里的所有基础设施,让农民生活更方便。
如果,你村里还没有进行新农村建设。你可以去申请宅基地起房子,这也是一个投资吧。就算你农村不进行新农村建设,在家乡里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还是挺好的,回到家乡也有个窝温暖一下。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惠农项目,而且,从长远来看,新农村建设可以让农村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农村土地得以集中利用,让农村土地发挥更大价值,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和提高农民素质。
一、
1.我们这目前还没有新农村项目的补助。国家目前对农村有很多补助,但都是专项的:
a.国家对农业种植的补助。
b.国家对购买农业机械的专项补助。
c.国家对规模化的种植户和养殖户的补助。
b.国家对新农合的补助。
就目前除了这几项补助之外,还没有听说有什么补助。
二、
三、
就是你已经搬离了老家的房屋,也要测量占地面积。制图登记,至于以后的土地和房屋政策,如何变动谁也说不准。
如果你有农村户口、有农村宅基地房屋、有责任田或林场鱼塘什么的。将来国家有新农村补助的政策时,你可以得到补助。
如果,仅凭农村户口你是得不到补助的。因为,国家已经取消的农村户口,都变成城镇户口了。
目前国家在快速的发展,很多地区都实行了新农村建设。用尽最大的办法让农民过上幸福的生活,对于新农村建设,每个地方由于环境地理位置政策的不同影响,补助也有所差异。但是对于村民有户口的情况,按道理来说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一户一宅政策,就是要每一个户口目前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想另外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话,户口中的成为要实行分户,而且还要通过分户申请。比如自己结婚生子以后和父母分户居住,那么这时候可以下本村集体经济主持申请宅基地,那么在正常情况下是获得批准的。而对于有户口却没有宅基地的情况其实是不存在的,只不过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一户家庭所拥有的,而不是个人拥有。
而且作为本村的集体成员之一,而且户口也属于本村。那么自己是可以享受本村的各种集体福利和待遇的,比如拆迁补偿、新农村建设补偿、村集体土地转让产生的分红等等。对一些没有宅基地的个人,一般都是户口已经迁出,或者已经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最终之前拥有的宅基地便由村集体回收。因此说只有户口,却没有宅基地,这种现象是不存在的,但是自己作为一户家庭成员之一,是拥有的宅基地的,但不是个人拥有这里,大家要区别一下。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村都已经实行了新农村建设。农村有国家集体规划,同时也对村集体成员进行了更多的扶持和补贴。而对于实行新农村建设的村屯,国家是对于之前的部分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和拆除,同时统一规划集体建房。那么在拆除的宅基地和房子上面是具有一定的补贴的。而这个补贴标准因为各地都有差异。以江苏北部一些农村为例,宅基地补贴有300~600元每平米不等。
你好,我家去年六月份刚经历了拆迁。我感觉各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不一样,就拿我们这来说,有户口的话,按照每个户口40个平方的面积分房子,有几个户口就乘以40,就是最早分的房子的面积,面积可以出让,价格自己谈。宅基地是政府评估我们宅基地的价值,得出最终估值后,把相应款给我们,你这种情况,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按照我们这的政策是,给新住房面积,其他的没有,我是山东潍坊的,希望能帮到你
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既然是农村户口当然同样有补助。以前他老家在农村,当时没有宅基地,后来在城里买房住家。现在农村发生变化,要建新农村所以想回来盖房,但回来又没有宅基地。哪么集体应该分给他宅基地,都是本人在道理上也说不过去。现在农村盖房都是一户一宅,不能超过标准,只要在国家制定范围之内,可向村委会申请给于宅基地。然后通过集体协调给于宅基地,一般来说没有宅基地是农村户口,集体都会跟你安排宅基地的,这是不用担心的。
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农村建房可谓是家庭当中最重要的事情,不像城市里面盖楼房需要招投标、施工方资质等要求,农村大多选择当地包工头,将工程承包给对方施工。这样的承包形式,主要是以合同的方式来维系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定在建房过程中涉及到的诸多条款。对于农村住房建造方,大多都是包工头所领衔的施工队,主要由本地的泥瓦匠组成,身边有太多亲戚朋友都是从事这项工作。父亲前几年也的瓦匠,后来觉得太过辛苦,整天在外风吹日晒的,就下厂工作去了。室外劳作,有时候不可避免地发生磕磕碰碰,加之有些施工队管理较为松散,有时候甚至可能会出现重伤或者身亡事故,任何一方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如果出现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首先,需要强调一点,农村的很多事情,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关键在于如何去看待这一问题。如果我们不考虑法律层面,单纯从事情本身来看,自己建房过程出现事故,房主想要完全抽身而出,似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好比前两年,指尖本地曾经出现一次事故,几个人在一起打麻将,其中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在打麻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死亡。按道理说,大家相约打麻将,谁也没有强迫谁,说不定还是这位老头挑的头,其他三个人应该没有责任。但是老人的子女将共同打麻将的人告上法庭,要求进行赔偿,最终判决的结果,三个人虽然都不承担责任,但是处于人情都进行了赔偿。所以说,对于主家而言,本身也是受害者,谁希望自己建房这样大的事情,能闹出事故甚至人命呢。但是,事情发生在这里,完全撇身而出难过人情关。当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做以下分析:
1.如果主家与包工头是承包关系,那么责任主体已经转移到包工头身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施工方全权负责。作为包工头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种,身边也有一些包工头所领衔的施工队发生过这些问题,多少都逃不脱赔偿。虽然农村施工队并不是稳定、正规的组织,泥瓦匠与包工头之间大多都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正式的合同关系,充其量算是雇佣关系。但是,这个民间组织是事实存在的,包工头作为组织的负责人,在承接主家的建筑工程的时候,就已经将全部责任一并承接过来,工人的安全由包工头负责。
指尖的二姨夫是当地的包工头,因为为人诚信、不拖欠工资,在当地还算不错。十年前的时候,二姨夫的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楼上的一根钢筋不小心滑落,正好砸到一位正在搅拌混凝土的工作,直接从肩膀处插了进去。虽然,送医及时保住了一条命,但是过程中所发生的医药费都是二姨夫承担,加上后续的补偿,前后赔偿了三十多万。这在当时可谓是巨款了,为此二姨夫欠下不少外债,前几年才全部还清。在这个案例中,主家没有承担任何责任,都是由包工头承担。所以,如果主家将工程都已经承包给包工头,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如果主家与施工方签订的雇佣合同,也就是有限责任合同,或者工人只是过来帮忙,并非施工方的工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由雇佣方来承担,而主家就是工人的雇佣方。有时候,农村有些家庭本身具有设计房屋的能力,或者本身自己就是泥瓦匠或者包工头出身,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找了一帮泥瓦匠根据自己的设计进行施工,那么主家和这些工人之间就是雇佣关系,他们的安全自然与主家相挂钩。或者说,受伤的人只是过来帮忙的,是隶属于施工队之外的建设工人,那么在过来工作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获得了主家的认可,没有与施工队构成雇佣关系,但是实际上与主家构成了雇佣关系,哪怕这个雇佣关系是义务的。这样的情况,发生事故也是由主家来承担。有时候,本来是过来给主家帮忙的,但是在工地上发生事故,也会闹着索取赔偿。
综上所述,判断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的责任主体,主要看该工人与谁构成雇佣或者劳动关系,如果是主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施工方,那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施工方主体承担,也就是农村的包工头承担。但是,如果伤亡对象并非施工队工人,只是主家自己找来的工人,那么实际上他已经与主家构成雇佣关系,无论该雇佣是付费还是免费,发生伤亡事故都将由主家这个雇主承担。其实,在农村无论有无责任,发生这些事情都是很麻烦的事情,如果对方通情达理还好说,如果对方揪着不放,主家处于人情可能会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主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首先明确一点,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现在很多农村人挣钱了,就回农村老家去建房子。满心欢喜找来施工队,高高兴兴建房子。但是房子建到一半,却出现工人伤亡事件,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很多人遇上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比较害怕的,因为怕担责任。那么,遇到工人伤亡事件房主要不要承担责任呢?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第一,房主和工人是直接雇佣关系。在以前的时候,农村人建房基本上都是自己去找工人,今天找泥瓦匠,明天找木工,后头找钢筋工。可以说基本上找的都是散户做工的人。然后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给工人按天付工资。这样一来,工人和房主之间就形成了雇佣关系。如果工人在工地上出事手上或者死亡了,房主是定打不饶要的要承担责任的。
第二,房主和工人不是直接雇佣关系。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农村也出现了建筑工程队。如果谁家要建房,可以将房屋建造工程承包给建筑工程队。这样一来房主能省很多事,二来房主和工人之间就没有了直接的雇佣关系。但是,即使是把工程承包出去,工人受伤也有可能需要房主承担责任。
首先,房主和施工队签订合约,双方约定工人安全问题由施工队负责。
这种情况的话,因为有合约在先,即使工人在干活期间出现了受伤或者死亡事件,基本上适合房主没关系的。处于人道主义,房主可以适当看望一下受伤工人。
其次,房主和施工队没有签订免责合约。
这种情况的话,虽然有施工队在,但是因为没有合约还是会有扯皮的情况出现。因为施工方会认为是房主的责任,毕竟工人在给房主建房;二房主会觉得是施工队的责任,肯定是因为他们没有按标准施工。这样最容易说不清楚。到最后房主肯定是要承担一些责任的。
个人认为,农村里建房不管是施工标准和施工材料,一定要把握好安全和质量问题,毕竟安全无小事,出了问题对谁都不好。
好了,今天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答:农村盖房子,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我农村的姨夫家,就出现过这种情况,去年7月份,姨夫家盖房子,在架第二层楼板的时候,一个工人从房顶摔下来,头和颈部先落地,伤者还没送去医院,人就挂了。
1.死者家境
死者家里六口人,两个娃子,一个14岁,一个9岁,两个60多岁老人,老婆还有间歇性神经病。死者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跟着这个工头老板才一年多。
2.协商不成事故发生后后,三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死者一方通过律师,把工头老板和房主我姨夫,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62万,庭审的重点一直集中在,各方责任的划分和大小上,我参加了两次庭审。
3.审判结果
三方都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写施工责任明权协议,安全措施不到位,没尽到安全义务,死者存在违规操作。第三次庭审,经过合议庭调解,最终判决结果是:承包建房子的工头老板,赔偿31万,我姨夫房主赔偿9.5万,安葬费,庭审费2万元,两家各出一万元。
4.事故分析
判决书下来以后,三方都不满意,但是也都没提起上诉,15天后生效,工头老板和我姨夫赔付五万元后,都没继续赔偿完成,后来经执行庭多次上门,现在一年多了,余额赔偿款都没完全结清。姨夫的房子现在也没建成。
总结这个事故告诉我们,从事任何工作都有风险,一定要小心谨慎,农村工作也不好做,最好要签订好劳动合同,避免出现矛盾纠纷。
大概是前年,我们村里出了这么一件事。就是盖房子都快要结束了,但阳台却突然垂了下来,直接拍在一个人身上把他给拍死了。
题主问出现这种事后,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黑嫂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因为当时处理这些事时我们经常到场,希望能帮到题主。
一、出现这种事是真倒霉
很多农村人在听到这种事后,都会认为这是个两倒霉的事。就是说主家也倒霉,然后承包队也倒霉。而事实上,出现这样的事当然倒霉了。新房子,还正盖着,都没有开始住人却出事死了人,农村人会觉得这样非常不吉利,以后这房子还怎么住?他住着心里难受。
然后就是一旦出事,就会牵涉到无穷无尽的麻烦中,出意外死去的人,他家里的家属肯定要闹着赔偿,而农村建筑队承包商是没有合同的,也就是说,这里面没有任何的条文去规范这种事发生后该如何处理。
所以,这种事常常就会闹个不休。但事情总要解决,这个责任划分怎么划分呢?
二、主要用承担责任吗
这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出意外死的人这个是主家找来的,还是本来承包队上的。比如说盖房子时主家也会找人来操心或者是帮忙,假如出意外的是这类人,那主家是逃不了赔偿的。如果本身是承包队的人,那主家想赔就赔,不想赔就不赔。
我们村那个闹了好久,最后还是主家没拿一分钱,都是承包队老板拿的钱。因为当承包队接下这个活时,就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主家在人家承包队付出劳动后出钱,而承包队需要承担自己劳动时所带来的风险。
写在最后:话虽然这样说,但多数情况下,在自己家出了事,主家多少都会拿一些。一些主家之所以不拿,是因为怕一旦开了这个口,承包队会耍无赖,而去世人家里也会狮子大开口,所以这不单纯是个好心不好心,拿钱不拿钱的问题,而是牵涉到方方面面。但就责任来说,只要是完全承包给承包队的,主家不拿钱是可以的。
我也来讲一下我的亲身建房经历,在两个月前我把我的砖瓦房改建混泥土房,和包工头口头讲好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给包工头承包,(没签有书面合同),在8月2日早上做到第三层拆瓦的时候,一个工人不小心从2米多高掉下来,头部着地造成脑出血,当时我第一时间打120救人,在医院动手术抢救了一个星期后人挂了,几天花去了11万多医药费,当时作为主家以救人为目的我也出了3万元医药费,后来死者家属要求一次性陪40万,死者才31岁,有个6个月的儿子,作为人道主意,为了息事宁人我也出了5万给死者家属,剩下的由包工头负责,工人不是我请的是包工头请的,我认为责任与我无关,所以包工头之前帮我做的工连材料费也差不多有3万元,我就以之前救人出的医药来相互抵过,现在房子他也不帮我做了留下一个烂尾工程在这里,真的很头痛,这件事算起来我就出了5万元给死者家属,我也不知道出这5万多不多,该不该出。
法律小先生来解答难题啦。
需分类讨论,视情况而定的。
第一种情况:私人包工头全权负责的。即包工包料,由包工头自己购买建材和雇佣工人,发包人一概不管,只等房屋建好以后再结算费用。在本质上,发包人与承包人即包工头之间,建立的是承揽合同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照理来说承包人的工人伤亡,作为发包人的房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但是,毕竟私人包工头并没有符合建筑行业的相关资质,也不具备用工主体的资格。因此,发包人将建房工程发包给他,存在定做、选任的重大过错,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承担不超过30%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找了包工头。但包工头只是带人去。包括包工头在内的所有人都在你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劳务。则你个人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所谓“雇主责任。
第三种情况:包工头有相当的自主权,你又有部分的管理权(俗语:包轻工),责任大小需视根据你的管理权限大小而定,大约在40%-60%之间。
您好,我是三农领域的优质作者,如果有任何关于三农、农村和农村生活趣事方面的问题,欢迎和我多多交流。
我认为房主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需要多多少少花一些钱。因为什么说不需要承担责任呢?因为工程是承包出去的,肯定由承包人员全部揽事了,那么因为不慎伤亡的纯属意外发生了,作为工人做这个职业,建议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当然做这种工作的基本都是老农民,大家都不舍得花这个钱,而且也不会觉得自己会发生意外,这个时候事情发生了,包工头应该付主要责任,第一就是安全问题没有完善好,可能也没有安全人员的配备吧。
房主应该多多少少的去慰问一下亡者的家里,毕竟人家是给自己盖房子发生的意外去世的,钱不用花多少,起码走一趟,对方人家家里人也能得到多一些安慰,包工头也会很感激房主的做法。
我们村子有个嫁出去的女孩就是,自己的对象也是建房子的时候不慎伤亡了,包工队赔了120万,因为很年轻,又有家庭,所以法院判的赔偿还是挺合适的,当然也没有听说那个房主有没有出资。
以上是我对于农村这一问题的回答,欢迎评论区发表自己不同的观点哦~
题主问:农村盖房,承包队工人不慎伤亡,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看着虽是一道带有农村标签的问题,但实际上这道题已不是单纯的农村农业问题了,确切的说这道题应该属于农村民事赔偿纠纷案件问题了,这样的事情应该由专业律师来解答,不过平台上既然打出了农村标签,那么农嫂在这里就用普通农村人的思维说说自己的看法。下面农嫂就和大家说一个像这道题目一样的真实事例,真实的事例就发生在农嫂的亲人和邻居身上。
2014年临春节只剩十几天的时间,邻居家的房屋突然因电路故障的原因导致起火,一场大火将邻居家房屋烧的面目全非,邻居家的这个不幸也让邻里百家跟着难过。于是在过完春节之后,出了正月,邻居便打算将烧毁的房屋扳倒进行翻新n。在农村不换是建房还是旧房翻新,一般都是农村里一帮会木瓦匠手艺的人自己组织起来的盖房队伍,有垒墙的大工匠、有打下手的小工。
当时我邻居旧房翻新就找了一帮自村的瓦匠工来干活,雇佣的时候讲好了大工每天180、小工每天120、一天一盒烟,因是自己村的中午要管的这顿饭瓦匠工头说也就免了,都是一村庄的离家也都近,各回各家吃,邻居家遭遇这不幸的事,权当是老邻里邻居的帮个忙。本来事情安班就续的安排的挺好的,这帮瓦匠工们就照安排的这样干了十几天,临近完工还剩两天,邻居家说什么这两天中午也要管这帮瓦匠的饭,邻居说房屋给盖的非常满意,都没给糊弄,本来农村建房中午得管顿饭,中午不管饭这顿饭钱也得加到工钱里,因这帮瓦匠是自己村里的这帮伙计们不在这吃饭,也没往工钱里加,邻居感觉是是在过意不去,所以临完工怎么着也得请这帮伙计们吃顿饭。
要不说,事情往往就发生在这巧然上,最后完工的那天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一个大工匠也是出于高兴就多喝了一杯白酒,酒还不能下肚的功夫他却一头栽倒了下去,不省人事,当时包工盖邻居家房子的工匠头我六叔和邻居吓坏了,急忙拨打了120,当救护车赶到后,抢救医生诊断后说,是突发性脑血破裂。事情往往也就是这样不如人意,这个大瓦工在还没等到送往医院的路上就停止了呼吸。
其实,这样类似的事件在农村常有发生。不管是在帮工亦或是雇工过程中如遇疾病突发、或是因作业中致伤、致残、或是致亡,这都不是人们所希望遇到的,可是一旦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应该大多的主家多少也都脱不了干系。这不就像我邻居家一样,后来,我村这大瓦匠的家属就把我六叔和邻居告上了法庭,所走的法律程序咱平民百姓是不懂,只知道,法律判工匠头我六叔和邻居对这个出事的人各付5万元赔偿费。说虽是雇佣关系,但因在主家喝酒引发疾病,和雇工的工头一样需要负连带责任。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类似的事件常有发生,如若不出人命,事情还有可选择的余地。但是一旦出现伤亡,不管在帮工亦或是雇用过程中突发疾病,应该搪在哪家人家也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所以,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或多或少都与我讲的这个实例有点相像,假如死亡人的家属予以追究的话,恐怕你家也得走个法律程序了。虽然我国《建筑法》中对在建筑业中因意外致伤、致残、致亡中有赔偿规定,但毕竟当前我国农村建筑市场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农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因此对于农村自建房的管理并不像建筑工程合同领域一样严格规范,所以,按步所走的程序也只有请个专业的律师才能为你解惑,对于房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也只有看法律怎么给评判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用最真实的事实来说一下我地农村建筑队,出现这种真实的情况下处理的过程。因为我前边邻居就是做农村建筑民房的建筑队,工具一切具备,不知是命运在捉弄他,近两年出了二次人命事故,一起是建筑队的农民,今年一起是自己老婆的亲舅舅,那起农民建筑队的工人是架子倒塌摔到地上抢救无效死的。他老婆的亲舅是叨车从二楼上面被带到地上摔死的。
去年那起农民工摔死的,在没有达成栛议前,尸体就停在他的家大门口三天,不停烧纸钱和放炮,当时我地派出所和县公安也界入了,最后二十万到底了。作为盖房的主人家,因为新房没有盖起先摔死了人,也没有出钱,因为认为此房是凶宅不吉利,新房盖起也没有住,到别的地方住去了,现在还空着。
关于叨车摔死他老婆亲舅舅的,他拿了十万到底,因为是叨车带下来摔死的是在大街上,这家房主人也没有拿钱,房子盖好后住了进去。
如果是摔伤事故,只要没有摔死,我地盖房的房主处于人道主义,都会主动拿出一部分钱给摔伤的人。总之我认为不管说什么,人家人已经没有人,做为活着的人,死去的人是来为自己提供服务的,是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来弥补以下死去的家属,也显得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死者的家属会多一份安慰。条款是死的,人情道德是活的,因为作为靠建筑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大伙的力量才能撑起一片天。因为农民不懂法律,真要走司法层序,盖房的房主绝对要作出赔偿,不管你什么原因造成,因为是连带债任。
房主原则上无责任。
但在下列二种情形下,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一、自建房超过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承包队与房主是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但因该承包队没有施工资质或者劳务资质,将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因此间接增加了工人伤亡的风险,房主在选任方面具有一定的过错(当然比承包队过错小),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二、自建房为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承包队不需要资质,承包队与房主间是定作承揽合同关系,房主原则上无责任。
但房主在定作、指示方面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按份责任。比如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赶工作业导致事故的;再比如坚持购买劣质材料导致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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