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室内装修没有资质证书合同有效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没有装饰资质的装饰公司签订的家装合同有效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装修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没有装修资质
法律分析:没有装修资质是不能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这是国家法律规定。1、国家规定住建部有明文规定,从事建筑行业,包括装饰装修,都要办理资质,否则就是违法经营。
2、经营范围是无论怎么写,都要经过建设部门的资质审查,所以没有资质是不可以的。3、如果没有资质就经营,那么查到之后除了罚没全部收入,还要额外罚款,严重的可能会有刑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装修场地已经投入使用装修公司没有资质证书我能告诈骗吗
能。如果双方是履行了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就不算诈骗,如果是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完成的各项事项,就存在诈骗行为,此时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要相应的赔偿。资质证是一种证件,属于职业规划方面的证书。
无装修资质 签订的装修施工合同有效么
你好,业主与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订立的装修合同,
属于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至于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需要看装修公司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是全部无资质,还是部分无资质予以确定
如全部无资质,则合同全部无效
如部分无资质,则合同部分无效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2000年1月30日实施
2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7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18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5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6条、合同部分无效,无效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综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中明确规定,装修工程适用于该条例。且在发包过程之中,建设单位(包括业主)作为发包人,应当将工程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而建设单位(包括业主)作为发包人,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施工,所订立的合同,应系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种合同,即便最终签字,亦属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
如果,该装饰公司,具备勘察、设计、施工三种资质之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资质,那么此种情形下,所订立的装修合同,系部分有效,或部分无效,对方有权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范围内,继续履行义务并享受相应的部分权利。
望采纳!
没有装饰资质的装饰公司签订的家装合同有效吗
没有装饰资质的装饰公司签订的家装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约,其不具备装修条件导致的违约应当负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衢江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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