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产权人翻建房屋产权性质是否变化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产权人翻建房屋产权性质是否变化的知识,包括翻建后的房子的原房产证是否有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父母旧房子女翻建后产权归谁
父母旧房子女翻建后产权归父母。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归父母的,房屋产权自然也是归父母的。
根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果是父母的宅基地,子女翻盖,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通过继承获取相应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翻建后的房子的原房产证是否有效
原房产证无效,房屋危房改建后,需要更换房产证。
一、旧房拆除后,房主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市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办理房屋注销登记。
二、新房建房前,房主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后房主应持国土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质量合格证明(300平方米以上)、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老房子翻建后产权归谁
一、老房子翻建后产权归谁
1、老房子翻建后,其产权根据不动产登记书来确定的,即一般归已办理了产权登记的人所有。因为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会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老房翻建需要哪些手续
老房翻建需要以下手续:
1、需朝本地村委会申请房屋改建,然后依据需求将旧房改造的申请书写好;
2、村委会将就农村房屋改造申请做相应的评定和公示,符合标准的就会上报到本镇的人民政府;
3、等到乡镇人民政府将上交的房屋改造资料审核好之后,符合标准的会再报给县级住房建设部门,然后乡政府会在政务公开栏公示。
翻建房屋的继承问题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被继承人生前居住房屋内无同住继承人,去世后一方继承人翻建房屋。新翻建房屋的产权应延续之前的状态归所有继承人按份共有,但其他继承人应对翻建人的出资予以补偿。即使其他继承人知情且未反对翻建,也不能认定其放弃继承房屋产权。
二、被继承人生前居住房屋内有同住继承人,去世后同住继承人翻建房屋。该种情形属于同住继承人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合理改善自身居住条件,其他继承人不享有新翻建房屋的份额,但翻建人应当补偿其他继承人在原房屋中的份额。
三、被继承人去世前,一方继承人出资翻建房屋但无房屋转让书面协议。新翻建房屋应当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处理,由各继承人按份共有。对于出资翻建房屋的继承人在分配房屋产权份额时,可以适当多分或者要求其他继承人给予适当补偿。
四、被继承人去世前,一方继承人出资翻建房屋且有房屋转让书面协议。若转让协议有效,则翻建人对新翻建房屋享有全部产权;若翻建人与被继承人非同一经济组织成员或已另获批宅基地,则该转让协议无效,新翻建房屋的处理方式与无书面转让协议的情况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文章分享结束,产权人翻建房屋产权性质是否变化和翻建后的房子的原房产证是否有效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