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停工要求加价,我告他违约还是合同欺诈(或诈骗)
你已经受骗,现在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告他违约、合同欺诈(或诈骗)都不能成立,合同上少报了总量,但做高了单价,你没有仔细看就签合同,已经上套了,在这个套子里你已经没有路可以走,只要沿着这个套子的思路走,怎么走都走不出被骗的结果。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你现在一定要跳出这个圈套。1、你一定要确认,你们的合同不可能再履行了,和这样的人打不了交道,越打越吃亏,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形成一个纠纷。2、合同内容不是你真实意思表达,你先到派出所告他合同欺诈,警察不会支持你,但是可以作为你撕毁合同的一个支持证据。3、坚决不给他们工钱,无论对方采取什么手段都不给,这个时候可不能心软,欠他们的装修费越多越好,对方采取过激手段就报警。4、暂时拖一段时间,完了找别的装修公司继续做吧,另外,多问一句,对方是装修公司还是个人?你是哪儿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你这个事情不属于诈骗,合同双方都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方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你已经签字同意,从合同看,对方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所以属于合同纠纷,不能构成合同诈骗
装修公司虚报价格算诈骗吗
不算。
装修公司虚报价格不算诈骗,装修公司抬高装修材料价款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但是不是诈骗。要是有证据证明装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可以不付或者少付装修款,如果证据不足,又不支付装修费,就会会构成违约。
装修又称装潢或装饰。是指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进行的,包括水电施工、墙体、地板、天花板、景观等所实现的,依据一定设计理念和美观规则形成的一整套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小到家具摆放和门的朝向,大到房间配饰和灯具的定制处理,都是装修的体现。
家装中装修公司惯用的五种欺诈手法
装修时警惕“免费量房”陷阱
当前家装市场上的装修公司和装修队伍越来越多,素质和水平良莠不齐,加上家装工艺复杂,尽管有强制性法规,消费者仍很容易被“蒙”。
现在简要地讲一下几种家庭装修中不法装修商惯用的欺诈手法:
欺诈手法一:价格含糊
漫天要价,经常开口就是一居室几万元,二居室几万元,没有定价依据,一旦上套麻烦不断;报价说明过于简单或含糊不清,如在墙面报价项中,只规定每平方米多少钱,但选用材料和工艺做法没有明细;打折送礼、返现,用看似较低的价格迷惑吸引用户签单。
欺诈手法二:多种工程量计算方法
通常的做法是多算施工面积,增加工程造价。例如,家装公司流行的墙面面积按照地面面积的3.5倍计算的方法,就是完全没有科学依据的,受损失的肯定是消费者。
欺诈手法三:“隐蔽工程”
这是消费者最不易监控且家装公司最易使用的欺骗手段。举几个最常见的例子:在吊顶的工程中对于木龙骨的处理,由于是隐蔽工程,用户根本就看不到,于是龙骨用木料差、不刷防火涂料、龙骨间距过长过宽等许多问题就出现了;
再如在防水一项中,防水涂料选择不合格、不进行二十四小时闭水实验、防水面积不够等,都给整个家装工程质量带来严重损失。
欺诈手法四:施工工艺偷工减料
施工工艺虽是一个很量化的标准,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用户对于工艺的监控非常困难。某装饰公司的张总举了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对于墙面刷涂料,少几遍腻子和少几遍涂料是最常见的事。
欺诈手法五:辅助装饰材料以次充好
这里提及的材料主要是指基本装修部分的辅材,由于这部分材料相对比较专业,用户往往忽视。举几个例子,譬如防水涂料的选择、在铺设地砖过程中所用水泥的标号、涂料的配比等等,都是极易造假的部分。
装修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
法律分析:(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