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危房倒塌事件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老房子倒塌砸死人房主负何法律责任,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危房倒塌事件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危房倒塌压死人谁赔偿
法律分析:危房倒塌致人受伤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下列情形,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老房子倒塌砸死人房主负何法律责任
老房子倒塌砸死人房主负何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倒塌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房屋本身原因倒塌砸死人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老房子倒塌砸死人属于典型的建筑物致人损害侵权事件,该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一、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搁置物、悬挂物是与建筑物相连的位于高处的附属物,如阳台上的花盆、悬挂于窗外的空调等。因这些物件的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二、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三、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四、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举证证明无过错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妥善维护义务的人。当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实际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时,就要具体分析责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农村自建房倒塌砸死人是什么罪
一、农村自建房倒塌砸死人是什么罪
1、农村自建房倒塌砸死人是什么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是:
(1)如果是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倒塌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房屋本身原因倒塌砸死人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建筑物致人损害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1、须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行为。所谓建筑物包括与土地相连的各类人造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隧道、广告牌、电线杆等。搁置物、悬挂物是与建筑物相连的位于高处的附属物,如阳台上的花盆、悬挂于窗外的空调等。因这些物件的倒塌、脱落或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
3、建筑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4、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一旦发生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除非所有人或管理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是无过错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建筑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该是对该建筑物进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负有妥善维护义务的人。当建筑物的所有人与实际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时,就要具体分析责任人。
危房倒塌谁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危房倒塌致人受伤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危房倒塌如何维护权益
1、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2、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二、危房倒塌政府的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那么户均补助2.23万元。
2、如果是属于困难户一级危房的,那么户均补助1.23万元。
3、如果是属于五保户二级危房的,那么户均补助0.85万元。
三、房屋倒塌后征地补偿的方式有:
1、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2、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3、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关于危房倒塌事件,老房子倒塌砸死人房主负何法律责任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