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装修工程总价合同的问题,以及和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工程装修合同(一)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装修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施工图》)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5、交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6、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_____元(¥:_____元)工程预算书,(详见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预算书》预算中单价做为决算单价,增加量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其工程预算书中不包含洁具、灯具、软装饰品、造景植物、安装工程及拆除项目。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及装修协议。
3、由乙方设计施工的二楼架设工程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期间发生倾斜、材料断裂、塌陷等不安全现象,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直至重新架设。
4、阁楼架设工程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等,由乙方负
全责并处理善后事宜。
5、阁楼架设工程必须具备与军公区综合楼同等抗震能力。
6、施工过程中如存特殊施工项目和质量要求,双方应协商确认,增加费用,签订补充合同。
7、甲方自购材料,设备其质量由甲方自负。
8、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若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规格差异(在允许偏差范围外),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时供应。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误工或返工,其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因乙方事物造成材料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价款支付
1、合同签约时预付总造价50﹪,木工完成时再付总造价的45﹪,整体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时交付5%。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未付款属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付清工程款时,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变动时,双方需要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格,签订补充时一次付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款,则逾期一天应按付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在正常施工情况下,乙方延误工期,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由甲方按每天五十元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下列情况影响工期时不计误工,工期顺延:
(1)增加工程量、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
(2)累计停水、停电二小时以上/每天;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4)甲方原因拖延造成误工;
(5)不可抗力和因素;
(6)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全面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三天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未经竣工验收自行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验收,应用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需承认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相应的看管费。
4、验收时,甲方若对个别装修质量小问题有异议时,双方因本着公平、合理解决问题的原则相互协商,不能以此为由,拖延验收时间。
第八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
1、提供原房屋平面、水电、煤气线路图,并向乙方现场交底。
2、如需拆、改元件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正常用水、用电。
4、负责与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每天正常施工时间10小时(含强烈声操作)或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解决工期、质量等现场发生需要协商的有关事宜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等事故需尽快修复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造成返工,费用自付。
2、若甲方不按合同支付所应付的款项,超过约定三天时间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乙方可以在发出通知的三天起停止进场或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及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超过约定支付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必须一次性赔偿乙方5000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确认扣除一万元赔偿款外上余的工程款,乙方必须在三天内退还给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以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方负责。
4、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决算并结清工程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付50元看管费予乙方。在未付清工程款时如甲方擅自更换门锁或入住,视为违约。甲方须每天付100元违约金给乙方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时赔偿,并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6、在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十条保修条款
工程验收后装饰主体工程保修12个月。12个月保修期过后,保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小写:元。本价格为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发包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2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清理施工现场,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洛阳市装饰办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总价的70%,即;随进度到批刮墙面前付到工程款25%,即;剩余5%,即工程验收后付清。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
10.3如甲方需要发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1.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洛阳市装饰办处理。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____贰____份,双方各执___壹___份。
15.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承包方(签字):发包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装修合同(三)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处所:联系电话:
乙方: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兰州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处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设计:
(1)施工图张,效果图张;共计(人民币)
(2)此费用在工程施工前付清。
1.3工程地面积:
1.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兰州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预算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结交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验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使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5.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6.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7.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7.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7.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半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9.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0.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问题一:固定总价合同该如何结算?30分1、物价波动导致价款变化,均不作调整;
2、工程量增加导致价款增加,正负5%以内不做调整。超过5%的部分才据实结算。结算方法为:实际价款为合同价款的106%,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1%,若为94%,则发包人向承包郸支付99%
3、合同条款没有歧义。
问题二:固定单价合同如何结算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问题三:固定总价合同怎么结算结算价=合同价(也就是投标价)+所有变更(即:原来图纸是15个构造柱、现在经建设、施工单位设计部门供同研究改变为20个)、签证价格(一般情况下都与图纸不发生直接联系,例如:施工现场周围填土、伐树等)。
问题四: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你方签订的该固定总价《施工合同》,已经很明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风险已考虑再综合单价内,所以工程量你方最初计算错误,结算时不会增加结算值,风险应由你方承担,至于变更减少的项目,在结算时也会被扣除,因为结算方式为固定价+变更。
问题五: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是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顶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二就是利于控制造价。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问题六:固定总价合同在竣工结算审核时需要注意什么首先要明确所谓的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承发包条件范围之内的合同总价是固定不变的。
在工程中标后签订这个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是要对原招投标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核对确认的。并在原中标价格的基础上按核对的工程量情况做出修真确定合同包干总价。真因为这样所以大多数项目如果是明确要固定合同总价的,那么应该要明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该自行按提供的招标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最终提供投标报价。
1)当然要审核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
2)结算时原招标的工程量可以不用再计算,而只审核发生的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项目工作量。
在结算阶段,对固定总价合同来讲结算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部分
这里的“合同约定的可调价部分”指的就是设计变更(可能是增加,也可能是减少),工程签证等
所以如果审价时发现原招标图纸是10项,实际只做了9项,这个少做的一项就是属于设计变更了,承发包双应该要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审价单位才可以按办理的变更手续来核定费用。
3)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整工作量:这个应该是合同约定的范围。对固定总价合同来讲,必须要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总价可以调整。如果实际确实发生了少做的项目,但是没有相关手续,作为审价单位来讲应该要及时提出双方来补充办理相关手续。不然就不能单方面的来扣除或增加费用。
4)的情况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应该不予增加。
问题七:固定总价合同的注意问题在现代工程中,合同的计价形式有近20种。不同种类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权利和责任分配、不同付款形式和不同的风险分担。固定总价合同是以一次包死的价格委托工程,按合同总价结算,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本文就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严重不均衡,如果盲目使用这种类型的合同,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彻底失败,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商破产。在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设计比较详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承包商能够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2)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与招标文件说明无明显差异。(3)工程结构、技术简单,一般很少或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4)工程比较复杂但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作现场调查,有足够的时间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计划。在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使用范围有放大的趋势,甚至一些大型工业项目也使用固定总价合同。有些工程中业主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却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如果参加投标,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只作为参考而不是必须完成的工程量,对表中的数据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避免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2)承包商报价时必须审核图纸的完整性和详细程度,以保证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审查合同条件的完备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表达清楚、无疑义。(4)除固定总价合同固有的风险分配外,是否详细规定具体的风险的分担和补偿范围。一般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可以采用两种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或分项工程表的形式。与单价合同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和分项工程表不作为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的工程内容,只用于决定由承包商设计或施工的工程所应得的款额。因此,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应注意其计价与单价合同的不同点。2.1采用分项工程表时应注意的问题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分项工程表时应注意:(1)分项的划分应与施工进度计划协调一致。因为分项工程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只有分项工程实施完毕,承包商才能得到支付,这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和效益。(2)分部工程的划分应与工程很容易确定的几个阶段相对应,即各个阶段分界清楚,能准确定义,减少争端发生的可能。如一个建筑物可分为如下分部工程:场地准备、土方开挖、打桩、基础、结构框架(以楼层分)、楼面、围护、隔断、屋盖和装修。(3)在编制分项工程表时,应考虑承包商资金能力,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如果业主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标明分项的划分,承包商在编制分项工程表时除了注意以上几点外,还应注意:(1)在投标时应注意合理划分各分项,以便及早得到工程付款。例如,承包商可以通过在分项工程表中设计“材料到场”一分项,以便提前得到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款项。分项工程表中应包括诸如设计任务和搭设临时工程的分项工程项目。如果业主规定某些特定的分项列入分项工程表,则需在投标须知中说明这些要求。(2)分项的划分应与自己的资金计划相协调,特别应与自己的融资计划相一致。因为付款的时间与分项工程表中项目的划分有关:在分项工程表中设有分部工程,则工程的付款时间为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全部实施完毕;没有设分部工程,则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为分项工程实施完毕。2.2采用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该考虑每个......>>
问题八: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总价能不能调整根据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是材料暂定价或称“暂估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结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结算时按实际价格结算。
问题九: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的疑问你先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即承包人针对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拟建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工程量清单、相关报价要求、风险范围及幅度进行的报价不予调整。当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发生变化、工程量清单发生偏差、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时应予以调整。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
也就是说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范围核定的总价,不因其他外界因素而变化,
但与合同不符的增加或减少部分是可以调整的,可以约定调整方式,
一般采用现场工程变化签单,完工后第三方审价的方式做调整,
基于这一点,你应该能明白你上面所述的怎么调整了吧?
问题十:请问下各位固定总价合同是不是单价和工程量都定死。做结算书的时候,固定总价合同就是固定总价,在双方没有签订另外签证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总价不予以调整。固定单价合同就是固定单价,其工程量是按实际发生量,其单价按合同价计量,其单价不予以调整国定总价合同时,清单工程量与实际不附时没有另外签证增加不予以调整。
作为装修合同的最重要条款,居然没有填写工程总价,确实有点粗心大意。如果甲方是非常注重个人信用、承诺的事宜始终如一,那么可以双方协商补填合同总价。或者其他条款中(如付款进度及方式条款、工程量清单价汇总等)也有合同总价的,也可以佐证该合同总价,就可以让甲方补签上合同总价。要么,也可以提起经济合同纠纷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合法、公正、合理的判决。
装修工程合同(一)
甲方:
乙方:xx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xx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天,即由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xx装饰公司
代表:代表:
装修工程合同(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电话: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b、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阶段或时间支付金额第一次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元;
第三次支付元;
第四次工程验收后天工程总造价的5%约元。
b、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种进行结算:
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元;
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元;
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墙面面积顶面面积+6%(前两者的和)
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拼花部分+10%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B6、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B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B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d、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公司(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现场代表:(签字)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颁发机构:颁发机构: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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