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最新强电施工规范和标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强电施工规范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强电施工规范
强电弱电布线施工的规范此施工规范是布线施工的指导准则,同时也是施工单位、客户(业主)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一、确定点位
1、点位确定的依据:根据家庭布线设计图纸,结合墙上的点位示意图,用铅笔、直尺或墨斗将各点位处的暗盒位置标注出来。
2、暗盒高度的确定:除特殊要求外,暗盒的高度与原强电插座一致,背景音乐调音开关的高度应与原强电开关的高度一致。若有多个暗盒在一起,暗盒之间的距离至少为10mm。
3、布线箱位置的确定:
1>内嵌式:在所采用弱电布线箱尺寸上宽、高各增加10mm,在深度方向上减少10mm。
2>外置式:按所用产品的型号尺寸标注固定孔位置。
3>内置式:确定管线进入所用产品的高度。
二、开槽
1、确定开槽路线:根据以下原则:
1>路线最短原则;
2>不破坏原有强电原则;
3>不破坏防水原则。
2、确定开槽宽度:根据信号线的多少确定PVC管的多少,进而确定槽的宽度。
3、确定开槽深度:若选用16mm的PVC管,则开槽深度为20mm;若选用20mm的PVC管,则开槽深度为25mm。
4、线槽外观要求:横平竖直,大小均匀。
5、线槽的测量:暗盒和配线箱槽独立计算,所有线槽按开槽起点到线槽终点测量,若线槽宽度超过80mm按双线槽长度计算三、布线
1、确定线缆通畅:
1>网线、电话线的测试:分别做水晶头,用网络测试仪测试通断;
2>有线电视线、音视频线、音响线的测试:分别用万用表测试通断;
3>其他线缆:用相应专业仪表测试通断。
2、确定各点位用线长度:
1>测量出配线箱槽到各点位端的长度;
2>加上各点位及配线箱槽处的冗余线长度:各点位出口处线的长度为200mm-300mm,配线箱内:线的长度为500mm,背景音乐出口处:线长1.5米至2米。
3、确定标签:将各类线缆按一定长度剪断后在线的两端分别贴上标签,并注明:弱电种类-房间-序号。
4、确定管内线数:管内线的横截面积不得超过管的横截面积的80%。
四、封槽
1、固定暗盒:除厨房、卫生间暗盒要凸出墙面20mm外,其他暗盒与墙面要求齐平。几个暗盒在一起时要求在同一水平线上。
2、固定PVC管:
1>地面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2>地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两米必须固定;
3>、墙槽PVC管要求每间隔一米必须固定。
3、封槽:封槽后的墙面、地面不得高于所在平面。
4、清扫施工现场:封槽结束后,清运垃圾,打扫施工现场。
1)各弱电子系统均用星型结构。
2)进线穿线管2~3根从户外引入家用信息接入箱。出线穿线管从家用信息箱到各个户内信息插座。所敷设暗管(穿线管)应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聚氯乙烯管(硬质PVC管)。
3)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4)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5)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6)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7)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10倍。
8)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强电工程施工依据规范或标准有哪些
主要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和《新编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强电规范及国家要求
法律分析: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室外强电规范及国家要求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1987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第3.1.3条规定日照标准:“住宅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
此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可见,采光权虽没有专门的单项法规,但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您可以根据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提出相关要求。
关于最新强电施工规范和标准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