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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搬迁不拆除旧房的申请书,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

时间:2023-09-29 作者:旋卉 142 14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贫困户搬迁不拆除旧房的申请书的一些知识点,和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

享受安置房的一般为扶贫搬迁户,我认为应该积极沟通说服他们主动腾退旧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沟通说服。

一、这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以及搬迁群众签署的旧宅基地腾退协议,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原有住房应拆除,收回土地使用权。腾退旧房是搬迁群众应尽的法律义务。

二、这是贫困户实现脱贫的扶贫方式。搬迁享受安置房是因为原来居住地属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短缺。为解决这些问题,达到脱贫目的,必须要"挪穷窝,拔穷根"。

三、腾退宅基地的利用方式为复垦复绿。一方面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需要,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宅基地腾退后,应优先复垦为耕地,以增加耕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是生态保护的需要,对于不具备复垦的宅基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实施生态保护和自然恢复。

四、可以在新的安置点建村史馆。不愿意腾旧宅有可能是因为搬迁户对于追忆过去、思念旧宅的情怀,建立村史馆,可使搬迁户留得住乡愁。

腾退旧房是搬迁群众应尽的法律义务,以上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贫困户在享受安置房后,必须将家中的旧宅进行腾退。易地搬迁前,贫困户和镇政府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享受安置房后按要求腾退旧宅,可以享受旧宅腾退奖补;不按要求腾退旧宅,属于违反协议的行为,要按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

旧宅腾退违约处理:贫困户在搬迁安置后3年内,必须将旧宅基地腾退并拆除旧房及其附属物,并应于腾退后7日内向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交回旧宅基地使用证,集体经济组织对腾退复垦的土地重新分配时,贫困户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贫困户拒绝交回宅基地使用证的,政府有权拒绝协助其办理新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证甚至收回安置房。

旧宅腾退奖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性补助资金由房屋腾退奖补和人均腾退奖补两部分组成,按照“计算房价、到点到户、人房结合”的原则实施奖补,资金合计兑付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有旧宅基地的,根据住房结和占地面积,按“土木结构80元/m、砖混(石木)结构110元/m”的标准兑付房屋腾退奖补;分散安置和统规自建、进城入镇等集中安置对象有旧宅基地的,旧宅腾退奖励性补助资金按人均1万元(含房屋腾退奖补资金)兑付人均腾退奖补;统规统建集中安置对象有旧宅基地的,将人均1万元旧宅腾退奖补资金纳入建房成本统核算,计算人均奖补资金,兑付人均腾退奖补。

应该是移民安置户,哪还有旧房早拆了!不是移民安置户不会给你房子,只给危房改造补助金!

主要就是四个招数:(1)提前约定,书面承诺;(2)动之以理,晓之以情;(3)暂不办理产权,拆除后才办产权;(4)强制拆除,维护公平。

从去年底开始,笔者当地也在根据上级扶贫攻坚专项督查组的要求,对贫困户享受了安置房后旧宅仍未腾退的作专项整改。年前已通过做工作,拆除了一部分,但仍有一部分还未拆除,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才能完成上级扶贫攻坚专项督查组的整改任务。

一、先说后不乱,提前形成书面承诺很有必要。针对扶贫对象实施的异地搬迁也好,D级危迁建也好,都涉及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的问题,都要实行建新必拆旧。因此,为了尽可能减少后面的工作量,同时也让群众在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申报项目确定迁建对象时,让群众先行对腾退旧宅作出书面承诺是比较好的作法,能为后面的腾退工作减少阻力、减轻工作量。这也是防止群众既占新又占旧、两着占的工作措施之一。

二、动员劝说,暂不办产权,两相结合也能促使一部分旧宅腾退。这一点就镇里和村社干部向其磨嘴皮子的问题了,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是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另外,在进行动员劝说时,一定要讲清楚不办产权的不利因素,特别是一些地方针对贫困户办理产权有相应的税费减免的,要同时利用起来,让其明白“错过这个村,就没有好个店”,争取其及时拆旧后办理新房的产权证。

三、强制拆除,形成震慑,维护公平。这是道理已讲尽了,各种方都使用过了,又没有特殊理由,仍然拒不腾退的,也只有采取这一措施了。在采取这一措施时,最好是先选择一户实施,形成震慑,以带动其他户自愿腾退。这两三年,对贫困户的扶贫已经比较到位了,若还允许其在宅基地政策上多吃多占,其他群众意见就更大了,这也是不得不采取这一措施的原因之一。

关于易地搬迁这个问题,由于自己在基层工作,去年一年主要的工作就是易地搬迁,下面,就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的一种主要措施,是让其搬离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方式落后、基础设施短缺的地区,“挪穷窝,拔穷根”,改变于“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现状。各地对于易地搬迁的补助力度也是相当的大,就拿我们当地来说,达到了3万多元/人,对于人口众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说,可以说是不花一分钱、白白的在生活条件更好的地方新建一院房子。

享受了利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拆旧复垦,是应尽的义务。

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贴政策开始,当地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会跟搬迁户签订《拆旧复垦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搬迁农户拆旧复垦的时限,也规定了按照时限完成拆迁的话所能得到的补助,补助总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所以说,拆旧复垦,跟易地搬迁,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

旧房不拆怎么办?——强拆!

如果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还不愿意拆除旧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话,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一户多宅”,这是与我国现行的“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是相违背的。而《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显然,旧宅基地不拆除当然不是合法原因,用地就属于违法用地,不自行拆除的话,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不说,是一定会被强制拆除的。

您对于这个问题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我是行走城乡,很高兴收到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老家一直在农村,现在做生意也多和农村打交道,所以比较了解这方面的情况!现我就我看到的做出自己的看法!

我这里是陕南农村,这里的搬迁有很多种类,我就说常见的两种:一,生态搬迁,意思就是保护生态的一种搬迁!二,贫困户的搬迁!

生态搬迁就是农户申请,村组同意。在指定的地点购买商品房给予补助。一般就是4.5万到5万不等。这种搬迁,好像是开发商也乐意喜欢的一种搬迁。开发商借此机遇卖房子,想改善居家环境农民的也得实惠!但是,我感觉有变味的倾向。为啥这样说,开发商的房价也相应提高了!这种搬迁的,基本都是在城乡结合部地方建安置点!安置的人基本都是有手艺,经商,或者打工者。生存生活就业都不是问题!

另外一种贫困户的搬迁,我这里又有两种,一种是就在村内农户出1.5万,就享有一套50平方的基本住宅!一种是自己在指定的安置点购买,每人补助2.5万,这种人多的还是划算的!基本都能免费得套房子!贫困户搬迁都是要求拆除原居住房屋的!

我看到的状况是,贫困户拆除房子后。离家不远的,每天都会回原居住地种庄稼,还有的在原居住地搭棚子喂鸡,喂猪。感觉他们还没有原来生活方便了。早上回去种地走个多小时,下午回安置点睡觉个多小时。我说他们是更加的贫困了!

我认为贫困户搬迁政策是好的。改善居住环境。但是,应当就地搬迁合适。就是不出组,就在自己居住的组上修安置点。分散安置。这样既可以改变环境,又不耽误农事!

在精准扶贫中,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因居住环境恶劣而导致的贫困问题,会在他们自愿选择搬迁的基础上,对他们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不仅可以改善贫困户的居住环境恶劣的问题,还可以改善居住条件,是一项重要的脱贫措施。

按照精准扶贫政策规定,当贫困户选择易地扶贫搬迁,在搬进安置点统一建造的新房之后,会将他们原有的旧房拆迁,搬除房屋后的宅基地用来复垦。

像我们这里,在2016-2017年共实施了两批易地扶贫搬迁,当这些贫困户搬进了在安置点建造的新房之后,乡镇还划拨了一笔资金给村委会,专门用于拆除旧房的开支,大部分的旧房也得到了拆除,但在拆除的过程中,也有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或不愿拆除的。

比如,有一户贫困户选择了易地扶贫搬迁,也搬进了安置点的新房里居住,村委会反映他的旧房不能拆除,经了解发现,这户贫困户的旧房是和他的兄弟连在一起建的,而他亲兄弟又不是贫困户,没有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假如将贫困户的旧房拆除,势必会给他兄弟的房屋造成损坏。

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由村委会向扶贫部门写出为啥不能拆除旧房的情况说明,在征得扶贫部门的同意之后,旧房被保留下来没有被拆除。

所以说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应做的是了解清楚旧房不能拆除的原因,是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还是因贫困户有思想包袱不想拆除。

因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要向扶贫部门写好情况说明,经同意之后可以保留不拆除;因贫困户个人原因不想拆除的,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开导化解他们心中的思想包袱之后,再去拆除。

像我们这里,有些贫困户的确有故土难离的思想情结,也有的还想回去种地或养殖,怕拆除之后以后回去不方便等等。他们有这些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入新拆旧的政策既然制定了,就必须贯彻执行。

如何开导化解,让他们解下心中的思想包袱拆除旧房呢?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是告诉他们搬到安置点居住后,外出方便多了,可以就进务工,将家里的土地流转出去,这样就可以有双份收入,比单纯的种植收入要高;二是告诉他们,以后真的想回家种地或是养殖,可以租住或借住在邻居家,这样也可以。

总之,就是尽量多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以实际行动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给予他们最大的帮助,以解除他们心中的顾虑,放下思想上的包袱,这样有利于入新拆旧工作。

综上所述,在易地扶贫搬迁之中,有搬新拆旧的政策规定,如果贫困户搬进新房不原拆除旧房的话,应先了解他们不愿拆除旧房的原因,是因特殊情况的,需要征得扶贫部门的同意之后,可以保留旧房不拆除,是因贫困户个人原因的,应以思想开导为主,帮助他们化解心中的顾虑之后,再将旧房拆除。

可以先了解农户的基本现状。对于自然环境特别恶劣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众,搬迁意愿特别强烈,将他们作为为搬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走“先难后易,整村搬迁”路子。这个也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拟订哦。

按政策应该拆除旧房。有的贫困安置户既想要安置房又想保住原住房,甚至有的安置户得到新房后一直不愿入住,任然住在老旧危房中。为了不让贫困安置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出现两头居住的情况,所有的安置户都要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和土地复垦协议,限期完成,并给予一定补助;坚决不拆除旧房的只有取消资格,退换安置房。

我们村的贫困户,国家都给了他们的新房。但大多数贫困户农村有几套老房,有很多贫困户农村还有新砖房,他们只把土房子拆了,砖房都没折。

易地扶贫搬迁要拆旧房,无房怎么办

看了题主所说的这个问题,想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易地扶贫搬迁要拆除老家的旧房,那老家没有房子怎么办。在这里阿丽想说,对于贫困户来说,选择了易地扶贫搬迁,当地政府部门会统一在镇或者县里修建房子,等贫困户拿到搬迁房的钥匙后,老家的旧房就要腾退回收,这也是易地扶贫搬迁要遵守的基本原则。

搬迁房与农村旧房只能选其一,“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好多贫困户说我想要扶贫搬迁房,因为搬迁房位置好,交通便利,如果在县城的话,一套搬迁房价值都在20~30万元以上,而自己只需要出不到1万元就可以得到。但同时贫困户又不想放弃老家的旧房,因为农村是他们的根,是退路,把自己的根断了,多少有些不舍,这些我们普通人都可以理解。但扶贫搬迁是国家层面的政策,必须要遵循“一户一宅”、“腾旧住新”的原则。一户一宅是农村住房的基本政策,如果贫困户不但在城里分得扶贫搬迁房,而且老家的房也不回收,是违反“一户一宅”的,也就失去了公平,让其他千千万万的老百姓何以信服,因为说到底农村人的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生活水平相差不会太远,“一户一宅”是针对所有农村人,而不是部分农村人。

对于老家旧房拆除的搬迁户来说,如果是年轻人,那回农村时可以和自己的父母一起住,而且当父母百年以后,自己还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只要房子不倒就一直可以居住的。同样的,如果是老年人,想回农村住了,也可以回自己儿子的农村房子居住。当然现实中老年户进行搬迁的并不多。

总结起来,易地拆迁搬迁会分配新的安置住房,贫困户不用愁无房住。要说拆除老家旧房,那是政策所在,合情合理,所有搬迁户都得遵守。如果自己偶尔想回老家居住,也可以和自己的亲人居住一起,现在农村空心化严重,不愁没地方住。

易地扶贫搬迁,通常情况下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仅限农村),自有农村房屋经有房屋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并报县级住建部门认定,属于D级危房,经贫困户户主本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人(一个户口本)全部签字同意,向乡政府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免费入住安置房。本县安置房有4-5层楼,也有1层的单家小院。按共同居住人口人均25平方,水电网全部到户,只要拎包入住即可

同时,还要签署原宅基地复垦书面协议。

本县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的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9个月以上,且在安置点过了一个春节后,开始对易迁户的原宅基地拆除旧房子,复垦。

当然,交通不便的偏远村,拆除进度很快;条件相对好点的地方,进展慢。部分易迁户有“甘蔗两头甜”的想法,既要住宽敞明亮的新房,老屋场(宅基地)还要留着,本县内各乡镇,同一乡镇内各村,拆旧复垦工作进度参差不齐。当然也有个别易迁户一看要拆老屋场,退了易迁安置房的也有。

题主这个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本身就没有房子(没有登记在户主和共同生活人的名下的房子屋),经乡村两级实地踏勘后,向县扶贫办,住建局等单位报批后,直接拎包入住安置房。

本身就是“无房户”,哪有旧房可拆?

我外公就分到易地安置房!

我们这儿贫困户一般都可以分的到,比如

五保户,或者家里没有劳动力的,或者家里子女精神有点问题的并且年纪都比较大的等都分到了房子

其实不用担心拆了房子分不到房子,我们这里是房子都已经建好了!需要入住的要求是如果你有你之前住的房子必须给拆除了才可以领去新房的钥匙,好像我外公还交了7000块钱,为什么要交这钱具体不是很清楚,好像说进去住了可以退的,那7000块钱!为什么要拆了之前的老房子才可以分到房,听村里某领导说,这是明文规定的,担心领了钥匙不进去,导致安置房空闲浪费!说的挺有道理,我外公把他老房子拆除了!政府还要去现场拍照的!

至于分多大的房子,是看你一家有多少人!一口人,30平吧,具体不记得,就一个房一厅一厨一卫,两个就是两个房,三口人就是三房,都只有一层,如果家里有四口或者5口人!是两层楼,还有阳台!

不管是一口人的房子还是四五口人的房子都修的很漂亮,绿化路灯都不错!现在哪里开始开发项目,让贫困户们可以就近就业!我爸爸一直感慨,共产党确实好!没钱有低保,没房子还分房子![呲牙][呲牙][呲牙]

易地搬迁和拆旧是两个方面的内容,易地搬迁分为插花搬迁和整村搬迁,搬到政府统一安排的集中安置房或者自行解决的分散安置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安置每人补贴2.5万元,自己分散安置每人补贴2万元,非贫困人口随贫困人员集中安置每人补贴1.2万元。整村搬迁就是必须搬,然后旧房拆除,按照三个等次补贴。住宅补贴:按房屋建筑面积测量后,一等为可以居住,玻璃窗户等设施齐全的,补贴200元/平米。二等为有居住设施,但不太齐全的,补贴150元/平米。三等为有房但几乎不能住的,补贴100元/平米。然后院子面积另算补贴,20元/平米。有的地方院内的树、厕所、储物房等也是另算补贴,各地标准不同。

如果无房,就是只搬迁入住新房,不拆旧不领取旧房补贴。

搬迁出去的人员通过帮扶人员及其他渠道,可以采用务工+种植(养殖)或者自主就业、创业、企业带动等不同模式,脱贫致富。

信息共享,我等你!我是一名农村基层干部,你愿意和我共享民生百态吗?

我们的地方搬迁出去了,老房子拆了,有些脱贫户就业安置不正常,有时要回老巢,就没有避风躲雨的地方了,最可怜的这类人了,

异地搬迁分两种:一是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修建,农户直接入住。二是异地搬迁分散安置,就是离开原地基在交通便利,水电通达,环境好,有利于发展,且经过土管部门审批划定的地方修建。不管是那种情形,只要搬住进新房,都要将旧房拆除,旧宅基地复垦腾退。当然政府也会按政策按标准给予一定的赔偿。

我觉得这个异地扶贫搬迁户。以后没有土地怎么办?到了大城市生活怎么办?靠什么生活?老人干不了活怎么办?国家就没有想象以后去城市生活,怎么生存怎么生活。

异地搬迁,扶贫是不能再旧址上建房。国家帮你建房子,不会拆除你的旧址。你可以继续住些,只是房子归村里集体经济所有了。你是不是搞错政策了,建议你再去看一下政策,异地搬迁扶贫不需要一定拆除旧址。

像提问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易地扶贫搬迁之中根本不会发生,或者换一句话说,如果你没有房子的话,就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反之,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新房后是要将旧房拆除的。

易地扶贫搬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搬迁对象必须是自愿;3、搬迁对象必须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迁出区域主要为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农村贫困地区。

以上三个必须条件,缺一不可。像你所说没有房,就不符合第三个条件,即:“搬迁对象必须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既然你不符合此条件,就说明你不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不会对你实行易地扶贫搬迁。

假如你已经享受到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并且已住进了扶贫安置房,那么就说明你是因居住环境恶劣而导致的贫困,对你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就可以解决你因居住环境恶劣而导致的贫困问题,同时还改善了你的居住条件,有利于你脱贫致富。

“搬新房拆旧房”是易地扶贫搬迁的一项基本政策,在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前,会将此政策告知贫困户的,只有贫困户同意之后,才会对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所以说享受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住进了新房之后,说没房可拆的理由不成立。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精准扶贫之中,有些贫困户的确是没有房子居住,那么为了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会在建易地扶贫安置房时多建一些房子以安置他们,不过这不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范畴,属于住户保障的范畴,我们不要理解错了。

综上所述,像提问所说的这种情况,在易地扶贫搬迁之中不会存在,因为它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在入住新房后是要将旧房拆除复垦的。

易地扶贫搬迁拆旧换新没房住者都安排到安置点,表面上看是件好事,享受了国家政策住上了新房,其实给他们增加了诸多不便,种粮食育小菜要往返很远路程,大部分是老年人极不方便,老人生病还不允许死在安置点,老房子被拆了死都没地方!安置点房子面积小老房子里的农用工具没地方放,因此农村出现了不平等拆迁政策,不愿拆迁的还保留老房子,安置房大部分闲置只有少部分离家近的选择,拆旧换新集中安置所遇问题值得思考。

怎样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面临农户不愿拆除旧房的问题

可以采取先兑现新房,让他们体现新生活,后拆除旧房的方法进行引导。

1、2015年12月8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等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用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完成1000万人口搬迁任务,帮助他们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2、根据《方案》,“十三五”时期将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扩展资料

为了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如期完成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提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三县采取召开乡村干部会、召开村民大会、走访农户、公告公示等多种方式,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舆论工具,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通过政策宣传,较好地消除了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的纠结和安置地原住居民的“排外”思想,充分调动了迁出、迁入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紧扣政策,精准识别。为了使符合政府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三县党委、政府走乡串户,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通山县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锁定流程图,严格按程序精准核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即贫困户申请——群众民主评议(附会议记录)——公开公示——村委会和县、乡(镇)驻村工作队认定——乡镇政府审定——县政府锁定——公示公告。

经过前后多轮反复审核,最终确定了全县易地搬迁对象5274户15600人。谷城县结合精准识别“回头看”,对易地搬迁对象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审定”的精准识别法和“4个3”工作要求(即三必到:国家干部、村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到户调查;

三必见:见房、见人、见地;三必签:镇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县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在调查表上签字;三公开:政策公开、评议公开、对象公开),把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力求搬迁对象不漏一人。

(三)坚持规划,确保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三县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中,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目标任务,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协调推进。一是强化搬迁规划的科学性、政策性。在规划面积上严格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组织实施。对五保户和孤寡老人,由村组织集中建设周转房,产权归集体,五保户享有居住权。

同时,充分考虑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集中安置点要么选址交通便利、商贸活跃村镇黄金地段,要么选址重点旅游景区周边,要么选择工业园区、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产业基地附近,科学布局安置点。二是强化工作流程的规范性、统一性。

通山县印发了《通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通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方案》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于项目立项审批、前期管理、施工管理、变更管理、资金筹集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等七大环节进行全程规范,明确工程建设包括材料数量及材质档次等诸多具体事项,规范统一材料及装修标准。

同时,各地还实行“两书一牌”(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志牌)公示制,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实行考勤制,安全站、监督站、市场站等监管队伍长驻一线现场,全程参与项目建设过程。三是强化工作倒逼的约束性、激励性。坚持工作责任传导,层层传递压实工作责任。

以军事化的作风,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调查的3个县、镇、村三级层层签订军令状(责任状),建立国土、住建、扶贫、财政等职能部门责任清单。京山县县镇村三级近200名干部深入一线现场指挥、指导和督促易地扶贫搬迁,形成县、镇、村联动合力。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履职尽责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两月一约谈的机制。

建立例会协调制度,每周一召开碰头工作会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存在具体问题,收集工作建议,逐一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京山县委县政府还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乡镇换届的重要参考依据,凡是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不力的,在干部人事调整时不予考虑。

(四)力求脱贫,强化后续产业建设。搬迁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在抓好搬迁建房的同时,更加注重搬迁户后续发展问题。坚持以产业发展和稳定就业为导向来遴选安置点,针对不同的搬迁对象,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做到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同步考核,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模式。京山县坚持易地搬迁与产业扶贫同步建设。

结合贫困户的能力、意愿、专长谋划产业,根据产业承载能力谋划安置点的选址及搬迁规模。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引导搬迁对象因地制宜发展以林下生态鸡、香菇、生态龟鳖、花卉苗木等为主的特色农业。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后,原住房想保留,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后,原住房想保留,请问有什么办法吗?甘蔗没有两头甜,想异地搬迁又要保留旧房子是不太现实的。再说了,一家人两头来回跑也不可能,而且国家异地扶贫搬迁也规定了,老房子在入住新房后有三年的腾退复垦过渡期,但是这三年是用来腾退复垦而不是住的。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同时符合搬迁的贫困户要经过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贫困户本人的签字,以此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中的搬迁协议里就有旧宅基地腾退这一条,严格按照农村“一户一宅”执行。

在易地搬迁过程中,还存在老人不适应搬迁后的居住条件,大多数老人还想回到过去的居住地继续生活,直到老去。但现实是,过去搬迁前很多农户或者贫困户住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更不应该让老人回去居住。目前很多地方都在开展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我们这里也是如此,易地搬迁户的老宅全部拆除复耕,坚决杜绝“两头住”的问题。

对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主要是解决他们因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因素导致的贫困问题,把他们搬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小城镇等地方,以便他们在生活生产中摆脱外部因素的制约,全身心的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实现脱贫致富,所以没有别的好办法,原住房是保留不了的,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

OK,关于贫困户搬迁不拆除旧房的申请书和贫困户享受安置房后不愿腾退旧宅怎么处理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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