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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回农村翻建老房能否确权,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是否可以重新翻盖吗

时间:2023-08-10 作者:翔广


大家好,关于城镇户口回农村翻建老房能否确权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是否可以重新翻盖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城市户口居民能够在农村盖房

按照目前的国家法律或者政策,城市户口不可以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购买农民的宅基地建房。除非,你原来是某村村民户口,经过批准将户口迁回原籍(村民户口),作为村民,你可以合法拥有自己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购买或者申请自建)。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

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5、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6、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7、按照确权规定,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8、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9、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扩展资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参考资料: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百度百科

户口不在农村,村中房屋再破也只能翻建,不能重建吗

实际上乡村人之所以赶到大城市并在这儿安定下来,主要原因是各种各样的,有些人是为了让孩子念书方便快捷,有些人是要想在城市里买房或者工作中方面的原因。不过乡村许多老人都比较注重安土重迁,就算已经进入城市里日常生活,但是仍然没办法融入,最终便会留到农村老家。

伴随着中国新农村建设的建设,农村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改最大的就是日常生活更加舒适便捷,不变的依然是与城市阻隔的天然和纯粹。清洁空气、高品质水资源、有机蔬菜、家里养禽畜等,变成乡村的一大特点。也是有愈来愈多投身城市的村里人,要想再次回到乡村,逐渐乡村生活,享有大都市体会不到的悠闲。

但是想要回家可没有那么容易。户口迁至大城市、乡村依然存在老房得人不在少数,而这些旧房子基本上都破旧,没法住人,必须进行翻新才可以定居。大家心中免不了拥有疑惑,现如今农村宅基地监管这么严苛,城镇户口能够翻新村中房子吗?新创建房子会不会被强制拆迁?在其中路子还真有许多,大伙儿一定要做好调研再行为。

最先,我们先要明确的是,户籍从农村迁往大城市后,只有对农村旧房屋在原有的基础上开展拆建,注意是拆建而非拆卸。大家也都知道农村住宅是归全民所有的,即使现在一系列最新政策表明没户口还可以对农村宅基地开展土地确权,但这都并不代表可以随便房屋拆除。由于在这种情况下,仅有农村宅基地里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的,而土地确权的前提都是农村宅基地上面有房子,依据房屋进行土地确权。如果把这一部分拆卸,也就意味着财产没了,仅剩一个农村宅基地,也就没办法开展土地确权了。由于严格意义上讲,房屋拆除后农村宅基地早已归属于团体了全部了。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归入团体,本人自然也就没有权利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了。因此,即便村中房屋再破再旧,也应该小心地开展翻新,而非复建。

不可提升总建筑面积

有些朋友很有可能想跟庭院开展重新规划,而且存在一定的心存侥幸,感觉多盖一点房屋没什么影响,在使用方便的同时还能提升空间利用率。此刻千万要注意,在翻新时是不可以提升总建筑面积的,只有在原有的房屋上进行翻新,否则将会遭到强制拆除。

不可提升房屋楼层

大家可能想知道,既然不能新创建房子,那么在原先的基础上盖上楼房行吗?回答是不可以,盖上楼房可以说是变相的提升总面积,并不属于修缮房屋的范畴,所以也是禁止的,假如擅自盖上一样会面临拆卸。

拆建,简单来说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开展整修,换句话说,原先房子大致状况是什么样,我们就要把它整修成什么样。房屋拆除、提升总面积、盖上楼房,都影响了房子原来的模样,显而易见不符“拆建”这一基本要求。

在农村有房没户口,想翻建房屋然后回农村享受生活的不在少数。但翻建房屋以前,一定要了解清晰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要做,准确的把握好“拆建”的定义,防止房子遭受强制拆除,竹篮打水一场空!

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是否可以重新翻盖吗

农村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孩子年轻的时候或者是考学,或者是当兵、参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由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户口,但父母依然还是在农村生活。等父母百年之后,这农村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当然是由其子女依法继承。这一点上,是不管子女的户口性质的,子女户口是农业户口也好,是非农业户口也好,都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如果是非农业子女想将继承的房屋重新翻建养老,那现行的政策就不允许了。

农村父母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可以作为遗产由房屋主人的子女继承房屋的使用权和使用权。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明白,虽然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继承,但房屋是依附于宅基地而存在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公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是村集体免费提供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使用。所以,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无偿所有权,这一点非常明确,想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你就得是本村村民,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行。

作为非农业户口,早些年将户口迁出农村,就已经失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所以就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既然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这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而然又间接的被继承者所拥有。但这种使用权是随着房屋的存在才拥有的,当房屋无法住人或者是自然倒塌之后,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依法收回,然后重新分配给需要建房的村民。

而想要使自己的使用权期限长久一些,那就要保证房屋可以住人。但政策规定,非农业户口的房屋继承者不允许对所继承的农村房屋进行翻建,不过可以修缮。所以,你想利用继承的父母的农村房屋回农村老家养老,首先就要修缮一下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年限,以达到回农村养老居住的目的。

翻建房屋,是指将原来的老房子拆掉重建。而房屋修缮则是在房屋基础不动的情况下,对房屋原有的部分设施进行维修,以达到房屋稳固的目的。比如说换换门窗、换换屋顶等等都算是修缮。只要你房屋不加高,不影响邻居采光,别人是不会干涉的。有的人,退休以后先将门窗换成铝合金的,过些日子再修补下山墙,这一步步下来,原来的老房子基本上也整了个遍。

房子整修以后,就可以安心在里面居住养老了,而且也没有重新翻盖,并没有违反政策规定。这样,也挺好的,你说是不是呢?

非农业户口当然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只是不能重新翻盖了,这一点是很明确的,毋庸置疑。如今很多人可能还在农村居住,但是户口都已经变成了城市户口,就是因为当初由于考学或者工作的原因,把户口迁去了外地,这种情况下,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会有限制。

首先,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可以有权使用宅基地,如果户口不在农村,就不应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农村的宅基地虽然他无权拥有,但是宅基地上的农房是人家爹妈盖的,父母不在了,这部分财产就可以由子女来继承,无关乎户口性质。

这样一来也就是说即使户口不在农村,父母不在了,或者爷爷奶奶留下来的农房都有权利继承。只不过继承可以,使用也可以,但是不能重新建盖,用官方的学术语言来解释,正常的农村户口对宅基地拥有永久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继承得来的农房,对宅基地只有长期使用权。何为“长期”何为“永久”呢?

永久就是说不管房子倒不倒,是要修还是要重新建都可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一直在你的手里。而长期就不一样了,长期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变成近期了,当农房存续期间使用权归你,一旦农房倒塌,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将要被收回。所以按照规定来看,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房,但是不能推倒重建。

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咱们还是要讲点人情味的,通常情况下,只要你是本村人,哪怕把户口迁走了,继承父母的农房之后,有个小修小补的村里都不会过于干涉,修建之前打个招呼就可以了,毕竟在大家的感觉里,这是人家父母的农房,也就是人家的农房,人家想修补还是想重建,外人不宜管的太多。

笔者正在乡镇基层从事村建国土工作,发现网上回复的内容错误较多,为以正视听、尽可能让类似的网友少走弯路,特作以下答复。

一、农业户口、非农户口都能继承父母的农房,但需符合继承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法定程序。

(一)继承条件: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包括房屋)都可以按规定进行继承。针对农村农房继承的问题,用大白话来说就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子女就可部分或全部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但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因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由于提问中表述的子女为非农户口,其父母的房屋在父母均在世时,无法通过分房分户、赠送等方式将产权过户到子女户头上,只能在符合继承条件时通过继承过户。

(二)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继承人根据该遗嘱进行继承。法定继承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对象及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从实际来看,农村大多是第二种情况。实际操作中,父母只有一方死亡,在继承房屋时应先是在世的另一方继承其应继承部分,然后再轮到子女继承剩余部分。当然,父母的另一方放弃继承权,另当别论。

(二)相关程序:主要有产权调查、办理继承权公证、重新办理房屋产权等主要程序。

(1)产权调查,由当地国土所对农房产权情况进行初步调查,主要核实房屋的坐落、层高、面积与产权登记证上的情况是否相符。若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登记差异太大,如明显加层等就不符合房产继承过户的申请条件。

(2)当地公正处公证。涉及多个继承人的,需到同一公正处进行公正。

(3)重新办理房屋产权。完成公正后,及时向当地国土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按规定程序完成继承过户手续。

二、因是非农户口,继承的房屋可维修修缮后用于养老。

由于宅基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非农人员继承的农房不能进行翻修和改扩建,但进行修复修缮是可以的。只要房屋不灭失,产权就依然存在,养老居住自然没有大问题。如果不修缮保护好现在房屋,造成房屋灭失了,村社要收回宅基地,且不能申请。所以保住目前的房屋,才能谈得上以后利用或养老的问题。

无意间看到这个问题,本不想回答,我看了一下大家说法,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因为你们没有说到点子上。

这里题主说的非农户我认为是农村的非农户,也就是户口在农村,并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如果落户城市的那么就如大家所说,有继承权,无翻盖权,当然依据情况而定。

但如果是户口没有落户城市的非农户是另一种情况。因为2018年实行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村户口变更,即原来拥有土地的非农户按原来确权,户口只要在农村无论非农还是农户都统一称作农村居民户口。即农村户口再没有非农户,只要户口在农村就是农村居民户口。所以一切权利都按农村户口权利执行。

如若不然,那么原农村非农户算什么?是城市户口还是无户口?说原非农户不可翻盖房屋或不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纯属胡说。他们的房子倒塌怎么办?还需要本村人和集体同意,可有法律依据?所以原非农户如不清楚可以去镇县上去打听,可能个别地区会有不合理地方。但在农村不管什么权利是无需经过村里村民和集体同意,他们没有权利,这是肯定的。你就是农村户口,你就是农村人,在农村居住无需领别人的情,这是你的权利。

我是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

关于非农业户口继承父母农村房子的问题,如今的中国人对这个政策已经了如指掌,不用多说,今天只想和大家讨论在农村盖房子的问题。人这一辈子,对普通人来说,无论是什么户口,盖一栋房子就要扒一层皮,也许要花掉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是经济社会,什么都要讲究价值,如果白白扔掉一辈子的积蓄,就是政策让你随便建房,也不能去拿钱去砸鸭子脑袋吧?

现在要想建房,必须首先考虑长远的价值问题。如今的农村,但凡有点能力的人,大部分都进城买房,农村人口已经越来越少。随着这一代老年人的故去,农村人口还会更少。按照这种发展趋势,迟早就要走村庄合并的路子。面临这样一种形势,如果花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到这里投资建房是划不来的。

现在农村许多地方,没有商店,没有学校,没有理发店,连个洗浴的地方都没有,有个小毛病打个点滴都要走几里路。买点日用品除了赶集,就要到几里外的乡镇去买。这种环境,年轻人都不愿意居住,还能到这里养老吗?人到老了,就算你有钱,可总不如有个方便更好。

当然,如果是你的家乡是自然环境保护区,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村里各项事业非常繁荣,有钱到这样的地方投资建个房子养老,又有退休金,又有田园生活,真的是不错的选择。

农村父辈的老房,属于私人财产,趁父母健在尽早翻建,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仍然存在,别人是不会侵占的,想想办法也是可以翻建的,这样的实例也是很多。

在很多人看来,继承父母的家业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现在一些已经将户口迁到城里的人,也是想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那么能不能继承呢,要是继承了房子能不能翻盖养老呢?

我是非农业户口,我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重新翻盖房子养老,可以吗?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不管是不是非农户口,对于农村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其实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都是花钱盖起来的,自然是可以让儿女继承的,这个跟户口的性质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当然如果想将房子翻盖的话,就跟户口的性质有关系了,因为想翻盖农村的房子的话,那只能够是农村户口的才行的。因为想翻盖的话就需要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农户口是无法得到宅基地的,只有农村户口的话才能够通过继承父母的房子,从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将宅基地也变更到自己的名下的。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子,想翻盖是不行的,规定就是不允许的。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话,继承的农村房子不能够修缮跟重盖,这些都是明文规定了的。

当然在实行操作中,还是人性化的,虽然不能够拆掉重盖,但是修缮一下还是可以的。就比如说老农村里有就有就是非农户口继承父母的房子,只不过经常回去住,跟村里面的村干部关系也比较好,所以家里的房子有点旧了,于是就是花钱进行在大修缮,也是没有人来阻止的。毕竟只要不是拆掉重盖,影响也不是太大,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农村也是人情社会的,一些面子还是需要给的。

当然也仅限于房子的修缮而已,想翻盖还是不可能的,如今农民想拆掉老房重盖都需要审批,想自己偷偷翻盖自然就是不可能了,那样就会成为违规建筑了,是会被处罚的,大家可不要这样做了。

总之,非农户口是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的,未来是可以一直在农村居住的,不过房子却是不能够翻盖的,只能够保持原样的,这点大家是需要注意的。

这个基本不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还要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这个或多或少存在争议。从国土部的相关文件来看,其还是倾向可以继承宅基地。但是有一点基本没有争议,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过世,其所拥有的房产则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进行继承。所以,虽然你是非农业户口,但这个不影响你继承农村的房产。现行法律及政策禁止城镇人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及房产,通过继承获得农村房产是唯一的合法途径。

但是,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通过继承所来的房产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想要重新翻盖房产以后养老,这样的想法在现行政策及法律下很难实现。

继承和你什么户口没有关系,因为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你就是外国户口,你爸妈是中国人,你都有继承权,除了你以外谁也没有权利和你竞争,这也是咱们的传统,但是也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村也有很多在县城上班的,都是公务员,家里的老房子他们依然继承,谁也不敢胡说八道,他们在村里虽然没有土地,但是他是村里人,就该他继承,房子就是他的,没有任何人有意义,这是合法的,这种传统我们一直遵循着。

至于你是什么户口不重要,关键你是本村人,从情理上你也是合法继承人,我们老家一般是老宅子都有小儿子继承,这是传统,大家都能接受,即使你在外面当官,家里依然有你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我们的政协副主席毛致用,退休后回到老家,家里一直都有他的房子,即使不在家房子还是他的,全国都是这样。

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农民了,为什么村里还有他的房子,因为这是父母留下来的,就该他继承,我们村还有在郑州几十年的,从来没有回过家,但是家里面依然有他的老宅子,谁也不能动,这是人家父母留下的,就该人家继承。

农村就这样,宅基地一直往下传,子子孙孙,不管你是农民还是领导,家里面会一直有你的家,你的房子,这就是继承,和祖传之说。

父母的房子你可以随意处置,你可以继续使用,你也可以出售,这个没有人能管得了你,这是你的权利,我们村就有这种情况,有的不想回来了就卖了,还有的送给弟弟家的孩子了,提前都是说好的,回家让住,一般卖的比较少,都是送给自家人,毕竟早晚还得回家,有个落脚的地方,如果买了真不让你住,那是很麻烦的。

所以父母的房子你有权使用,你可以出售,可以翻新继续住,这个要看你自己了,不要纠结什么户口,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他儿子,就该你继承。

目前这个问题争议性比较大,本人也阅读了这方面大量不同作者文章,对于农村上的房屋继承有自己的看法。

根据我国继成法上规定,被继承的范围首先被继承物是私有财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理所当然被子女继承是无可争议的事情,这里家里人不管是农业和非农业已经不在受限制。

但争议性比较大的是房屋下边的宅基地,由于继承法中只提到私有财产才有继承权,导至了好多文章和议论中提到被继承的房屋不准修理,不准翻建的错误误导,为什么这是错误的引导,因为房屋本身就属于私有财产,作为私有财产物权法中已规定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处置权,既然儿女已继承了房屋所有权,请问一下各位被继承的房屋怎么不能翻修、翻建呢?不准继成人翻修翻建已剥夺了继成人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已属于违法行为。

在农村有的老房子已经用了好几代人了,已经是危险房了,不翻修、不翻建万一对生命财产造成恶果又有谁来负责,为什么非要等到被继成的房子倒塌了才收回,收回不管有偿还是无偿,被继承的房子宅基地都不符合土地管理法中所规定的土地回收政策。

作为农村房屋的继成人好多人已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别忘了这些了继成人原是集体经济组成员,也是本村村民,没有道理无有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没错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继承的人翻盖和翻建只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并没有触放土地所有权人权利,土地仍属集体所有。

目前农村宅基地继承争议最关健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中没有详细介绍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但目前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二合一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在继承法中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只要楼主所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证件齐全,是可依法翻修翻建的。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

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有两个基本原则:

1、只有本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2、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我们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的是两个管理模式,宅基地是对农民的一种无偿福利,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民个人财产,个人财产肯定可以继承。

非农业户口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是否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城镇户口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能否进行重新翻盖,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是否继承了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刚才说了,宅基地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一种福利,享受这份福利的前提就是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城镇户籍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是否也意味着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呢?

从政策上来说,城镇户籍子女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家庭,如果不愿出售,那么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按照最新的政策,2020年10月由自然资源部等八部对“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做了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说实话,我对这个明确答复的理解是“不明确”和“含糊”。

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的政策是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同时也就实际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是“不能进行翻新、重建,带处于不可居住时由村集体收回。”

而现在是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原来是“地随房走”原则下“有限制的使用权”,现在直接是“宅基地所有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这两个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单纯从短短三十二字的答复理解,既然明确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那么肯定就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但这个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因为政策没有进行过多的解释。但我个人认为,应该还是不能进行重新翻盖。

理由一、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其享有的前提原则必须是村集体成员身份。

理由二、比照承包地确权的政策,2010年7月以前以及迁入设区市的城镇户籍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应该同理。

理由三、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现在城乡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但在改革开放或者在2000年以前,全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为农民。如果城镇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重新翻盖,那么结果就是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就是私有化下的“老宅”,可以祖祖辈辈传下去,这显然不符合承包地、宅基地的分配原则。

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因为水平有限,理解可以存在偏差。

总之,我个人认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但不可以进行重新翻盖。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非农户口的人在农村的住宅怎么确权呢

就你这样的情况,估计是很难确权了的,也就是办不下来房屋产权证的!

虽然你们一家人户口迁到西安几十年,但是,由于你们的住宅是很早翻新重盖的,你们翻新重盖房屋的时候,在农村可能还没有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的规定,你们在那个时候翻新重盖房屋也是合理合法的,虽然你们的房屋是合理合法存在的,但是,由于你们全家的户口几十年前就迁到了西安,到了现在,你们的房屋也就无法确权的,当你们家的房屋再出现破损的时候,也就不会再允许你们重新翻盖了,直至房屋自然破损倒塌了!

因为你们一家几十年前户口就从农村迁入了城市,既使你们家的房屋建在祖宅的宅基地上,哪怕你们家的房屋也翻新重盖了,那也不可能给你们的房屋确权了的,这些年来,你们家也可能跑遍了与房屋产权管理的有关部门,去办理你们家房屋产权事宜的,但是,也没有哪个部门同意给你们家的房屋办理产权证的,否则的话,你们家的房屋确权的问题早就可能解决了!

如果你们家想解决这个问题,想让你们家的房屋能够办下房屋产权证的话,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将你们一家人任何一个人的户口从西安迁回到农村,而且回到农村去居住去生活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你们家祖传的宅基地,才能够办下来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你们家不想把你们家户口本上的任何一个人迁回到农村,回到农村居住生活的话,其实你们家在农村的房屋,办理不办理房屋产权证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我是西门白甫话三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非农户在农村有住宅,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原来是农村人,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子;二、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子;三、非法建造或购买别人的房子。

以上三种情况如何确权呢?

我就属于这种情况。我原来也是农村户口,自己建有房子,后来参加工作,户口迁入城市。

2017年,我们村被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村人整体搬迁到新农村,还是农村户口的家庭全都在新农村分到一套房子,而我已不是农村户口,所以没有,只得到房子拆迁补偿费。房子没有了,宅基地肯定也收归集体了。

题主的情况应该和我一样,只是你们村不是易地搬迁,村子还在,房子还在,而且有承包地,那么能不能和其他农村户口的村民一样确权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个规定虽然指的是承包地,但承包地都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使用权更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和其他农户一样确权。

题主所说的也可能是继承父母的房子。这种情况和上面第一种差不多,但稍有差别。

房子是父母私有财产,完全可以继承,但不可以推倒重建,也不能翻修,只能小范围内维护。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子不倒塌,可以一直使用,等房子倒塌不能住人,宅基地收归村集体。

如果属于没有经过审批私自非法建造的房子,肯定不会确权,但也不会被强行拆除,应该缴纳土地使用费后继续使用房子,但不能重建和翻修,待房子倒塌,宅基地收归集体。

如果题主是购买农村的房子,房子可以居住,也可以确权,但应该还是会确权到原房主名下,题主等于花高价租房子住。

非农业户口既在农村有住宅,说明以前曾是农村户口。由于工作、上学、当兵原因户口转到了城市。原则上说,户口不在农村,就不得免费获得使用农村宅基地。其原有宅基地,因主权归集体,理应被村集体收回。按早先政策,一旦宅基地被确定收回,其上边房屋是要被拆除的。眼下,多亏国家好政策,为保护公民利益,确定宅基地上的房子,严禁强制拆除。等到房子自然倒塌后方能将宅基地收回。

如今提主所提情况,也许就是这种情况。户主户口己变成城市户口,但房子属私有财产,理应得到保护。所以如今确权,房子首先应当确权。再有宅基地随房走的政策,既然房子被确权,同时就获得下边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种情况,虽说房子被确权,但要注明,该房子不得重新翻盖,只许维修。等到房子自然倒塌后,该房下边的宅基地将被村集体依法收回。

对于农村宅基地现在是四面来风,说东说西的都出来了,懂相关政策的,和不懂政策的也来了。什么确权?什么升值?什么抵押?什么变现?什么流转?什么继承?说的沸沸扬扬。说句不客气的话,那就是屁话太多,太多啦。搞的真正享受宅基地权力的农民们,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了。这些屁又往往是那些与宅基地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人乱放的。

什么是宅基地?我的认为:有房子才有宅基地,没有房子就没有宅基地。不可能你不建房就给你分一块地作宅基地备用,对于建房审批了的宅基地都有时效管制,超过建房时限的,宅基地集体收回。实际意义上,建房就有宅基地,不建房就没有宅基地。所谓的一些自媒人请不要把非常简单和正常的一个问题,说的非常复杂,扰乱老百姓的视听。但是有一个问题要说清楚,那就是哪些人有建房的权力?第一,本村本组的人在本地才有建房的权力。第二,一户只有建一栋房子的权力。第三,建房必须是先审批后建房才合法。只要是有房产证,也就是对宅基地的确权证。

非农村户口的人宅基地怎么确权?只要是你房产有合法审批的证件,那么宅基地也就是你的。但是本人过逝后,子孙如果不是农村户口,那么本房应该不许翻建。成危房后应该是要你处理和拆除,宅基地由集体收回。就这么简单。

在当事人没有单独立户口本的前提下,只能办理一处宅基地使用权证,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居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政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我是齐东晏子,本人也是非农业人口,1981年考上大学时户口就已经迁离了农村,成为当时人人羡慕的非农业人口。但是,当时农村宅基地政策不像现在这样紧,在我未考入大学前,家里已经为了申请了宅基地,盖起了住房。也就是说,父亲为我在农村留下了一套房子,这在分家文书上标得清清楚楚。

看了这个问题的回答,许多人说非农业人口在农村的住宅是没法确权的,原因是非没业人口没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其实这个说法并不正确,非农业人口是没法申请农村宅基地,但农村宅基地政策,还有一条“地随房走”的政策,非农业人口只要合法拥有农村的住房,就根据这一政策获得该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和农业人口不同的是,非农业人口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为长期,农业人口宅基地使用权为永久。

也就是说,农业人口拥有的农村住宅,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为永久,所以在房屋老旧以后,可以依法申请重新翻建。而非农业人口的宅基地使用权为长期,这种房屋老旧后无权申请重新翻建,只能尽量维护使其更长时间存在,直到完全倒塌后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那么,非农业人口在农村的住宅,到底能否确权,应该怎么确权?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农村合法的房屋,就可以依法确权。这次确权实际上是把房屋产权和宅基地使用以确定到一起,颁发农村不动产权证书。非农业人口既然有了房屋,也就有了宅基地使用权,自然应该确权。

那么非农业人口在农村的住宅,怎么确权?其实这和农村人口住房确权是一样的。提交你这套房屋原有的宅基地使用证明,提交你对房屋的合法拥有权(比如是继承来的,还是分家来的),然后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然后由确权部门对房屋进行实地测量,然后审核后进行公示,没有异义后便可以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我们这里前段也开始了农村房屋确权,村里通知我后,我拿着当时的分家文书回村,提交了各种证件,轻轻松松便办理完毕。现在只等统一发证了。

应该说明的是,这次确权颁发的是不动产权证书,和城市房产差不多,产权证上附带宅基地使用面积。将来颁发不动产权证时,非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不动产权证书上唯一区别,就是在宅基地使用期限那里,一个标注长期,一个标注永久。

作为农民,宅基地是国家无偿给予农户使用的,这就说明宅基地我们作为农户只拥有无偿使用权,对于你家这种情况,由于一家人都迁到西安,要根据你户口是否跟随迁移分情况了。

1、如果虽然一家人已经迁出,但是户口仍在原来农村老家,又属于农业户口,那么你就属于本村村民,仍然拥有办理农村宅基地的权利,原来的房屋也就可以进行确权。这种事属于城镇化发展遗留的问题,都很支持农民进城买房的,原来的宅基地仍然会保留。

2、如果你一家人迁出后,户口跟着转移,户口性质一般就变成非农户口的,那么原来所在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自然丧失,收归村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原来宅基地上还有房屋,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你家的,对于房屋你仍然拥有使用权,这是属于物权的范围,一般情况可以进行维修,但是不能拆除重建。

3、我们这边前两年搞了农村土地确权,遗留了很多问题,目前,农村宅基地确权我们这边还没开始搞,以后肯定会逐渐正规化的,鉴于你家这种情况,要办理请及时到乡政府咨询相关政策,我所说的是从法律角度理解,有的地方还会有自己的政策。

关于本次城镇户口回农村翻建老房能否确权和非农业户口能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是否可以重新翻盖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标签: 老房 户口 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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