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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老房子翻建面积也扩大了原来的土地使用证还有用吗
农村旧房翻建后,只要还是在原地原址,而且只是房子建大了而土地使用数量没任何变化,旧土地证就还是有效的。
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吗
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
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老房翻建手续如下:
1、需朝本地村委会申请房屋改建,依据需求将旧房改造的申请书写好;
2、村委会将就农村房屋改造申请做相应的评定和公示,符合标准的就会上报到本镇的人民政府;
3、等到乡镇人民政府将上交的房屋改造资料审核好后,符合标准的会再报给县级住房建设部门,然后乡政府会在政务公开栏公示;
4、县级住房部门会就申请改造的资料再复审,符合改建标准的会允许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原址翻建会受面积控制吗
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房屋,也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个人向村里申请,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个人建房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后,才可进行施工改造。
农村旧房改造需要持有相关证件才可以施工,否则就属于违法改建,相关监督部门会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业主需要将老房拍照,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以及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如果没有房产证,则土地证上需要四邻清楚,之后再将照片、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上报审批;对于没有房产证且四邻不清的,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进行认定后,提出书面申请,再将上述材料上报审批。经过报建后的房屋,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于用地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如果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则不允许对房子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旧房改造由于需要拆除旧址,因此工程量会比较大,在具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隐蔽工作不能忽视,对于水路走水的,做二次改造时需要全部拆旧换新,尽量不要做大的顶,在改造过程中注意废物利用,可以很大程度上节约改造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虽然房子民属于农户个人所有,但并不是想怎样建都行的,国家对于农村旧房改造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想要实施这项工程必须要按照严格的申请流程,得到相关部门允许后才可以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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