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常州农村房屋翻新改造政策,以及江苏常州武进湟里盖房子政策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江苏常州武进湟里盖房子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民房建设审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民房建设的规划管理,优化镇村空间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规划控制
民房建设审批必须符合我镇总体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一)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民房审批
1、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湟里镇总体规划中涉及的道路、绿化、河道等),一律停止审批新建民房建筑,只可进行修缮加固,漏水的可以改成坡屋面。
2、经认定确属住房困难户和危房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可以申请按照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操作。
(二)规划控制区范围外的民房审批
规划控制区外积极引导集中居住。各村(居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村民住宅按整体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要向中心村集中建设。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下,严格按照《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技术规定,确定申请资格,控制建设规模。
2、明确建房条件
1、村委会(居委会)要严把农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查关,严格做到审查上报“五个不受理”。即:选址不符合规划的不受理;不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规定的不受理;用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不受理;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将宅基地改作他用的不受理;存在纠纷、争议的不受理。
2、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回原籍落户的职工、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等(包括没有承担过村组义务和责任的户籍人员),不得安排宅基地进行民房建设。
3、湟里镇区内(范围:中心路以西,经纬一路以北、239线以东、园区大道以南)的民房翻建须符合本地区的建筑风格,尤其是沿街建设的民房,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保持外立面风貌与设计要求统一协调。建筑风格和外立面由镇政府确定。
4、房屋翻建时,不得影响四周邻居日照、通风、采光、通行、给排水等合法权益,且不得影响消防、交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相关要求。
三、加强审批管理
符合规划和民房新建、改建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审批(审批流程表见附件2):
1、提出申请。村民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新建、改建必须符合村庄总体规划,且在原宅基地范围内,不超过原宅基地证面积、原层高进行。确需扩大占地面积的,须经国土部门批准。
2、勘查现场,四邻签字。由村委会(居委会)联系镇相关职能部门勘查现场,现场勘查人员核定拟建房屋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满足相关建房条件的,由申请人找四邻签字并自行协调相关矛盾。四邻签字无异议的,由镇建管所报镇分管领导审核。
3、办理相关手续。经所在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居委会)同意后报镇建管、国土部门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等手续(所需材料见附件3,申请表见附件4),并报区相关部门核准。
4、签订承诺书。在取得相关手续后,建房户向镇城管中队签订规范建设承诺书(见附件5)并向镇建管所自愿缴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规范建设保证金。
5、现场放验线。建房户在开工前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放线,村委会(居委会)在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会同镇建管所、国土所、城管中队进行放线。未经放样、验线,不得开工建设。镇建管所将放样红线图及相关情况同时抄送所在村委会(居委会)、镇国土所和城管中队。
6、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经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及镇职能部门验收,符合前期审批条件的,经镇分管领导签字后,村民可凭湟里镇农村建房验收单(见附件6)5个工作日内到镇建管所退回保证金。
四、严肃工作纪律
1、村委会(居委会)是村镇民房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委会(居委会)和镇建管所、国土所、城管中队要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对未经批准或违法违规建设民房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拆除。
2、村委会(居委会)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坚持“建前、建中、建后”监管原则,相关部门及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在施工初期、中期、竣工时段均需定人定岗到场监督。对不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拆除。
3、年终镇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意见未尽事宜由镇建管所负责解释。
附件:1.住房困难户及农村危房户认定条件
2.湟里镇民房建设审批流程图
3.湟里镇民房建设审批所需材料
4.湟里镇农村建房申请表
5.湟里镇农村村民规范建设承诺书
6.湟里镇农村建房验收单
常州能把城市户口迁往农村吗有什么条件
相信一些常州家长会有这样的经历,为了小孩读书把农村的户口迁到了城区,变成了城市户口,但是老家还有土地,还有房产,而现在拆迁除了按照面积来计算,还会按照户头来补贴,且现在农村也有很多补贴政策,所以许多家长想等小孩入学后,把户口重新迁入农村,那么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够把城市户口迁往农村呢?
按照《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迁往农村地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投靠配偶,户口迁入的房屋为配偶或者其父母、子女所有;2、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的房屋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4、父母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投靠成年子女,且子女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5、户口登记在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在校和毕业学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的;6、本人在农村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稳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现户口所在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就业的。如符合以上7条迁移条件请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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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农村拆迁政策是什么
常州农村拆迁的政策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农村地区拆迁政策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对于具体的政策会进行一定的区分,所以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可以进行一定法律陈述,所以对于具体的事情来说,自己要注意有关的细节,这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敲黑板。本次的政策并不是新的政策,其实一直就有。只不过以前没有明确,地方政府也摸不着头脑。所谓宅基地继承,是不存在的。因为宅基地本质归集体所有,你如何继承?准确的说法是宅基地财产继承!这也是这次释法的依据:继承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父母的财产,子女不管那种户口,都可以继承。所以这不是新规,也不是新法,是人大释法!就是解释法律。弄懂了这个核心,大家就要明白了。父母去世了,你也就没有了翻新的资格。所以,要想继承,就得趁父母还在的时候,提前翻新,把房子修结实,修到位。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也垮了,就意味着父母留给你的财产没有了。你继承啥?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你是不能继承的。最后再总结一下:趁父母在,把房子修好,给父母,给自己都留一个念想!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就在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一项新政策,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可以继承,这就意味着你老家的房子可以翻建。
过去,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其中对于子女户口不在村集体,但是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继承的,如果老房子在,那么房产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准继承,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也不准翻建,只能维修,待房子失去居住功能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这次公布的宅基地政策,更加尊重事实,按照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对于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不但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连宅基地也可以继承,这可以说是三农领域一个实质性利好政策,更是一个突破。
一是让那些希望叶落归根的人有了回老家的机会。这个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涉及到的人也比较多。只要在老家还有老宅子,都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红利。而对于那些离家早、父母去世的早,老宅子和宅基地已经被村集体收回的、或者自然消失的,就没有办法了。
二是能够吸引更多从农村走出去、户口在城市的人员返乡创业、投资发展。激活农村要素市场,繁荣农村经济。
三是能够吸引社会投资进入农业农村,包括发展现代农业、乡村养老、乡村旅游业等产业,实现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
在具体办理上,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乡镇政府,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待手续完善之后,你再做出是维修还是翻建的决定。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父母过世了,子女是父母的继承人,当然能翻新一下子,但在原来宅基地的地面,面积不能括大,如果是括大占据了非宅基地政府是不准许的,你想在原来的宅基地括大是可以去申请当地政府部门,他们视察了,批准了才能括大化翻新。这样子才能是合法。只要是不括大占据非宅基地,可以翻新不申请。不光是农村,城市也一样的。
农村父母已过世,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子女和父母一样,户口没有迁出,仍然属于农村户口。第二种情况是,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成为非农户口。当然这两种情况下,子女继承过世父母的农村住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完全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在翻盖新房这件事上,户口是否留在农村的结果完全不同。
第一,子女户口仍然留在农村,和父母的在同一个户头下面。这种情况下,子女依法享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可以获得房屋的一切权益,同时拥有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根据我国宅基地规定中地随房走的原则确定的,当子女将老房推倒打算重建的时候,可以向村集体和土地审批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的使用申请,经批准后获得土地使用证,可以将老房子翻盖新房。与此同时,该宅基地的户主名字会一并迁移到子女头上,成为新的宅基地使用权所有者。
第二,子女户口已经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同样有继承过世父母房屋财产的权利。但是,因为宅基地是分配给村集体内部成员使用的,所以已经迁出户口的子女,不能再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这里面有一个看似矛盾的地方,那就是户口迁出的子女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却享有房屋的继承权和所有权。在司法实践中是这样规定的,非农户口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地区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修建扩建改建等,只能等到房屋自然坍塌倒塌,或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下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子女无法再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所以说户口迁出的情况下,子女是无法对继承过来的老房子进行推倒修建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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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是农村户口,而子女是城市户口,早己分家分户。这种情况,父母一旦去世,因其宅基地主权归集体,城市户口的子女无权享受。所以按理父母的宅基地应被村集体收回。只是现有一政策,父母生前所住房子属私有财产,其子女不管什么户口,都可按继承法继承。再有,宅基地随房走。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只要房子不毁坏,子女也有权使用下面的宅基地。当房子不存在了,宅基地将被收回。属于这种情况,当子女继承了房子后,只许维修维护,不可翻盖。
另一种情况。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也是农村户口,只是近几年外出打工,才在城市买了房子,其户口和父母的仍在同一村里,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这种情况,一旦父母去世,表面看好似家里没人了,实际上子女仍有使用这块宅基地的权力。这种情况,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回来翻盖房子。
在原宅基地上翻盖是合法。盖之前给村委会干部通知一声就行了。
题主和父母生前如果共用一处宅基地。而宅基证书上,户主是父母的名字。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父母过逝后。按农村的传统习俗父母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由你继承使用。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了从长计议,要想有根有据最好过户到你的名下。你的子孙后代也可继续名正言顺,继承使用下去。宅基地一旦过户到你的名下后。你就有了宅基地使用权支配权。这样的话你翻盖新房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和父母生前不是共用一处宅基地。如果你的户口早已农转非多年。而且你早已不在老家生活,而定居在其它地区。你就没有了继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你只有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它东西。你就没有翻盖新房子的权利。一旦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成废墟时,宅基地村集体就有权利收回。这就是新的宅基地使用法,明文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啥可异议的。如果你想长期占有父母的宅基地。唯一方法就是在父母生前,把父母住的旧房屋拆除后,再好好的翻盖成一座十分十分坚固新房子。50年100年只要房子不坍塌,政策不变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你的。
提问:农村父母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子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子承父业,这是天理,没有其他人能乱说子不能承父业,除非是黑墨不慬,纯属法盲的人说说而已,有一点知识的人都能承认,子承父业是天经地义,无言以对。
不问任何人,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人们,都是从农村走出去的,只不过是时间先与后,要说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人很少,宅基地是有。农田土地依据时间长短而定,近十五年左右迁移户口在外面者,家里父母还有农田和土地,政策落实后,三十年不变,其家里的土地可由法定继承人处理,其他人无权问津。农村里的宅基地国家没有下令收回,该由继承人处理,要想房子翻新或新建是合法的,因为许多的人上了年纪,都有思念故乡的心情,在故乡里有房子,可以随时随地回农村的
农村父母仙去,想回农村故里是人之常情。
如果某个人家乡土地国家要修建什么,应由当地政府领导出面,找到原来户主的继承人面商,如果通过面商或强权侵占,是违法行为,应该受法律制裁,继承人愿意捐献是合理的,说明他人的良善行为。
80年代,我们生产队陆续有7个学生通过中考、高考离开了农村。
那时候的家乡,没有公路,只有羊肠小道,逢到下雨就是泥泞小道,小时候,赤脚去上学是常事。
妹妹85年去南通师范读书,我是87年去常州读书,姐姐是86年出嫁的。父亲在县城上班,这样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楼房里。
89年毕业分配回县城建行上班,父母把老家的楼房卖了,想到县城买房。爷爷看到我家把楼房卖了,非常心疼,却又不阻拦。
91年,爷爷去世前,把他住的三间屋留给父亲,嘱托他独自料理好哑姑老太后事,两个伯父在场听了,都同意了。
93年父母看到房屋漏雨,想把老屋翻新,我把工资交给父母,把老屋翻新,让哑姑老太住进新房,偶尔把她带进城里住一段时间。
那个时候,妻问我,为何老家不砌围墙,搞个院子。我告诉她,家里还有三亩地,门前需要打谷晒粮,有了围墙,是不适合脱粒和晒粮的。
96年,哑姑老太去世,父母把她风光大葬。农村离我们更远了。
2000年,镇里搞工业集中区,变电站有了、公路通了,虽然回家方便了,空气污染、水污染也产生了。
2015年,S353省道修到了家门口,交通更加便利,父母回来和我们商量,趁他们还能帮帮的时候,把老房子再翻新一下,让他们看到新房。姐姐去镇村办理了翻新相关手续,把屋顶翻新,盖上琉璃瓦、砌了围墙,外墙刷了涂料,装了自来水、有线电视,卫生洁具接上村里污水管道。
房子虽然不大,却很雅致。
现在,自然资源部等几个部门释法,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农村老宅,将推进农村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父母已过逝,许多宅基地上是破堪的老屋,在能否可以翻新问题上,各地政策并不一致,有些村镇是不批准翻新的,而是要求按村镇规划,集中居住。由于父母已逝,村镇规划时,对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是禁止非转农或挤占村镇的土地指标。
虽然政策上,明确了可以继承,许多人却并不想享受改革的红利或享受不到这个改革的红利:交通问题、兄弟之间的宅基地之争问题、村镇统一规划问题、新农村建设问题。
这项政策的出台,让更多的人叶落可归根、告老可还乡,回归故乡之路已不艰难。
昨天,回不去的是故乡;今天,可以回故乡!
愿浪迹天涯的游子,哼着《故乡的云》,早日踏上归乡之路。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作为子女可以继承,要想翻建,继承者的户口需在本村,否责是不允许的,翻建前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关于本次常州农村房屋翻新改造政策和江苏常州武进湟里盖房子政策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