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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翻新的房子如何继承(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时间:2023-09-14 作者:婕舒 41 41


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敲黑板。本次的政策并不是新的政策,其实一直就有。只不过以前没有明确,地方政府也摸不着头脑。所谓宅基地继承,是不存在的。因为宅基地本质归集体所有,你如何继承?准确的说法是宅基地财产继承!这也是这次释法的依据:继承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父母的财产,子女不管那种户口,都可以继承。所以这不是新规,也不是新法,是人大释法!就是解释法律。弄懂了这个核心,大家就要明白了。父母去世了,你也就没有了翻新的资格。所以,要想继承,就得趁父母还在的时候,提前翻新,把房子修结实,修到位。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也垮了,就意味着父母留给你的财产没有了。你继承啥?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你是不能继承的。最后再总结一下:趁父母在,把房子修好,给父母,给自己都留一个念想!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就在近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一项新政策,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可以继承,这就意味着你老家的房子可以翻建。

过去,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其中对于子女户口不在村集体,但是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允许继承的,如果老房子在,那么房产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准继承,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也不准翻建,只能维修,待房子失去居住功能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这次公布的宅基地政策,更加尊重事实,按照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对于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不但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连宅基地也可以继承,这可以说是三农领域一个实质性利好政策,更是一个突破。

一是让那些希望叶落归根的人有了回老家的机会。这个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涉及到的人也比较多。只要在老家还有老宅子,都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红利。而对于那些离家早、父母去世的早,老宅子和宅基地已经被村集体收回的、或者自然消失的,就没有办法了。

二是能够吸引更多从农村走出去、户口在城市的人员返乡创业、投资发展。激活农村要素市场,繁荣农村经济。

三是能够吸引社会投资进入农业农村,包括发展现代农业、乡村养老、乡村旅游业等产业,实现产业兴旺,推动乡村振兴。

在具体办理上,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乡镇政府,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待手续完善之后,你再做出是维修还是翻建的决定。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父母过世了,子女是父母的继承人,当然能翻新一下子,但在原来宅基地的地面,面积不能括大,如果是括大占据了非宅基地政府是不准许的,你想在原来的宅基地括大是可以去申请当地政府部门,他们视察了,批准了才能括大化翻新。这样子才能是合法。只要是不括大占据非宅基地,可以翻新不申请。不光是农村,城市也一样的。

农村父母已过世,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是子女和父母一样,户口没有迁出,仍然属于农村户口。第二种情况是,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成为非农户口。当然这两种情况下,子女继承过世父母的农村住宅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完全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在翻盖新房这件事上,户口是否留在农村的结果完全不同。

第一,子女户口仍然留在农村,和父母的在同一个户头下面。这种情况下,子女依法享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可以获得房屋的一切权益,同时拥有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根据我国宅基地规定中地随房走的原则确定的,当子女将老房推倒打算重建的时候,可以向村集体和土地审批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的使用申请,经批准后获得土地使用证,可以将老房子翻盖新房。与此同时,该宅基地的户主名字会一并迁移到子女头上,成为新的宅基地使用权所有者。

第二,子女户口已经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同样有继承过世父母房屋财产的权利。但是,因为宅基地是分配给村集体内部成员使用的,所以已经迁出户口的子女,不能再享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这里面有一个看似矛盾的地方,那就是户口迁出的子女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却享有房屋的继承权和所有权。在司法实践中是这样规定的,非农户口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地区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不能对房屋进行修建扩建改建等,只能等到房屋自然坍塌倒塌,或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下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子女无法再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所以说户口迁出的情况下,子女是无法对继承过来的老房子进行推倒修建扩建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我们一起来讨论分享。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是农村户口,而子女是城市户口,早己分家分户。这种情况,父母一旦去世,因其宅基地主权归集体,城市户口的子女无权享受。所以按理父母的宅基地应被村集体收回。只是现有一政策,父母生前所住房子属私有财产,其子女不管什么户口,都可按继承法继承。再有,宅基地随房走。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只要房子不毁坏,子女也有权使用下面的宅基地。当房子不存在了,宅基地将被收回。属于这种情况,当子女继承了房子后,只许维修维护,不可翻盖。

另一种情况。父母是农村户口,子女也是农村户口,只是近几年外出打工,才在城市买了房子,其户口和父母的仍在同一村里,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这种情况,一旦父母去世,表面看好似家里没人了,实际上子女仍有使用这块宅基地的权力。这种情况,父母去世后,子女有权回来翻盖房子。

在原宅基地上翻盖是合法。盖之前给村委会干部通知一声就行了。

题主和父母生前如果共用一处宅基地。而宅基证书上,户主是父母的名字。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父母过逝后。按农村的传统习俗父母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由你继承使用。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了从长计议,要想有根有据最好过户到你的名下。你的子孙后代也可继续名正言顺,继承使用下去。宅基地一旦过户到你的名下后。你就有了宅基地使用权支配权。这样的话你翻盖新房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和父母生前不是共用一处宅基地。如果你的户口早已农转非多年。而且你早已不在老家生活,而定居在其它地区。你就没有了继承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你只有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其它东西。你就没有翻盖新房子的权利。一旦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成废墟时,宅基地村集体就有权利收回。这就是新的宅基地使用法,明文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啥可异议的。如果你想长期占有父母的宅基地。唯一方法就是在父母生前,把父母住的旧房屋拆除后,再好好的翻盖成一座十分十分坚固新房子。50年100年只要房子不坍塌,政策不变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你的。

提问:农村父母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子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子承父业,这是天理,没有其他人能乱说子不能承父业,除非是黑墨不慬,纯属法盲的人说说而已,有一点知识的人都能承认,子承父业是天经地义,无言以对。

不问任何人,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人们,都是从农村走出去的,只不过是时间先与后,要说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人很少,宅基地是有。农田土地依据时间长短而定,近十五年左右迁移户口在外面者,家里父母还有农田和土地,政策落实后,三十年不变,其家里的土地可由法定继承人处理,其他人无权问津。农村里的宅基地国家没有下令收回,该由继承人处理,要想房子翻新或新建是合法的,因为许多的人上了年纪,都有思念故乡的心情,在故乡里有房子,可以随时随地回农村的

农村父母仙去,想回农村故里是人之常情。

如果某个人家乡土地国家要修建什么,应由当地政府领导出面,找到原来户主的继承人面商,如果通过面商或强权侵占,是违法行为,应该受法律制裁,继承人愿意捐献是合理的,说明他人的良善行为。

80年代,我们生产队陆续有7个学生通过中考、高考离开了农村。

那时候的家乡,没有公路,只有羊肠小道,逢到下雨就是泥泞小道,小时候,赤脚去上学是常事。

妹妹85年去南通师范读书,我是87年去常州读书,姐姐是86年出嫁的。父亲在县城上班,这样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楼房里。

89年毕业分配回县城建行上班,父母把老家的楼房卖了,想到县城买房。爷爷看到我家把楼房卖了,非常心疼,却又不阻拦。

91年,爷爷去世前,把他住的三间屋留给父亲,嘱托他独自料理好哑姑老太后事,两个伯父在场听了,都同意了。

93年父母看到房屋漏雨,想把老屋翻新,我把工资交给父母,把老屋翻新,让哑姑老太住进新房,偶尔把她带进城里住一段时间。

那个时候,妻问我,为何老家不砌围墙,搞个院子。我告诉她,家里还有三亩地,门前需要打谷晒粮,有了围墙,是不适合脱粒和晒粮的。

96年,哑姑老太去世,父母把她风光大葬。农村离我们更远了。

2000年,镇里搞工业集中区,变电站有了、公路通了,虽然回家方便了,空气污染、水污染也产生了。

2015年,S353省道修到了家门口,交通更加便利,父母回来和我们商量,趁他们还能帮帮的时候,把老房子再翻新一下,让他们看到新房。姐姐去镇村办理了翻新相关手续,把屋顶翻新,盖上琉璃瓦、砌了围墙,外墙刷了涂料,装了自来水、有线电视,卫生洁具接上村里污水管道。

房子虽然不大,却很雅致。

现在,自然资源部等几个部门释法,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农村老宅,将推进农村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父母已过逝,许多宅基地上是破堪的老屋,在能否可以翻新问题上,各地政策并不一致,有些村镇是不批准翻新的,而是要求按村镇规划,集中居住。由于父母已逝,村镇规划时,对户口不在农村的人是禁止非转农或挤占村镇的土地指标。

虽然政策上,明确了可以继承,许多人却并不想享受改革的红利或享受不到这个改革的红利:交通问题、兄弟之间的宅基地之争问题、村镇统一规划问题、新农村建设问题。

这项政策的出台,让更多的人叶落可归根、告老可还乡,回归故乡之路已不艰难。

昨天,回不去的是故乡;今天,可以回故乡!

愿浪迹天涯的游子,哼着《故乡的云》,早日踏上归乡之路。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作为子女可以继承,要想翻建,继承者的户口需在本村,否责是不允许的,翻建前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非农户口继承的房子,能翻修、重建吗新规已出,一律这样处理

导语:

近年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加快地建设的脚步。

特别是农村,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尤其是在近几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区发展得尤为迅猛,据统计,目前农村的居民人口总数约5.1亿,比10年前减少了将近2亿。

之所以农村居民人数会减少这么多,除去自然死亡之外,最主要的是很多人都通过购房等方式进入了城市,成为城镇居民

无论是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还是为了改善就医、就学、就业等条件,只要具备了一定的能力,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愿意在城市安家落户,毕竟城市中的生产要素以及公共资源更为集中,社会福利也会更好,更别说商业和信息的发达了。

相对于年轻人,老一辈的农村人反而更为恋旧,同时由于适应了乡村的自然恬静与人情社会,在城市的水泥森林里会出现各种问题,所以往往很多老人都会独子留守在农村,过着自给自足的村居生活。

虽然说这种生活对于老年人来讲,没有子女陪伴,同样会比较孤独寂寞,且生病无人照料的情况也很常见,但是由于环境比较好,往往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很好。

而现行的农村政策规定是,一旦老年人离世之后,在进行下一轮土地承包之前,承包地由子女继承,如果子女的户口不在农村了,则下一次土地承包时,自动取消。

至于留在老家的房子,由于是宅基地,且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会与承包地的处理方式存在一些不同。

上面说到,即使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农房,也是属于私人财产,所以即使户口不在村里,也是可以继承的。

对于那些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子女而言,由于工作和生活的重心都在城市,所以老家的房子长久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时间一长,房子因为没有人打理保管,自然会出现各种问题,有些甚至还出现了坍塌裂缝,成为危旧房,这个村集体带来了安全隐患。

对于这种房子,村社一般也不能进行拆除,常规的方法是与其主任或者继承人联系,确认其要如何进行处理,这就涉及到了一个翻修或者新建的问题。

按照之前的规定,户口不在农村的,是没有资格进行房屋翻修或者就地重建的,房子一旦坍塌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被收回集体。

这就使得一些继承者们有意见了,自己本身也是村里的人,房子也是自己出钱修的,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为什么就不能进行维修呢?对此,有些地区出台了新的规定。

河北省对于这种情况,近期专门出台了一个有关农村自建住房的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中规定了,通过继承取得的农村房屋,且不符合翻新或者重建申请资格的,房屋一旦处于不可居住的情况时,可以拆除然后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

对于这个规定,从时间界定上将这种房屋拆除的时间提前了不少。

除了明确这个重要的收回宅基地的条件之外,还指出对于有一户多宅情况的村民,重点鼓励和引导他们自愿有偿地退出闲置宅基地,从而增加村集体宅基地指标,以满条个规定也是针对近年来一户多宅这种新情况而特别制定的,虽然从程序和法律上来说不具备强制效益,如果合法所有者不愿意退出还是可以继续保留的,但是起码也给退出者获得相应的补偿奠定了法律基础,这也是探索农村宅基地科学合理合法流转的一个有益途径。

目前农村在建房中出现的矛盾非常多,也非常尖锐,特别是因为新房建设与四周邻居的关系上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如采光、排水、排污等等,一旦这些没有事先协商好就大兴土木,事后再处理自然会造成更多的矛盾,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个新增的规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本身就与四周有矛盾的话,那要如何才能取得四周邻居的书面同意?一旦拿不到这个同意书,不就建不了房了?

因此,很多农民对于新规中这一条都是持有很大的意见的,目前官方也没有给出最新的解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户口在城市,农村老家的旧房能翻新吗需要办什么手续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证件、老房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民)申办,填完老房子拆建审核表,村委会(社区居民)准予后到城镇建房子分公司公司办公室申办,城镇盖房子办看能不能符合城镇规划基本建设,符合总体规划的准予,报县(市)规划单位审批。县(市)规划单位案件审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总体规划要求的发给基本建设规划许可证书。C.有着基本建设规划许可证书后,能够准备充分办理流程开工了;但特别注意:开工时务必基本建设规划单位工作人员现场验线,发给建筑工程验线书;这时候,能够放心的拆建新房了.

因为按照正常的的的全过程来看。大伙儿在进入申办盖房子的这一个问题慢慢,因为你的户口就早就被拒绝没有了,因而对于这一个问题来看,要是没有其他因素参杂的情况下,单纯的应以从事户口,接着提交申请办理农村自建房的升级改造,那这一个问题呢,是各个方面不易依据的。对于城镇户籍不在农村里面,大伙儿如何去掀盖式这个房子呢?最开始我们可以通过这一本身的父母,父母还健在的过程中就可以以爸爸妈妈的之名。在申办盖房子,那般呢是可以做为资产流传下去运用的。

所以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在农村故乡里面盖的这个房子,确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念头,因为对于农村里面来讲父母还健在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让他们盖新房子,接着后来我们就进行又去做居住。倘若是本人户下的农村自建房,实际上是能够翻新的,现如今虽然村子里解决农村自建房的修建、买卖这种要求很严格,但是倘若确实是这个村儿的人,要想把自己家的乡村房屋翻修一下,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较多跟村里问好汇报一下,不管是大改动补,或者推翻了再度建,都没有非常大难点。只不过发现了之后全是仅有本身家人住,不能卖给别人,户口不在农村了,还需要进行农村自建房的交易,这个是不容置疑不太好的。

当然假如说自身的户口不在农村,而本身在农村也没有农村自建房,只是继承了家人存留出来的农村自建房,这种事情下按照规定是不允许进行翻新的,仅有是在居住的过程当中,倘若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的修补,无须伤害一切正常的居住。但如果要通通打倒再度盖是不可以的,因为子女后代子孙继承了爸爸妈妈人的农村自建房后,只是对房子拥有遗产分割,而对于农村住宅是并没继承分配权的,因而房子存续期间,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房子倒塌,理论上农村住宅就被村委会取回来了。

农村父母已过逝,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

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他们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拥有在地上建房的所有权,所以他们也可以翻新、重建、重建房屋。

但是,父母去世的时候,他们留下的宅地房屋的孩子们可以重建吗?这需要分情况来说明。

父母去世后留给宅基地的房屋是属于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通过合法继承可以被孩子们个人占有使用。

但房下宅基地的权利和使用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孩子们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并不一定获得了房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特别享受的福利政策,因此他们使用也是完全免费的。其他身份或者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不能享受这项福利。

这次政策不是新政策,其实一直都有。但是,以前不明确,地方政府也摸不着头脑。宅地继承不存在。宅基地的本质是集体所有,怎么继承?

准确地说是宅基地财产继承!这也是这次释法的依据。继承法和不动产登记条例。父母的财产,孩子无论其户籍如何都可以继承。所以这既不是新规则,也不是新法,而是人大的释法。

就是解释法律。理解了这个核心,大家就必须理解。父母去世后,你也没有翻新的资格了。所以,要继承,就要趁父母在,提前装修,把房子盖结实,修好。

如果父母不在了,房子也倒塌了,就意味着父母留给你的财产没有了。你继承什么?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你不能继承。最后总结。趁父母在,把房子修好,给父母,给自己留下一个想法。

无论是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方法还是七部委的最新答复,都表明不能维修、改建、新建已故父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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