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儿子在父亲的宅基地上翻修房子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儿子在父亲的宅基地上翻修房子以及父亲宅基地 儿子建房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父亲有宅基地,儿子还能申请吗
父亲有宅基地,儿子不能申请了。
宅基地划分标准如下:
1、按户划分面积标准:各省份面积标准是不一致的,比如天津、河北规定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浙江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等等;
2、按人口划分面积标准:根据每户人口数量,每人划分固定的面积标准,以此来确定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目前,在四川、重庆两地有使用这种方式,每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20至30平方米;
3、按人口数量范围划分面积标准:比如3人及3人以下的农户要求宅基面积不能超过75平方米,4人的农户不能超过100平方米,6人以上的农户则需在125平方米以内等等。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
2、符合政策规定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成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3、现住房影响乡村建设相关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4、因自然灾害损毁或者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6、自愿退出宅基地向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集聚的;
7、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回原有宅基地协议,申请新建住房的;
8、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农村父母已逝世,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父母过世了,子女是父母的继承人,当然能翻修一下子,但原先宅基地的地面,总面积不可以括大,假如是括大占据了非宅基地政府是不允许的,你要在原来的宅基地括大是能够去申请本地政府机构,她们视查了,准许了才可以括最大化翻修。这样能够是合理合法。只要是不括大占有非宅基地,能够翻修不申请办理。不仅仅是乡村,大城市也一样的。
父母是农业户口,而子女是城镇户口,早己分户单独立户。这样的事情,父母一旦过世,以其宅基地领土主权归集体,城镇户口的子女没有权利享有。因此按道理父母的宅基地应被村集体取回。仅仅目前一现行政策,父母死前所住房子属合法财产,其子女不论什么户籍,都可以按继承法继承。还有,宅基地随房走。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只需房子不损坏,子女也有权利应用下面的宅基地。
子女户籍依然留到乡村,和父母的在同一个户主下边。这种情况下,子女依规具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可以获得房屋的一切利益,同时拥有了这方面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也是根据我国宅基地要求中地随房走的原则确定的,当子女将老房子推翻准备复建的时候,能够向村集体和土地审批主管部门明确提出宅基地的使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得到土地使用权证,能将老房子翻建房子。
假如你与父母死前并不是同用一处宅基地。假如你户籍早就农转非很多年。而且你早就没有在家乡日常生活,而居住在其它地区。你就没有了继承应用宅基地的权利。你只有继承父母宅基地里的,房子和其它物品。你就没有翻盖式新房子的权利。一旦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成废区时,宅基地村集体就会有支配权取回。如果你想要长期性占据父母的宅基地。唯一方法就是在父母死前,把父母居住旧房屋拆除后,再好好的翻盖式成一座十分十分牢固新房子。
父亲宅基地城市户口儿子盖房拆迁怎么办
你的问题很乱看不明白,我们按自己的理解给解答问题。
一、根据拆迁补偿问题: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也就是说你的拆迁补偿,与户口没关系,是根据你农村住宅的面积计算的。
二、农村盖房问题:
农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如下四条: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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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六种情况,不符合农民新申请宅基地的要求:
(一)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三)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四)户口已迁出的;
(五)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六)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根据你说的,你是城市户口,那就已经退出宅基地。如果你想盖房,那你只能以你父亲的名义盖房。而且你父亲的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达到平均标准(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那将不能申请。
父亲宅基地 儿子建房
法律分析: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归父母,子女可继承房屋,而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的,那么,
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归父母的,房屋产权自然也是归父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关于儿子在父亲的宅基地上翻修房子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