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证问题应该咨询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如果是咨询关于房产过户的问题应该去所在地房产交易大厅,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契税和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查档证明、买卖合同、有土地证的带上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到房管局咨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房产局咨询号码是多少啊
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房产局咨询热线电话
房产局咨询热线电话:83334718。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房管局办理的业务:
1、房管局继续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现售方案备案,商品房转让。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2、存量房转让网签合同备案、交易资金监管及交易审核。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3、房产测绘及结果审核,房屋楼盘表建立。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4、预购商品房抵押、现房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该办理事项的变更和更正。
5、已纳入销售监管范围的未登记房屋的预查封、限制。
12345可以咨询房产问题吗
12345可以咨询房产问题。市民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房产问题,比如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业务问题,如办事所需要准备的材料等,热线工作人员会进行专业解答。若碰到一时无法明确解答的疑难问题,热线工作人员会把问题在后台统一分拣、整理出来,再反馈给市民。
根据要求报送12345热线运行情况及各部门办理情况,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多种形式的督办,促使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房子有问题找哪个部门
一、房屋销售问题可以向当地房管局部门反映,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住建局和监理公司反映。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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