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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工地盖房受伤怎么处理(农民工在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

时间:2023-09-07 作者:向婷 40 40


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骨折怎样赔偿

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骨折赔偿方法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8、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划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怎样来赔付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属于他人侵权造成受伤的,由侵权人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属于自己原因的,由自己承担损失;其他。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受伤,该怎么赔偿呢国家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农民工受雇于自然人,比如说受雇于包工头,那么农民工受伤后,可以要求包工头承担雇主的责任。但由于包工头是自然人,只能与农民工形成劳务关系,而不能形成劳动关系。根据《民法》规定,"劳务关系是个人之间形成的。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如果农民工受伤,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过错向承包人主张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农民工的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农民工可以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选择由承包人进行赔偿。如果他们是受雇于雇主,则可以向雇主主张责任。根据双方是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区别,可以主张向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停工留薪。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到位。护理费。对经评残后需要护理且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按在地职工年平均月工资的50%全额支付。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筹规划为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统筹规划为年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应当简单、方便。受害人需要到其他地方就医的,可以享受住宿补偿。如果受害人伤势严重,需要补充某些营养食品和营养补助,可以根据情况报销某些营养费。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人,应根据情况给予残疾补偿。补偿费和误工费不能重复计算。后来,精神安慰,用我自己的话说,这种补偿一般适用于受害人身体残疾造成的死亡案件,是对受害人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方式,不适用于人身意外。

农民工在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

一、农民工在工地上骨折怎么赔偿

1、农民工在工地上骨折的赔偿如下:

(1)在工地上受伤骨折一般需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如果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地受伤骨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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