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
一、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有哪些
1、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规定有:
(1)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房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个人向村里申请,村里报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筑;
(2)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二、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城镇居民个人危房重建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现状图;
2、布置图;
3、施工图纸;
4、立面效果图。
若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农村老房子办危房签定书后可以翻建吗
可以,翻建的审批:
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
不可翻建的情况:
1、超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
翻建的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出。超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翻建的房屋,有部分是无法确权的,另外还将面临其他的惩罚。
2、超过规定的建筑高度
根据住建部下发的《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规定,农村不论是建房还是翻建房屋,该规定将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一旦超过了规定的建筑高度,很可能将面临惩罚。
3、未经合法的审批手续
不论是新建房屋还是翻建房屋,都是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要取得各种相关材料,首先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其次获得建设用地许可等证件才可以翻建房屋。未经审批私自翻建房屋的,可能面临罚款或者被拆除的下场。
4、没有本村集体成员身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是严格限制买卖的。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村的成员的,其他任何不具有本村集体成员身份的人都无权在农村建房。
5、原房屋所有权有争议
在农村房屋确权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权属不明的房屋,表现在宅基地使用权人与房屋修建人不是一个人的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需要先解决原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确定之后,才能在原房屋的基础上翻建。
农村翻修房屋的条件:
1、必须有农村户口
2、没有通过审批手续不能私自建房
3、翻建时超过了申请的面积标准
农村重建房屋的条件:
1、家庭子女比较多
2、必须是当地村集体内部人员
3、房屋面积较小
4、危房
农村的危房推掉重建是一件好事,为什么会出现不准翻建情况
因为有些危房是建在田地之上的,这些地是不允许去盖房子的,那么这些房子被推倒之后就不允许进行重建了。但是政府会帮一些贫穷的人解决住处问题。
危房翻建不给审批怎么办
法律分析:危房翻建不给审批的处理办法如下:1、向职能部门咨询不批准的原因;2、重新核查所提交的资料;3、若资料存在漏缺的,把缺漏的资料补充完整;4、把完整的资料再次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5、向职能部门解释说明增加的资料;6、等待职能部门的再次7审批。危房又称危楼,是危险楼房、危险建筑物的简称。一幢物业如变成危楼,会危及使用者及第三者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