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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改造办什么手续(危房改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时间:2023-08-25 作者:晴娴 52 52


危房改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个人申请、村委初审、乡镇审核、房屋等级鉴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补助。

危房改造项目属于一项帮助农村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利民项目,满足条件的危房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对房屋进行改造。

1、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本上全部人员复印件),危房证明(包括有明显破坏特征的危房照片)。

2、村委初审

村委会接到危改户的申请后,要实地进行勘察,初步进行房屋危险评定,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是否列为危改对象。评议结果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农户拍照(改造前房屋)上报各乡镇区审核。

3、乡镇审核

各乡(镇、区、街道)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入户,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评定危房危险等级,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审核改造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经审核符合改造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报区危改领导小组进行联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4、房屋等级鉴定

由住建部门委托房屋鉴定专业机构,对上报的农户房屋进行鉴定,并出具《农村住房危险等级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为C、D级的列入改造范围。

5、组织实施

根据房屋鉴定结论报告,由乡镇、村两级和农户按标准严格落实。既不得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

6、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区住建局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应由农户、村级组织代表、乡镇工作人员以及区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扶贫开发中心)、残联、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实施。

凡验收不合格的须积极组织整改,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7、资金补助

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区、街道)按对应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统一拨付到农户。

农村危房改造需满足哪些条件

条件一、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

条件二、危房所有人必须是当地低保户、五保户的困难家庭,还要去村委会进行审批,不然盖出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

条件三、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所谓C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D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主体出现变形,承重墙出现较大裂缝,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

条件四、在国家2008年危房摸底时已建档立卡危房户,如果没有也可去请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来认定,如果认定了再去村委会询问是否可以改造。

条件五、必须符合乡镇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的房屋土地,如果是超过规划范围的申请很难通过。

达到上面几个条件后,在改造危房时,就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具体补贴多少看各地政策,可去当地政府询问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目标任务。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任务是完成陆地边境县、西部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贵州省全部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一线团场约8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东北、西北和华北等三北地区试点范围内1.5万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今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制定中长期规划,逐步解决农村贫困户的危房问题。

(三)基本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中央适当补助;要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又想翻修房屋。那就是之前你的户口还是在农村的,户口在农村的时候审批的宅基地,建的房屋。后来户口就又迁出农村了。那么来说如果当时户口上还有家里其他人,其他人的户口在农村的话,这个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如果是就你一个人,而且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按照道理这个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集体是可以收回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翻修房屋。

那么就是说房屋是你建设的,房屋的产权和物权是属于你的。这个与你户口在不在农村没有关系。因此如果基于你有宅基地,而且有老的房屋,那么就可以自行翻修,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的。我们这的村子里自己想把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扒了重修就自己决定修了,这个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你的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需要进行改建、重建的。按照相关手续你需要到村里、乡镇甚至更上级别的政府去审批,办理相关的危房改造手续;办完这些手续之后,你就可以动工进行重建,而且这个手续完成之后,按照国家的政策对于乡村危房改造是有一定的补贴的;这个也会在你重建之时发放到你的手中,至于补贴的多寡,要根据各个地方财政的安排以及国家政策的最低限度来进行划分,各地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基本情况大概如此,理应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

中国近几年发生巨大的变化,农村变化更是翻天覆地,风儿悠悠所在的小山村80%农户已经盖起了小洋楼,虽然不少人家有些欠账,但房子不仅建起来了,装修也不比城里差多少。而且农村“三大革命”正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发生根本改变。也就是说,您的这种情况,换在风儿悠悠这边,会主动联系你,要么拆了,要么升级维修,必须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

通过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描述是这样的:城镇居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取得农房所有权后,只能维持现状,不得进行改扩重建等,待农房已失去居住功能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维修不违背相关政策,重建不符合相关规定。

希望对您有帮助!也欢迎感兴趣的朋友关注提问,风儿悠悠尽可能满足您的提问。

根据题主提出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1.若题主母亲还拥有农村户口,并且题主母亲还健在,则可以直接在宅基地上对房屋进行改建或者翻修,不用办理其他的手续。

2.若题主母亲已经将户口迁出,那么你的母亲已经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权利,仅有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使用权,翻修、重建或扩建房屋,都是政策上不允许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被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实践中,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因此,题主作为非农村户口,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我是农村从事土地工作的,对此问题我可以回答。一是,近年来全国在农村全面实施两权(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普查及发证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对于户口长期不在村上、房屋年久失修且无人经营居住的暂不登记发证。但对其宅基地及房产所有权暂时没有收回的明确规定。二是问答中所说原宅基地及旧房初期是登记在你母亲名下,这可以说明你原旧房是颁发过的,因此你是可以对房屋进行维修和重建的。三是特别提示你要注意做到如下几点。1,因现在农村正在铺开新农村建设,各地对旧村改造力度较大,首先要向村委提出改建请示,尽量符合村上整体规划,切忌盲目随意,避灭造成建设投资浪费。2,开工前,要到当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依据,以备施工及今后之需。四,针对其它讲的危房改造费用,是有硬性规定的,指的是农村户口家庭贫困、经济缺乏的贫困户、低保户、残疾家庭等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是所有人均能享受。所以针对你的情况户口不在农村就不需去考虑,避灭找人跑路费时间。

你这个问题全国很多,你是从农村把户口迁出吧?走的时候房屋是你母亲的户名。对不?因为现在房子多年没住,很破,很危险吧?你现在又想回来住,翻盖房子。这个问题你必须找村政府。和乡里管房地产的人员协商。虽然房子产权是你的。但是你不是当地的户口了。宅基地的使用国家有归定的。你应该也明白。你这个问题就得申请危房改造。我自己改造,但是你千万不可超国家归定的占地面积,或者旧房的面积。不管户口在不在,我原始是本地人。旧房是我的,我在外边没混好,就得回来住我的房,因房太破,太危险,申请改造吧?事都在人办!

我们这儿是这样的,在你的基地上不超建的情况下给村委打招呼,就可以翻新。但你不能超建,要是超出那就麻烦了,只耍让人举报了那你就亏大了,那土管部门就给你来劲了。只要不超出因你确权以前的基建,二,你也没变卖,三丶你的根是在农村延伸出去的十有九亲/。所以在我们这儿是可以翻新重建

1,国家新农村政策规定,户口迁出以后,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的,所以不能继承。如果你母亲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你可以进行改建或者翻修,只要房子没有倒塌,你就要继承权,如果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你操作起来就比较麻烦,涉及到问题比较多,后面进行详细分析。

2,假设你母亲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了,该怎么办呢?这个时候事情比较复杂,如果你现在翻修房屋,政策上是不支持的,只能偷偷的加固和改建,确保房屋的安全和牢固,等待拆迁,你会拥有使用权,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这个实施起来比较简单,但是也担心村民组投诉等,你要搞好当地的关系。因为你母亲还健在,操作起来应该比较方便。

3,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你可以找一个农村户口的亲人,把你母亲的宅基地转到他的名下,你再让他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你,然后进行改建,这样可以适当的扩建,并且对房屋进行加固,保证房屋长久的使用功能。

4,遇到拆迁的话,照样可以取得补偿款。因为你有房屋的使用权,你可以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r如果宅基地是你原来在农村申请的,等房屋消亡后,集体收回。只要房屋不倒塌,你依然有使用权。\r

5,根据国家最新农村政策,你的户口迁出农村的,宅基地不能确权给你。因为宅基地是村里人享有的福利,属于集体。\r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户口迁出了农村,势必会对自己有影响。宅基地属于集体,只要村民才能有宅基地,其他的人只享有使用权。\r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农村有旧宅基地,户口不在农村想翻修房屋需要办什么手续?

(自建老房子维修不用审批)

户口不在农村,证明你是非农人员。国家政策规定:非农户口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房屋失修倒蹋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任何一个非农户口不允在倒蹋的宅基地上重新翻建房屋。如果,你老家还有父母的话可以以你的父母的名义申请建房,如果家里一个农业户口都没有,那你就便想推倒重建。

(文物保护要审批)

不过,你提问的是翻修房屋。翻修房屋应该是允许的自由的,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如果你的老房子是明清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那是要通过文物部门审批的,任何个人不准擅自拆毁、变买和维修。

在我的这里大多数非农人员都觉得老房子不维修就这样倒蹋太可惜,既然不允许建房修房屋倒是可以的,将来老年了回农村老家也有个住处。

(换土瓦改琉璃瓦)

[更多三农问答,敬请关注:老娘舅说事]

重建是不行的,没有户口就失去了宅基地继承权,虽然房产可以继承但,只能局部修理。在农村法律认可的集体是村民小组,不是行政村,如果村民都同意,可以修的。

户口不在农村,根本不可以翻修房屋,也就谈不上办手续。根据《继承法》和《土管法》的有关规定,城市户口的居民有权继承农村父母合法的房产,但由于城市户口不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也不允许在农村建房,祖上的合法房产继承后,仅仅限于居住、使用丶租借或出售,但不允许翻修丶重建或扩建,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一定要翻修的话,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按程序去办理非转农手续,把户口重新迁回农村去。

在农村的时候只有两个小院,想要扩建的话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住房的需求越来越高,所以如果没有建房的要求,就要扩建房屋。现在国家对农村房屋的管控越来越严格,扩建需要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扩建。那么房子可以加宽吗?重建房子的程序是什么?因室内人口原因导致房屋加宽,需要增加建筑面积进行扩建的,可以报请批准扩建;拓宽扩大宅基地占用的面积在原批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内,需要再利用的,仍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拓宽。

但需要明确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原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只能维持原状,不能改建或扩建。也就是说,如果现有宅基地已经在行政建设区域内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这时候如果要添加附件,就要申请了。经土地和规划建设部门审核确认后,他们允许施工并出具适当的手续后,你才能开始施工。否则就是违章建筑,责令你自行拆除或者强制拆除。首先要向当地村委会申请房屋改造,然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的农村旧房改造申请。之后村委会对农村房屋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公示,符合要求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房屋修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只要符合修缮条件,就会上报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并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

接下来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申请重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重建条件的允许开展农村住房重建工作。经过以上一系列审批,如果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做房屋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后,需要相关部门检查。检查房屋质量后,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当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和住房相关信息材料。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将召开会议,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进行审查同意并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如无异议,将向镇(乡)人民政府报告。根据村委会提交的名单,政府将进行评估并公布。鉴定符合审批要求,对抢救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乡镇政府收到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后,应逐户核实确认。核实符合要求的,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审批工作。

经审批后,农民可以对危房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经审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最后,通过抽查的可以获得相关装修补贴。建房户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建房申请和审核表;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后,由乡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发表意见;初审通过后,报县级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并出具批准文件;自建房屋竣工后,应报政府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相关产权证明。

农村旧房改造政策 农民应注意什么

可以说,旧房改造政策是国家建设新农村一项新举措,利国利民,非常受老百姓的欢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的不同,农村现有房屋参差不齐,有的像城里的高楼广厦,内部装修豪华,有的依旧住在茅草房内,所以国家采取补贴和减免等方法实施旧房改造政策,缩短了贫富差距,美化了乡村建设。

随着国家对农村政策的逐步开放,农民的投资理念也有所转变,农村房屋变得越来越抢手,一些投资商开始琢磨在农村土地上实现自己的发财梦,农村旧房改造一时风生水起,泥沙俱下。但是,由于国家及时发现这一问题,并运用政策加以限制,所以,农房改造不是轻易能完成的,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才能做到。因此,广大农户若不想以后看着邻居家拿钱,自己眼红,就要熟知国家有关农村旧房改造政策,早做准备,早受益。农民朋友需要了解清楚今年农村旧房改造哪些问题呢?

落实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一要了解什么条件下才能享受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譬如旧房改住房改造应具备下列条件,关于住房产权置换面积的问题,以及对改造补偿安置的规定等等。二要知道旧房改造政策规定了那些手续。1、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2、如土地证、房产证齐全,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三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房屋,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筑,只需要交纳几十元的相关的手续审批费,才能享受旧房改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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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房 手续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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