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有土地自建房,海南农村自建房政策
时间:2023-08-25
作者: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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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海南国有土地自建房,海南农村自建房政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海南有自建房再买房算唯一住房吗
通过查询相关官方网站,不算的,自建房也会有房产证,有房产证即算已有房产。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具体信息最好先查询当地相关部门网站取得第一手信息。
海南农村自建房政策
海南农村自建房政策:全省农村建房报建实行“一表一证”制度。符合条件的建房户提出建房申请,并填报《农村居民建房报建申请表》。村民建房前,还应向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放线开工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户要全部纳入报建管理,按照流程要求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对其他农村居民建房报建起带动和示范作用。
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1.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2.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6.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儋州何时恢复国有土地证报建呢
儋州2023年12月中旬恢复国有土地证报建。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那大城区宅基地2023年12月中旬可恢复报建,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指导队。做客《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在广播里宣布。
2022年海南万宁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
万宁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明确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175平方米。
万宁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各职能单位责任以及宅基地申请条件做出详细划分,明确农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三证齐全后方可开工。
关于海南国有土地自建房,海南农村自建房政策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